06.21 “平安醫療險拒賠血友病患兒”引關注,保險就是這不賠,那不賠?

近日,一則平安醫療險因拒賠1歲血友病患兒的消息,遭到了公眾的質疑,核心的焦點,集中在“遺傳性疾病”除外責任不合理。後來,平安健康做出了回應稱部分條款符合行業規則。顯然此舉引發患兒親友及大部分人的不滿,平安健康這是在刷鍋,做的比較草率且不專業。

“平安醫療險拒賠血友病患兒”引關注,保險就是這不賠,那不賠?

醫療

我不對該事件本身去做啥評價,只是吃瓜群眾也好,鍵盤俠也罷。迅速就會集結,有的可能看都不看,就留下了“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一直貫穿人們對保險認知的警句,關於這件事,有點像2006年“友邦重疾險集體訴訟”事件,由那件事為導火線,引發了人們對“重疾”這一規範的討論,也就有了後來我們看到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規定25種重大疾病發病率權重高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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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規範

那麼“平安拒賠血友病患兒”存在著模糊界定的概念,保險行業規則,有一些“遺傳性疾病”除外的免責申明,但這個“遺傳性性疾病”太含糊了,沒有做出任何解釋,以目前醫學的發展,我們知道癌症也和遺傳有關,那是不是說癌症也是“遺傳性疾病”要除外?那一般買重疾的,都成了這也不賠,那也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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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這件事,在一些條款解釋中,存在著一些缺陷和漏洞,對這件事的看法是:

放心好了,這件事的從消費者的角度,獲勝的幾率很大,我從幾個方面來探討下:

1、該患兒的父母,風險管理意識很強,在孩子一出生符合條件下就購買了保險,投保之前未曾留下任何隱患,之後才被查出患血友病,也就是為什麼“遺傳性疾病”範疇界定的模糊,比如有些先天性疾病是早就發現的,有些不是。那這裡就存在爭議,而且保險公司正常承保了了,那就有履行合同的義務。

2、保險裡有一個基於最大誠信原則,患兒的父母雙方均未有血友病症狀,而且這完全是無法預知的不可確定風險,根據最大誠信原則該患兒的投保行為完全沒有任何問題,保險公司也承保了。

3、在我看到的一些案例中,這類情況一般客戶提起訴訟,基本上都是勝多的,以我們國家目前的保險法,大部分都是偏向消費者一邊的。

4、該患兒的父母也不必提起訴訟,蒐集相應法院判罰的相應案例,判斷標準。至於理由,最大誠信原則,“遺傳性疾病”範疇未明確。這些情況都是對消費者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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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再說說對保險行業的看法:

1、什麼叫“這也不賠,那賠不賠”,意思是消費者“這也不看,那也不看”?

看清合同條款,做到心中有數,還會“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保險收益的人還沒說話,鍵盤俠們都各抒己見!看懂條款才是最重要的,不懂請教專業人士,模糊不清的,保險法也有規定,有利被保險人的解釋。

2、社保也有“這也不報,那也不報”的情況。

有些醫保,因意外住院,有些地方是不報銷的,很多人不清楚,以為醫保也是萬能的,但沒醫保是萬萬不能。

3、保險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的矛盾

我想起以前,強拆是人們話題,輿論導向偏向普通老百姓,後來事情發生多了,有些釘子戶趁機宰開發商,輿論慢慢的也就不偏袒老百姓了。

在支付寶保民公社做管理員,引進了一套“賠審員”制度,賠不賠交由大數法則決定,有普通觀眾決定,基本上都是“帶病投保”、“未如實告知”。群眾也是明事理的居多,所以大部分還是拒賠的居多,有的在敘述方面沒什麼問題,出於人道主義可能賠了。

4、總之,大家需要一個認知過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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