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養育到一歲多時,
丈夫發現女兒越來越不像自己,
再加上媳婦整天打電話聊天,
敏感的丈夫起了疑心,
心裡犯起嘀咕:
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隨後,當丈夫拿出親子鑑定時,
妻子竟然能面不改色地
使出否認三連:
不,不,不,孩子是你的!
呃,不,孩子是我前夫的!
不對,不對,孩子就是你的!
那麼,孩子究竟是誰的?
2014年,張軍和李芳通過相親認識,經過近一年的相處,2015年5月,倆人在山東省萊西市民政局登記結婚。
婚後,倆人的小日子過得不錯,2016年10月,李芳給張軍生下了一個女兒。
然而,在養育女兒的一年多時間裡 ,敏感的張軍發現女兒越長越不像自己,再加上媳婦整天打電話聊天,種種可疑的跡象讓張軍心裡犯了嘀咕,女兒究竟是不是我的親生骨肉?
張軍能這樣想其實並不意外,在他倆結婚前,倆人都曾經有過婚史。
發現女兒與自己不像後,張軍揹著妻子偷偷做過一次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女兒不是自己的。之後他曾找李芳對峙。李芳一口否認,堅稱孩子就是她和張軍的。
一氣之下,張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判決:
1、原告與被告離婚;
2、被告之女小張由被告撫養,撫養費由被告負擔;
3、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
4、被告返還原告撫養費、生育孩子醫療費、保險費、鑑定費;
5、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那麼孩子到底是誰的?面對“理直氣壯”的李芳,在法院的介入下,再次對他們進行了親子鑑定。
經鑑定,認定李芳是女兒小張的生物學母親,但是排除張軍為女兒小張的生物學父親。
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李芳曾經改口稱,女兒小張確實不是丈夫張軍的,而是前夫的。 然而,女兒小張出生時,李芳已經與前夫離婚兩年多,“女兒是前夫的”這一說法也讓眾人質疑。後來,李芳又否認了這個說法,稱孩子就是張軍親生的。
原來,李芳婚後出軌,女兒小張是她和別人所生。
經法院審理:
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同意離婚,本院准予離婚。因存在與他人生子的情形,女方除了返還撫養費等,還要賠償男方1萬元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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