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住所“零證明”!義烏市場主體准入便利化程度領跑全國

2018-05-24 11:18 | 金華新聞客戶端

今天(5月24日)上午,記者從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義烏市政府近日再次修訂並下發了《義烏市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在義烏市內(除國際商貿城等專業市場外)全面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義烏市場主體准入便利化程度再次領跑全國。

5月22日,從事鐘錶生產的義烏市牆億鐘錶有限公司辦事人員何女士順利拿到公司營業執照。“現在開辦加工型企業也不需要房產證明和租賃協議,實在太方便了!”何女士說。

住所“零证明”!义乌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领跑全国

兩輪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

2013年5月、11月,義烏在全省率先啟動兩輪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先後落地“先照後證、籌建登記”“放寬住所、集群註冊”“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註冊資本認繳制”“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限制”等多項改革政策,全面放寬了企業名稱、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登記要求,共有8項舉措走在全國前列。

商事登記改革的效果立竿見影又影響深遠。據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統計,僅首輪商改實施的7個月,義烏新增各類市場主體22168戶,同比增長56.3%。

其中,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結合義烏實際,為義烏“雙創”主體量身定製的“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記,對於重點培育的電子商務主體明確提出“三個允許”,即允許電子商務企業的註冊資金實繳改認繳、允許電子商務企業一個經營地址辦理多本營業執照、允許沒有辦公實體的電子商務企業(交易平臺服務提供商除外)通過電子商務秘書企業託管。之後,義烏7個月內新增電子商務企業1576家,環比增加582%,全省首家電子商務秘書企業落戶義烏,“義烏購”線上店鋪也可申領營業執照獲取主體資格。截至目前,義烏登記在冊的電商主體已突破10萬戶,佔全省電商總數的1/3。

住所“零证明”!义乌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领跑全国

三次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方便企業登記

2017年,義烏商事登記領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啟動,義烏市場主體准入便利化的腳步繼續加速。

2017年5月,義烏對兩年前下發的《義烏市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進行了第一次修訂,在前期“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工商登記的基礎上,啟動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負面清單制。

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多年來一直是營業執照申請材料中的“老兩件”。按照原工商總局《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範》和《細則》的規定,市場主體在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需要提交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屬租賃使用的,還需提交租賃協議等材料。

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後,《住所信息申報表》代替了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真正實現了群眾“辦一件事、進一扇門”。

現在,義烏對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限制再次放寬,原先劃定的負面清單被取消,專業市場外的主體,填寫《義烏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書》後,就免於提交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大刀闊斧砍掉房產證明等證明材料,義烏市場主體准入便利化程度再次走在全國前列。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部門負責人介紹,取消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後,大部分市場主體用一張身份證就可實現主體准入全通關。由於義烏市場主體存量大、增幅快,按照辦件量測算,僅取消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一項,全年就可免於群眾提交證明材料10萬份左右,由此可見義烏打造“無證明城市”將給企業辦事帶來諸多便利。

建立寬進嚴管機制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最多跑一次”改革開展以來,市場監管部門主要寫好“減、簡、加”三篇文章。

“減”包括減事項,233個審批事項削減了24項,削減率達10.3%;減證照,將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證照合一”,目前已辦理5000餘本;減材料,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事項平均提交材料縮減至2.18份,縮減率44.5%;減證明,今年以來共取消包括住所證明在內的6項證明材料。

“簡”是簡流程,所有註冊登記實現“審核合一、一人通辦”;開展簡易註銷,符合簡易註銷條件的主體,由申請人自行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進行註銷公告,申請人可節省費用800元左右;實施外貿企業“證照通辦”,今年5月1日起,市場監管局和商務局開展並聯審核,義烏市貿易類主體在辦理營業執照時一次性賦予內、外貿主體資格和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簡化貿易主體准入關,達到“一事一窗一次”的效果。

“加”是加服務,通過執照網上辦、引導就近辦、虛實合一辦,延伸審批窗口,實現市場主體“家門口”辦照,開展二維碼導辦、首問跟蹤辦、容缺也能辦,優化辦照體驗,全部行政審批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

同時,義烏還是全省最早開展全程電子化登記的縣市,網上辦件數列浙江各縣市第一,企業網上開業登記率超過87%,“一次不跑,事事辦好”的願景正在成為現實。

在放寬主體准入的同時,義烏也在不斷探索主體日常監管的“嚴管”。此次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實施細則》中就配套出臺了相應“嚴管”的內容。

今後,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將登記信息推送給各鎮街、各部門,對重點行業的主體由各部門各司其職開展有效監管。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每年新登記和變更過住所的主體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查無下落的主體,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採取部門聯合信用約束措施。對不如實申報住所(經營場所)而取得工商登記的主體,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撤銷工商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並實行信用懲戒。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主體在享受改革便利的同時,也必須對所填報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市場主體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放寬准入的基礎上,今後將通過信用承諾制、“雙隨機、一公開”等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真正實現“寬進不失管、嚴管不擾企”,從而打造全國一流的營商環境。

(原標題《住所“零證明”!義烏市場主體准入便利化程度領跑全國》,原作者何百林、劉哲。編輯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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