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 “兒媳,我兒子為你花那麼多錢,你沒資格跟他離婚”“走著瞧”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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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我兒子為你花那麼多錢,你沒資格跟他離婚”“走著瞧”

有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說錢是萬能的,可以買來一切。也有人說,金錢可買的東西有限,像愛情,友情,親情等等是金錢買不來的。這兩種觀點的分歧就在於“例外”,凡事總有例外。

至於金錢是不是萬能的,能不能買來感情方面的東西,這個得根據人來判斷。一個人很有錢,但就是不願意那金錢去交換感情,那任何人都別想打著感情的名義去花他的錢。同樣的道理,一個人在對待感情時,最在乎的就是對方有沒有錢,那如果對方是個願意為任何事買單的有錢人,那他的錢就是可以買來愛情和婚姻。

這時候肯定會有人抬槓說什麼“金錢買來的愛情和婚姻都是假的,算不上真正的愛情和婚姻”。那我想問問你,感情的事,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非得兩個人都一窮二白,不談物質只談感情,那才叫真嗎?如果說這樣的話,那當今社會那麼多人在面對愛情和婚姻的時候,就是很在乎對方有沒有錢,又作何解釋?

這種事不能一概而論,感情的事和物質條件放在一起去考慮,是個不可忽略的現實問題。關鍵在於,你在乎物質條件的時候,是不是真心付出感情?你在乎對方有沒有錢的同時,他是否有真心為你付出感情?這才是最重要的。

不摻雜任何感情的交換,純粹只是靠物質交換去獲得愛情和婚姻,那可以說是算不上真正的愛情和婚姻。但如果是在感情交換的基礎上去物質交換,那就是愛情和婚姻本該注重的現實條件,沒必要非得用一種絕對化的感情觀去評判。

上面這些思路,你若是搞不清楚,那即便是你開始了一段愛情和婚姻,也早晚會走向末路,因此分手或離婚的人不在少數,比如下面這個女人。

“兒媳,我兒子為你花那麼多錢,你沒資格跟他離婚”“走著瞧”

東林老師:

我身邊有很多女人對待婚姻的態度都有個必備條件,那就是:“男人必須要有錢。”而我,跟她們就不太一樣。我不是不在乎男人有沒有錢,而是,我不想把這一點看得過重。我覺得一個女人如果一味地在乎男人有沒有錢,那就會對感情層面的東西疏於判斷,這樣的話,就很難嫁對人。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等於我排斥有錢人。我沒有假裝清高說就是不嫁給有錢人,我也沒有偉大到非得嫁給窮人,而是,這不是我的必備條件,我更在乎的是感情。

雖然我想得很明白,說得很好聽,但實際上去操作的時候,有些眼高手低,這就是我嫁錯人的根本原因。

我和前夫是相親認識的,我沒有上去就問他有沒有房子車子之類的問題,而是像對待愛情一樣跟他聊感情的事。其實,相親時聊這些,是聊不出什麼東西的,畢竟只是短暫的相處。在那種場合下,因為是奔著結婚去的,他自然會偽裝。這樣一來,我就被他的偽裝給騙了,感覺上是很好,但那都是我的錯覺。

他家有錢,而且很捨得花錢。在我說了對他感覺還不錯的時候,他和他父母開始花錢籠絡我爸媽,結果就導致我爸媽很喜歡他們家的大方,一直在給我灌迷魂湯,催我趕快嫁給他。

我那時候是有點混亂的,我和他之間,表面上看起來風平浪靜,沒有任何問題。我覺得感情上也很好,物質上也沒什麼短缺,找不到不結婚的理由,所以就在父母的慫恿下跟他結婚了。

他們家房子車子什麼都是現成的,為了確保跟我結婚萬無一失,彩禮是我爸媽談的,也是他們收的,根本就沒經過我的手。我就這樣糊里糊塗嫁人了,覺得我們倆只要維持住相親時的那種感情狀態,就不會出現任何問題。

可是我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我只是確定了我這一邊沒有問題,沒有去確定他那邊有沒有問題,我只是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應該沒問題。而事實證明,他是有問題的,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對我沒什麼感情,他跟我結婚,只是認為是他花錢買來的,他認為金錢能夠買來婚姻。

我一開始還不知道這個事實,直到他背叛了婚姻,我發現之後要跟他離婚,一切的一切才變得明朗。他不僅不同意離婚,還對我家暴,危言聳聽說如果我再提離婚,他就如何如何。不僅他是這樣,婆婆也是如此,是婆婆說出了真相。

她說,“兒媳,我兒子為你花那麼多錢,你沒資格跟他離婚。你能嫁給我兒子,是你的福分,別不知好歹。很多人想嫁給我兒子都沒機會,你有了這個機會還不懂珍惜,真的讓我很失望!他又沒犯什麼錯,你憑什麼要跟他離婚?說什麼他背叛婚姻,那又怎麼樣?有幾個男人不背叛婚姻?他花錢娶了你,他是一家之主,他有權利做任何事,你沒資格管他。”

當我明白了我的處境以及我在他們家的身份和地位時,我覺得不行,我必須離婚,必須逃離火坑,不然一直這樣下去,他們根本不拿我當人,只是把我當成一個花錢買來的下人,那我的下半輩子會過得很苦。

我想過很多辦法,嘗試過很多能夠讓我順利離婚的行為,但都沒有起到效果,反而換來他們家的虐待。萬般無奈之下,我冒著身敗名裂的風險,走上了一條背叛婚姻的路。我並不是真的背叛婚姻,只是以假亂真,打著報復的名義逼他們就範。

雖然我的做法有些下三濫,但對於他們這樣的家庭,我也只能如此了。我就是利用他們家有錢愛面子這一點,冒著自己身敗名裂的風險去敗壞他們家的名聲,我想好了,哪怕最後兩敗俱傷,我也要離婚。

我成功了,被他們掃地出門,算是淨身出戶。我無所謂,也不在乎,我只想離婚,其他什麼都不想要。

離婚後我沒回孃家,我不能回去,因為我爸媽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他們當初得了婆家的好處,至於他們如何去善後,我懶得去管。或許有人會說我這樣做有些心狠手辣,有些歹毒,但沒辦法,我是個大活人,我想要幸福,沒有人對我負責,我必須對自己負責。

“兒媳,我兒子為你花那麼多錢,你沒資格跟他離婚”“走著瞧”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這個讀者的婚姻之所以失敗,其實是從一開始就註定的結局。她和前夫的婚姻觀念從一開始就有很嚴重的錯位,她不是那種只在乎男人有沒有錢的女人,而她前夫就是那種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覺得可以用錢買來婚姻的男人。

如果她只在乎男人有沒有錢,不在乎感情層面的東西,那或許就不會離婚,因為那樣就跟男人的觀念是吻合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事實上,她是個例外,她並沒有把錢看得太重,所以男人覺得只要花錢買來婚姻就可以,根本就沒有和她進行感情交換,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是早晚會離婚的。

女人在面對婚姻時,雖然說考慮到男人的物質條件是人之常情,但是,並非所有的女人都會太在意男人的物質條件,像這個讀者,她更在乎的就是感情。你可以說她不正常,可以說她奇葩,但這樣的人就是實實在在存在的,誰也資格用別人的標準去評判她是對是錯。

她對待婚姻有自己的原則不是壞事,但問題在於,她沒有去履行自己的原則。就像她自己說的一樣,你對待婚姻的原則不能只是說說而已,既然你更在乎感情層面,那就要去考量你和男人之間有沒有發展感情的潛力,這需要用時間去證明,需要多相處一段時間去了解,否則,沒確定的時候就急匆匆結婚,很容易嫁錯人。

希望其他人都能記住:不管你對婚姻有何要求,希望你能明確自己的需求,明確自己的原則,然後去確定你最在乎的那些東西,在你和對方之間是否存在。這一點是需要講證據的,你需要真正認識到你想要的東西是存在的,這樣你跟他結婚之後,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生活。在對待婚姻時,切忌自以為是,切忌僥倖認為應該會怎樣,你要去判斷,去確定了才行。(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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