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藍圖節能投資有限公司 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

股票代碼:600203 股票簡稱:福日電子 編號:臨2020-013

債券代碼:143546 債券簡稱:18福日0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破產清算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案件原告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藍圖節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圖節能”)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否,本次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翼鋼公司”)破產清算對公司2019年損益不存在重大影響。

一、訴訟基本情況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30日受理原告藍圖節能與被告翼鋼公司的合同糾紛案;2017年6月19日,藍圖節能收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述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2016)晉民初61號;2017年8月25日,藍圖節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該案件上訴的受理通知;2018年4月25日,翼鋼公司控股股東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同意翼鋼公司進行破產清算;2018年9月25日,藍圖節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件的二審《民事判決書》(2017)最高法民終654號。

以上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分別於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8月26日、2018年5月4日、2018年9月27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電子關於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藍圖節能投資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臨2016-045號)、《福日電子關於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藍圖節能投資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臨2017-029號、臨2017-038號、臨2018-026號、臨2018-044號)。

二、訴訟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翼城縣人民法院裁定書》,翼城縣法院認為,翼鋼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資產亦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無相關主體申請和解或對翼鋼公司進行重整,管理人提出宣告翼鋼公司破產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翼城縣法院於2020年2月25日裁定:宣告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截至目前,翼鋼公司尚處於破產清算階段,破產財產尚未處置分配,藍圖節能投資該項目所涉及的資產已充分計提減值準備。因此,2019年無需進一步計提減值準備,翼鋼公司破產清算對公司2019年損益無重大影響。公司將對案件後續進展情況保持關注,及時履行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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