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剛出生的時候,因是女孩,被親生父母嫌棄,他們就把我抱給了我現在的養父母收養,我可以拒絕贍養親生父母嗎?

戰馬童


你剛出生的時候,你爸媽因為你是女孩就拋棄你 把你抱給別人,這說明他們對你沒有抱有任何期待,根本就沒指望你養老,你現在還問什麼可以不可以不贍養他們,誰讓你贍養他們了?

如果並沒有人要你贍養他們,那麼這就是你的自作多情,如果是你父母來找你讓你贍養他們,那麼這就是他們的死不要臉,如果是社會街坊讓你去贍養他們,那麼你就可以告訴他們,你沒有這樣的父母,你的養父母就是你的親生父母。

你能活到現在,完全應該感謝社會,感謝法律,感謝你的養父母,你如果出生的解放前,就你父母這樣的觀念,你完全有可能一出生就被他們掐死。我們祖上有虐殺女嬰罪惡嗜好!

對於這種生了你又嫌棄你,拋棄你的父母 ,沒有任何情分可言,面對他們的老邁病痛,也不必有任何憐憫,你對他們最好的報答,就是每天把自己捯飭的漂漂亮亮的,生活的幸福,收入多多,並且在豬肉成為奢侈品的當下,每天提溜上一袋子後肘子肉,從你親生父母門前招搖而過,去送給你的養父母。

法律上你和生父母沒有任何關係,養父母才是你的父母。


金粟


掐指一算,可以的!

1

聽老一輩說,后街的王奶奶還有個5兒子,生下來就給了鄰村,這兒子今年50多歲了還是光棍,每每看到這個兒子王奶奶都很心痛!

那會4個兒子4個女兒,真的沒有能力再養了,所以把這個5兒子給了外人,那家對這個兒子還行,大了後不讀書就讓學技術,但是都被這個5兒子拿小聰明給糊弄了,等結婚的時候還幫忙娶了外地媳婦,5兒子是個混人,愣是離了婚,現在只能光棍了!有一次,這個5兒子向王奶奶抱怨,為什麼要把他給人,在家起碼不會這麼大了還打光棍,現在只要有困難都去王奶奶家或者兄弟家裡,能幫都幫了!

2

大學同學是被養父母抱養的孩子,聽說是養父母結婚5年了都沒有懷孕就商量著抱養一個女兒,這樣就能引來孩子,沒想到靈驗了,第二年懷孕生了個兒子,同學和弟弟就湊成了兒女雙全,之後養父母待她如己出!她上大學的時候才告訴她實情!聽她說,小時候弟弟經常抱怨媽媽爸爸偏心,給了她很多!她的三觀也正,某次回自己親生父母家裡還帶著禮物,說是滿足自己好奇心也好,說是想問問原因也好,到了那裡她的血肉兄弟們都沒上大學,只有自己這個給出去的女兒反而受教育程度是最高的!她很感激自己養父母,當自己血液哥哥結婚時還回去了!

從這兩件事情來說,如果你過的好親生父母會欣慰的,有能力能幫一點是一點,不要怨恨,給了生命就已經很偉大了!如果你過的不好,父母真的會後悔,也會在能力範圍幫你,甚至會讓你的血脈兄弟姐妹幫扶於你,轉換下思想,不要被自己的耿耿於懷所後悔。至於父母提出贍養,直接拒絕,孝順分人,愚孝很蠢的!當他們把你給人就把監護人的身份拱手讓人,現在不收法律所保護,你也不會被法律所約束。在道義上他們不仁,你可以拒絕但不要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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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果


以前有個鄰居是四川的,她也是女的,家裡也是重男輕女,把她送人了!還好被她養父母領養了,不然就被人販子抱走了,那個時候那邊會取小孩子的膽用,她養父母看它可憐,就把它收養了,不然就沒有然後了,現在結婚了小孩子兩個她親生父母找到她,又相認了,她跟她親父母反正是沒有感情,她也是長大了,別人跟她講的,那個時候真的可能很恐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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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計劃生育背景下重男輕女造成的後果。一孩化,凡是重男輕女的家庭,在可鑑定是男是女懷孕階段,最殘忍的辦法是連來人世間機會就沒有,你是幸運,必定給你送到需要女孩的家庭,你還能長大成人…

下面我給你說個真實的故事,我的同事也是撿個女孩,待女孩讀完大學,也知道自已的身世,跟養父母商量認識一下親生父母,女孩說,必定我是父母養的,我得認識一下誰是我的父母,長的啥樣?養父母是知情達理之人,決定在飯店與孩子親生父母見面,孩子親生父母自然感謝孩子的養父母,又欣賞二十年沒見面的女兒,眼流淚水叫一聲女兒…女孩先敬養父母酒,你就是我一生的父母!然後敬親生父母酒,同時說到,今天只是知道誰我的父母,長的啥樣而已,今後互不相認,我有父母…


平安幸運10


從法律上講,你確實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這和他們有沒有盡撫養你的責任沒有關聯的(當然你可以追究其棄養的責任,但我不建議,因為並不會抵消你的贍養責任)。提到法律,大家不要忽略一點:法律是需要證據的!

所以,我可以告訴你一個辦法(合法合情的),那就是:當你的親生父母找上門要求你贍養他們,你可以乾脆的拒絕贍養,不用擔心。他們沒法強迫你贍養,那最後的可能,就是他們到法院起訴你,你記住只要堅持一句:他們不是你父母!法院會明確的要求他們提供證據,證明他們是你親生父母的證據!因為他們曾經棄養,所以其他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採信,一般能證明血緣關係的就只有親子鑑定。於是他們會找你並提出做親子鑑定的要求,但是因為這不是刑事,法律上,你有同意配合或拒絕配合其親子鑑定要求的權利,所以你只要拒絕配合就可以了。最終法院會以證據不足為由,判對方的訴求不成立。

因此簡單的說,你只要不承認他們,就OK了。至於可能有人說這不是撒謊麼?別管這些聖母婊,撒個慌的罪過和他們曾經棄養你的罪過相比,那是微不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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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主,你不需要贍養你的親生父母,只需要贍養養父母:

第一,在你的親生父母,把你送人的那一刻,並且被養父母收養後。你和你親生父母的法定贍養關係,就結束了。

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對親生父母不存在義務了。

第二,現在你的情況是,親生父母在騷擾打亂你原本很好的生活,這樣的親生父母,確實相對數量少,絕對數量大,相當無恥。

嚴重重男輕女,生了女兒送人養了,等自己老了,動不了了,卻找到親生女兒,要求贍養。面對這樣的無賴老頭老太太,千萬不要心軟,就算他們病死困死,也跟你沒關係,不要心軟。

你心軟,傷的是你養父母,把你養大的養父母。

這世上的可憐人多了,你不是上帝,你管不過來。

第三,你親生父母,再來騷擾,那就直接報警,或者言詞果斷的拒絕他們,讓他們滾,不要再來打擾你。

用最惡毒的話罵他們,讓他們滾,就可以了。對這種不要臉的人,只有這個辦法。

這樣的親生父母,死後,絕對是要下地獄的。


董江波


剛出生的時候,因是女孩,被親生父母嫌棄,他們就把我抱給了我現在的養父母收養,我可以拒絕贍養親生父母嗎?

如果因為家庭貧困,無力撫養孩子,不送給別人就養活不了,這種情況還能理解。但是對於那種因為歧視女孩而送人的父母,真的是讓人難以理解,怎麼能這麼對待自己的親身骨肉呢?

不過,說實話,女孩待在這樣的家庭也不會幸福,還不如到願意收養他們的家庭。君不見,一些被收養的女孩。離開原生家庭,反而生活得更好。只是……當一個人突然知道自己的父母不是親身父母,內心那種感受肯定是難以言喻的。

暫且不談法律規定,單從情感上來說,既然狠心的父母能夠不要孩子,那孩子又何必顧念什麼血緣之情呢?

那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無論是《婚姻法》,還是《收養法》都明確規定,收養關係成立之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適用於父母子女之間關係的相關法律規定,而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則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不復存在。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可見,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隨相生的,沒有了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隨之也就失去了主張要求子女贍養扶助的權利。

“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所以,既然他們將你送給他人撫養,那麼他們對於你來說,只有生物學上的意義,你當然可以拒絕他們,而且可以理直氣壯!


打虎拍蠅


因是女孩,被親生父母嫌棄,他們就把我抱給了我現在的養父母收養,這個屬於形成收養關係。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形成收養關係的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說,生父母沒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子女也沒有贍養生父母的義務,雙方之間也沒有繼承與被繼承的權利。所以,這個時候生父母要求你承擔贍養義務是缺乏法律義務,自然可以拒絕。

不過,根據收養法規定,法律上的收養必須具有相應的程序和手續。這是建立在合法有效的收養關係之上。很多收養其實並未履行收養手續,所以導致問題又變得複雜。


葉律師


當然可以,你父母生你後,由於重男輕女遺棄了你,已構成遺棄罪。你養父母合法收養了你,把你養大,從法律上確認養父母,養子女關係,受法律保護。你與生父母只是血緣關係,你沒有贍養義務。當然不用贍養。你不告他們遺棄罪就算對起他們了!你不要被所謂的“道德”綁架噢。


藍天54948


可以拒絕贍養生父母,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你未得到生父撫養培育,那麼生父也別想得到你的贍養,出生不能選擇,生父生了你是事實,這隻人類繁衍本能,代表不了什麼,而養父母的撫養恩重如山,應好好報答,如你生活條件寬裕,接濟一下也可,就當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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