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老闆給各種理由,不發我的工資,每天跟著他吃飯去他家睡覺,就是不給工資,這樣算違法嗎?

用戶6358273429236


不違法

首先你是在討薪的路上,你的老闆,要不說說老賴吧,對你的行為視而不見,你就是拿不到工資,對付這樣的人,只能說得用損招了。

首先肯定要去申請勞動仲裁,說通俗點就是告他拖欠你工資,如果欠的少了那還真沒必要折騰,然後你還是維持現在做法,在他家睡覺的時候穿的少點,吃飯的時候邋遢點,如果他們能一直忍你三個月以上,那你這招確實就沒用了。

碰到老賴以暴制暴沒有辦法,那就只能等待法院強制執行。你自己千萬別用暴力,祝你早日要回薪水。


共享人才


有憑據就去告,如果沒有,你瞅準了弄老闆的身份證信息去報案,我以前打暑假工的時候就遇到過黑老闆,他在批發市場有個門面當時跟我談的是他一個親戚完了只是口頭說了下工資啥的,互留了電話,完了每天通過短信報銷量啥的,等的10天完了結賬的時候老闆不認帳理由1你不是我找來的,2你沒在我這上班我不知道你到底幹了啥,我拿出短信記錄,老闆說誰跟你說的你找誰要,他不在我這你進來隨便看,那會手機號沒實名認證,我去派出所去街道都沒用人家不受理,後來我就跟同學和老師說了大家都記在心裡幫我留意,大概3個多月後吧有一天我同學去逛超市無意中看到一個女的特別像,趕緊叫我,後來就是我和警察前後腳到了一起去派出所扯了一天她才心不甘的結了1000給我,那天在派出所我就記得警察跟我說身份證有的話事就好解決點了,後來我再打暑假工長記性了口說無憑簡單寫個協議啥的完了按手印複印身份證信息,要錢也有說法


kofei2


小編,一幫點的老闆都有車子,你先跟老闆說,後又和派出所打下招呼,我要開車上班,老闆不給錢嗎,我沒錢買車,\\

你的車借了開得了,然後寫個借條,借三年,五年,叫老闆親字,只是借,不給什麼費用,反正你是借,又不是l扣他的,看老闆什麼反應,


水塘裡呢小魚


你好,我看了你的問題,可以確定一件事,你去老闆家睡覺不違法,但老闆不給你發工資是違法的。

你這個事其實做法是不對的,在我看來,你的老闆以各種理由不給你發工資,結果你就跟老闆耗上了,每天跟著老闆吃飯,晚上還去他家睡覺,只要老闆沒有把你趕出來,就表示老闆認可你這樣做,所以我說你跟著他吃飯去他家睡覺不違法,但你這樣做無助於解決問題,依然拿不到工資,所以你就應該停止這樣的做法,改用其他的合理合法的方式要工資。

通常來說,你給老闆打工,老闆給你支付工資,所以你和老闆之間是合同僱傭關係,因此當你遇到老闆不給你發工資的情況時,你必須依法維權才對,這樣才能讓你儘快拿到工資。所以,你最穩妥的做法就是去勞動部門投訴,說老闆拖欠你工資不發,請求勞動局出面幫你要工資。一般來說,只要你去投訴了,工資是很快就能拿到的。

除此之外,你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樣可以拿到工資,而且還可以額外要求老闆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不過想要這麼做,你必須首先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理由必須是老闆的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你勞動報酬,你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後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老闆的公司結清工資,並且支付你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你在老闆的公司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通過勞動仲裁,你一樣可以拿到工資。

總之記住一點,你只要提供了勞動,老闆就必須給你支付工資。如果老闆不按時支付工資,就是違法的行為,你就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老闆,用最有效的方法要回工資,我不建議你天天跟著老闆同吃同睡的要工資,這樣做沒效果。


Sir聊HR


你的老闆也是挺奇葩的,而且通過你的描述,感覺他的工廠也並不是特別的大,一個老闆和下屬關係處的如此神奇,也算是一個比較奇葩的老闆了。

每天讓你跟著他回家吃飯,還能上他家去睡覺,說個玩笑話,如果是在北京的話,那麼你就經常在他家睡覺,吃飯的話可能把工資都給賺回來了。

當然了,言歸正傳,其實老闆這種行為明顯是屬於違法的,身為老闆一家企業支付給員工合理的報酬是應該做的事情,而你的老闆卻通過不斷的拖延等方式進行迴避,已經觸犯了法律。

而你去他家吃飯和睡覺呢,在嚴格意義上來說,並沒有什麼違法的行為,這屬於你們之間的私人關係,所以聊一個私人話題,說實在的,這樣的老闆還是不要和他在一起了,不僅僅沒有格局,而且人還比較無賴,公司也不見得會有多麼好的發展。


風辰子


不發工資超過一個月以上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說都是違法行為,具體可以歸類到“未按時支付職工勞動報酬”,按照慣例員工可以申請仲裁,讓單位及時補足拖欠的工資。

然後我們再說這種行為,這種行為用大家常說的話就是“職場老賴”。有人會認為只有在小地方才會存在這種現象,因為山高皇帝遠,企業主多多少少會有這種囂張的行為,因為背景關係建立的很紮實,所以不怕出事。

其實大城市也存在這種“老賴現象”,我一個朋友也是做HR的,我有一個交流的圈子,她和她們公司的另一個同意事也在圈子裡,天天會聊一些自己公司的事,拖欠工資的行為也特別嚴重,他們同事都是敢怒不敢言,到現在為止已經拖欠了3個月沒有發了,大家雖然想的是可以仲裁,但是沒有人行動,因為即便你仲裁企業可能也會不出庭,所以時間拖延的成本會很高。他們公司的福利更讓人詫異,中秋節的時候大家公司都是大包小包往家裡拎月餅,水果,米麵糧油之類的,而他們公司的福利則是每人一個蘋果,每人一塊月餅,而且來源居然是客戶送給老闆的,老闆怕吃不了壞掉了然後發給大家做中秋福利,原來根本沒有中秋福利的計劃。

所以遇到這種事是常事,但是我建議大家不能冒進,如果你發現公司存在這種現象,一定不要衝動,整理好思路為自己的權益抗爭到底。

一、邊談判,邊“騎驢找馬”

很多人在發發現公司拖欠工資的時候會有一個想法,這錢我不要了,我得馬上辭職,另找一家公司,這種做法既是和自己過不去,也是和錢過不去,而且辭職後找工作也比較麻煩。

所以當你發現公司有這種行為的時候,一定要和公司相關負責的同事去聊,主要從人情層面和勞動法律法規方面去聊,人情層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多說了。我們主要說下勞動法律法規方面。

勞動法律法規一般情況下,企業負責的同事都懂,但我們還是要講,因為個別企業就是欺軟怕硬或者準備“瞞天過海”,他會覺得你可能不懂,所以我不想給你發就不給你發,你能怎麼著?還有一些企業負責人對條款非常熟悉,會和你聊條款的空子,你聊不過的時候就會覺得人家說的似乎很對,你也沒有反駁的理由,只能遵從,所以談判之前一定先熟悉下條款,不要被弄蒙了。

其次,談判的時候要做最壞的打算——談不攏,談不攏的時候自然是要走的,所以一開始就做好這種打算,開始投遞簡歷,雖然還在這家工作,但是得準備下一家的面試工作,找好以後就可以抽身而退了。

二、最後的救命稻草“仲裁”

上面我們說了邊談判邊找工作,是非常有利於求職者的,因為談判期間你還在職,在職一天就得算一天的工資,所以工資結算日是到你離職的哪一天截止。而且你找工作也沒有額外的時間成本。

如果說談的很好,企業按時發工資那就是最好的結果了。

如果說談的不好,那剛好新工作也找到了,所以也不怕一開始仲裁鬧得不歡而散,這個時候就是申請仲裁的時機了,企業如果不配合仲裁就可以實行一審判決,仍不支付就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沒有“啃不了的硬骨頭”,方法總是想出來的,作為職工本身地位的優勢不如企業,但也不能吃虧太多,像題主所謂的去老闆家吃飯、睡覺都是私下的方法沒什麼法律效力,如果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得有法律途徑,讓法律保護你。


筆記簿杏豆


碰到這樣無賴的老闆對於員工是一種糟心的事情,但是題主這種做法其實也違法了。

對於題主來說,每天跟著老闆去吃飯,只要老闆願意付錢,那麼吃了也就吃了,也沒人能說什麼。但是每天跟著老闆去他家睡覺,雖然老闆現在沒說什麼,但是如果哪天他不讓你進去,或者和警察說你是強行進去的,那麼題主可能就要倒黴了。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是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所以說題主的這種做法也是違法的。

對於老闆來說,不給員工發工資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其實題主不需要用那麼極端的方式來討要薪酬,有很多種方式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既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反應情況,也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合法合規的訴求,政府肯定是會受理的。只要這個老闆還想做生意,不想上老賴的名單,那麼肯定是會支付你工資的。否則,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目前,因為勞動者相對於企業和老闆來說是弱勢群體,所以法律對於勞動者的合理訴求是有充分保障的。我們要充分利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而不能因為對方違法我們也用違法的行為去應對,否則到時候自己也因為觸碰法律的底線而被懲罰,那就得不償失了。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用簡單的回答讓您瞭解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見,請下方評論留言探討!

流雷電


我看你就是一小三,老闆供吃供住供睡,若給你工資,你豈可是籠中之鳥,早已腳踏幾隻船到處尋快樂去了,不給工資,就是要你天天陪他玩,使你不能抽身走人!要說違法,你有錯在先,破壞別人家庭,勾引有婦之夫,沒被老闆娘發現趕快滾蛋最好,還想收工資,做夢吧!!!若被老闆娘發現,輕則你被打腫臉丟人滾蛋,重則骨斷肢殘,悔恨終身,所以老闆違不違法,就得看你在法庭上去辯論,常言道:吃不得該死,說不得該輸,能不能撈點補償,就看你的本事了!


手機用戶篝火燎原


不需要去界定是不是真的違法,但是能夠確定的是你這樣肯定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

如果你跟老闆簽訂了勞動合同,直接拿著合同去找勞動仲裁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去耗費自己的精力,每天跟著她吃飯,去她家睡覺,你看即便你怎麼做的,依然得不到工資。

這種極端的行為並不提倡,更加建議是找正規的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況且你反過來想,你每天跟著老闆,其實並不會為老闆花掉多少的金錢,反而會讓自己沒有時間去找下一個工作,即便你贏得了勞動仲裁,你獲得的僅僅是一個月的工資,但是你卻失去了找工作最好的時機。

很多時候我們都需要權衡一下利與弊,當這件事情弊端更多的時候,不建議走這麼偏激的方式去做,還是站在長遠的角度去看待自己的問題,畢竟以後只能自己賺錢養活自己,沒有了收入,沒有了工作,那你拿什麼生存呢?

所以任何時候不要跟生存問題過不去,沒有人可以影響自己的生存問題。再說一個比較有風險的問題,就是你每天去他家吃飯睡覺,老闆是可以申請法律維護,在一定程度上你做了違法行為。雖然有可能你也會藉助同樣的方式來維權,但是既然老闆依然不肯給工資,很有可能你們之間並沒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所以你才會採用這種偏激的方式來維權,這樣並不可取。如果能夠提供更多的信息給大家說不定你的問題可以得到具體的解決辦法。


歡迎關注@銀桑筆記,上市公司數據分析師,十年職場人,專注職場乾貨分享,感謝閱讀、點贊與評論,歡迎關注向我提問!


銀桑筆記


這樣肯定是不合理的。直接就找勞動保障局了,還給他撤個啥。再說你都知道不會給你發了,你還在那裡浪費自己的時間。最後跑路了,你也是要不到工資了。你何必了。直接開始新工作開啟模式。想想怎麼把自己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家裡還指望我們拿錢回去開火呢。兄弟趕緊找出路。他違法違法都不是重點了。因為不可能只是不給你一個人不發。都不發就說明沒有錢發工資。都發不了工資,還跟著超個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