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开封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暖企"活动 十五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月2日,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飞带队,先后来到开封渔蔬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法治暖企”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法律需求和复工复产情况,实地调研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聂影,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在开封渔蔬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星飞一行认真听取了公司负责人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介绍,实地走访了解法律需求和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并赠送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及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普法书籍。

开封市司法局积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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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星飞向企业赠送了法律书籍,通过座谈交流,实地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方面的法律需求,深入调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表示将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开封市司法局积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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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飞表示,为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开封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15条具体措施,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个方面,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减免,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现经济振兴发展。

开封市司法局积极开展

“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在法律方面,开封市司法局在法律服务方面,特别是合同协议执行情况等给予了最佳帮助,使我们的生产能够满负荷。”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志民说,并对开封市司法局制定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表示肯定与好评。

开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惠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一、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教育引导全市律师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感,为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2.为全市战斗在疫情防治一线和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治的医护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3.鼓励全市律师为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大损失、复工复产困难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4.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广泛宣传有关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印制法律手册、制作电子文档等形式,向全社会发放《开封市预防和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以营造良好社会法律服务环境。

二、引导公证机构开展公益活动,为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证服务

5.为全市组织奔赴武汉的援助医疗团队做好公证公益服务,对医疗团队的医护、防疫人员申请的委托、声明等涉及人身权益公证实施免费办理。

6.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群体、患病群众及其家属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

7.公证机构对于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办以下公证事项的,按照收费标准给予20%-50%以的减免。

(1)对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进行监督保全,支持企业正常运转。

(2)为企业授信、借款、还款协议、担保等合同办理公证,对达成还款协议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协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渡过难关。

(3)对企业由于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导致面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合理规避风险。

(4)对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搬迁、封存企业的设备和物资时,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保全作用,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8.免费为企业、个人等针对疫情的捐赠行为办理公证,为有关部门或者公益性社会组织保管、使用捐款捐物提供公证服务,增强公益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

9.倡导公证机构为社会紧缺物资的配发进行现场监督,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取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并对公证费用予以减免。

三、引导司法鉴定机构提供便捷及时鉴定服务,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企业和群体减免鉴定费用

10.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对确因疫情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可以缓缴并鼓励减收服务费用。对减收服务费用的,除鉴定耗材收费以外的部分,减收幅度应不低于20%;鉴定人出庭作证除差旅费外,误工费减收不低于20%。

11.对特别困难的企业以及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的伤残人员创办的企业,支持机构免收鉴定费用,切实减轻这类企业负担。

12.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所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视其鉴定的复杂程度,采取上门服务或减免鉴定费用的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机关工作效率。

四、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减轻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争议解决费用负担

13.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通专项服务,实行案件优先受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所有案件立案费全部予以免除。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免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14.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和处理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减少企业损失。

15.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结合案件进行的不同阶段,在已减免仲裁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免10%以上收费。

以上减免费用的时间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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