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達川區人民法院在“國際禁毒日”前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達川區人民法院在“國際禁毒日”前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庭審現場

四川新聞網達州6月21日訊(秦銘)在“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達川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涉毒案件進行集中審理並公開宣判,旨在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倡導全社會積極參與禁毒,增強全民禁毒意識。庭審邀請了多名達州中學師生、周邊社區工作人員及媒體記者旁聽。

此次活動不僅通過公開審理、集中宣判的方式,還對市面上偽裝程度較高的新型毒品以圖文形式進行集中展示,由刑庭庭長餘川同志為現場師生講解毒品危害、真實案例,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這12個字可以充分概括毒品之“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2016年至今,達川區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78件,對販賣毒品98.9克的杜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對販賣毒品僅0.03克的吳某某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對所有涉毒案件的被告人,除一例因在哺乳期判處緩刑外,其餘均判處實刑。

對這些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的零容忍處理,充分體現達川區人民法院對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懲處的決心。達川區人民法院希望廣大青少年不要聽信毒品能帶來快樂的花言巧語,不結交沾染毒品的人,終身遠離毒品;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沾毒,不涉毒,積極投身禁毒工作,宣傳毒品的危害,自覺地與吸毒、販毒等不法行為做鬥爭。(本文作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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