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為崑山龍哥辯護,應該怎麼寫辯護詞?

王仁根律師


一個普通老百姓的看法!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最終是由法院判定,法律是為民而生的,也應該為民而用。我們理性分析一下首先過錯方是紋身男,其次兇器也是紋身男的。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紋身男並非主動放棄兇器終止行兇,且有再次拾刀的動作和行為,仍然具有行動攻擊能力,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雖然紋身男有開車門的動作也不能證明他是退讓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制止,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一家人的生計。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持起點贊!


見證111


尊敬的審判長 人民陪審員

我遵守並相信國家法律 堅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結果

那晚當他第一次衝向我 對我進行推搡毆打的時候 我只是採取躲 擋的防禦性動作 沒有過激行為 只是據理力爭 因為我實在想不通一個守規矩的人為什麼一定要給不守規矩的人讓路 只因為你有寶馬?有紋身?會使用暴力?可能是我的據理力爭惹怒了他 也可能是在他的邏輯裡 像我這樣騎著電動車等紅燈的人在他面前只允許說一句 大哥我錯了 然後乖乖讓路 …總之他怒了

當他回到車裡拿著長刀面目猙獰的再次衝向我的時候 我感到了極度的恐懼 當鋒利的刀刃割破我的皮膚 鮮血流了下來 我第一次感覺死亡離我這麼近 逃已經來不及了 束手就擒我會被他砍死 我不能死 因為我還有親愛的老婆 可愛的孩子 年邁的父母 我要自衛 我要反抗 我要活著…

當時我只有一個信念 我不能死在這個惡人手裡 我不能讓他再傷害我 我要奮力反抗 我不能讓他再回車裡取武器 (能在車裡取出長刀的人 我不敢確定他是否有槍)我要活著…就是這樣

這幾天我也一直在假想 如果那晚 我認慫 我說“大哥 我錯了”然後乖乖的讓路 目送著大哥們囂張的揚長而去 …可能就沒有這些事了 可能我現在正在家裡為父母老婆孩子做一頓豐盛晚餐 陪老爸喝一杯 給老媽捏捏肩 檢查孩子作業…

但是 如果真的那樣 我的中國夢怎麼辦?我們的和諧社會怎麼辦?

我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 遵守法律只是我的底線 我會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約束自己的行為 遵守社會秩序 我曾經見義勇為 得到過政府的表彰 我期待我們生存的社會 是正義的 和諧的 規範的 有愛的…我也為這樣的期待默默的付出自己的努力 所以我不會闖紅燈 不會為不守規矩的人讓路 只是沒想到這麼做會惹得他提刀相見 會讓我第一次嗅到了死亡的氣息…

事已至此 我還是堅信法律會給我公正的對待!


寒風136249804


是非防衛過當?我不是律師,也非法律的專業人士,只是一個吃瓜群眾,所以也不會寫所謂的辯護詞,我只知道凡事要既要遵紀守法,更要通情達理,還得別站著說話,因為那樣體會不到坐著會有多腰疼。

我只想從社會閱歷和生活常識教給我的經驗來發出幾個疑問,希望那些理性客給予解答釋惑。

一、如果寶馬男的刀不甩掉,情況發展下去會是如何,倒地的可能是誰?

二、殺人不過頭點地,關鍵的時候,作為一名普通人,哪裡來的時間去考慮是否過當?你以為是看視頻嗎,還可以摁暫停。你以為是籃球比賽嗎,可以喊暫停。電動車男子在捅人之前要不要說一句:停一下,我百度一下。

三、以一敵眾,且是對方持有兇器實施犯罪的緊急前提下,你和我談防衛過當?

四、寶馬男既然可以返回車內拿出長刀,那麼他第二次跑向車輛的時候,你如何保證他是不是再次拿刀,甚至是槍呢?大路朝天,四通發達,為什麼偏偏跑向車?你說他逃跑,我還說他是去拿武器,或者開車撞我呢?你的理由可以成立,我的為什麼不能成立?

五、一個被判刑達五次之多的社會混子,我只看到惡,沒有看到善良,所以請不要用善良來揣摩這個渣滓的行為。


元芳有看法


正義的人民請進來聽我簡單說一下:

第一,從法律上說白衣男奪刀以後不能分辨寶馬哥是否繼續具有殺傷他的可能性,何況對方人多而且寶馬男是往寶馬車跑,寶馬車上是否有更利器的東西?甚至是槍?或者寶馬男直接開車撞白衣男?這些可能性都很大的,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白衣男還是處於危險狀態,所以白衣男刀砍寶馬哥不是為了殺死他,而是為了自己消除危險,所以他的做法不僅僅是正確的,在我看來是非常明智的(相信任何人都會這樣做)

第二,從人情和社會生活角度分析,我自行車都抬到一邊已經讓你走了,你為何下來對我指手劃腳,你為何一時興起還拿刀砍我,而且砍一兩刀還不解恨?難道我這樣讓開道讓錯了?你非要把我砍死?可想而知這寶馬哥平時有多霸道?平時有沒有涉黑可想而知。老實人可以接受欺負,但是絕不接受過分的欺負。相信有人情味的人都會理解和寬容白衣男。因為他真的是無路可走。

總的來說雙方都有過錯,所以在此我強烈建議和懇求法官給予白衣男拘留十五天,以此來告訴大家對於特殊案例其實法律和人情都是重點考慮和分析對象。相信這也是群眾所期盼的。

我是衡陽縣“魅力秀廣場舞團隊”老師王皓,謝謝大家的支持!

白衣男,有人說你是英雄我不去肯定或否定。至少希望你會遇到好的律師,好的法官,最重要的是有一個好的結果。我們相信你會很幸運…✊


湖南皓哥


首先,紋身男不存在辯護的問題,其已經死亡,需要定性的是致其死亡的白衣男子有沒有責任問題,就目前警方已經對其刑拘關押在看守所的情況下,最需要辯護的是白衣男子。其次,紋身男死亡,其家屬只能委託律師作為民事代理人主張民事賠償,當然我國法律先刑事後民事,只有白衣男子被判有罪的情況下才能判定賠償責任。第三,在本案的刑事程序中,紋身男家屬委託的律師只有參與權,只可以在法庭中對案件定性發表意見。


桂律師


崑山龍哥是社會能人的代表,為國家交稅,為律師能有飯吃盡力,他只是一時疏忽犯了點小事,罪不致死,他沒有真的想殺窮人,只是想嚇唬嚇唬窮人,好讓窮人規規矩矩的尊守富人的規矩,別一天到晚的仇視富人,這能有多大點事,非得被窮人給殺了,他不就是想教育教育窮人嗎,至於下那麼狠的手嗎?龍哥死了,以後還有誰會再擾亂社會給警察找點事做做?還有誰時不時的製造幾起官司讓律師有工作可幹?所以,龍哥不能白死,不能讓社會少了創造財富的動力,以人為本只是個偽名題,實實在在的還是錢💰💰


青昌藹然日用小百貨


絕對正義5

寶馬男要真殺電瓶車男,走上去就會一刀,可是寶馬男並沒有真殺電瓶車男。寶馬男的同伴更自始至終都沒有一起群毆電瓶車男。電瓶車男應該要判死刑,至少十年以上。因為即使寶馬男是有一萬個不對,但電瓶車男也絕對不是善類,甚至比寶馬男更兇殘。電瓶車男剛開始感覺自己弱,不敢動手,因為對方有幾個人,若自己動手,肯定吃虧,而後來對方的人並沒有動手,到後來自己又拿到了刀,於是兇性盡露及弱者心態爆發,連續追殺,直到把人一刀一刀的砍死。一個正常的人不是及其殘暴的人,會追到綠化帶中,對一個被砍多刀,無限痛苦的人一刀一刀的砍,直到砍死為止嗎?這是個多麼多麼冷血的人呀 。網民是隻看到寶馬和紋身,感覺的欺負人的一類人,確實沒錯,寶馬男是人渣,但電瓶車男的人性比寶馬男更殘暴,希望國民能正真看清什麼是殘暴什麼是社會正義。不管背後操縱輿論的勢力有多強,不管操縱輿論者的目的是什麼,不管操縱者是如何鼓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請以警方為準。


花樣時光綻放


劉某某與於某某小小的交通磨擦,劉某某就對於某某拳打腳踢一番,還不解氣,又返回車中取出自帶的刀器,追砍於某某,直至刀脫落,而於某某一直不還手,處於捱打挨砍狀態,可見劉某某像個兇殘的黑社會匪徒。

而恰恰是劉某某的刀落,才給了於某某保命的防衛和時機,於某某撿起刀後實施正當防衛,在這緊急和恐慌的瞬間,內心驚慌失措很難想像和把握、顧及到防衛的必要限度,除了憤怒就是保全自己性命;特別是當劉某某往自車跑去的瞬間,在恐慌狀態下,於某某也不可能、也沒時間區分預見劉某某的行為是逃命,還是返回自車去取刀、槍或開車撞人?即使是逃離開現場,誰也不能保證他是否去找人或攜帶凶器重返變本加厲報復殺人的可能性?因為他隨車攜帶刀器和事先兇殘的本質,且全身紋身讓人恐懼,可見其是非一般的匪徒,對這種人不下重手反擊,讓他轉回重來,於某某可能命懸一線,後果是難以意料的。

既然不能對劉某某下 犯罪終止的結論,由於存在種種不可預測的可能性,於某某為了保命,那採用無限正當防衛的延續是極有必要的。

縱觀劉某某從01年至13年四次被有期徒刑,服刑9年半期限,且每次刑滿釋放至重新犯罪均未滿5年,應屬累犯,具有從重情節,應從重處罰;每次勞改都被減刑,算他運氣好,打黑除惡的對象是誰?


523908


看圖,誰敢給龍哥辯護,明天就是龍哥的頭七了,白死



五菱品牌文案事業部


我的辯護人於哥,無罪!於哥在非機動車道等候紅燈時,此時身後的龍哥,無視交通法規,把車子行駛至非機動車道上,當時於哥看見其龍哥違法行駛機動車,所以於哥出於正義,不讓道。這時龍哥以為他的違法行為有人予以阻止,所以龍哥心裡不平,所以其上去尋釁滋事,毆打於哥,後就發生了龍哥上車拿了砍刀,再回到於哥身旁,龍哥拿了砍刀就往於哥身上亂砍,造成了於哥身上多處砍傷,在繼續的砍殺於哥過程中,不慎龍哥砍刀在砍殺於哥的過程中脫落,在本能的作用下,於哥拿起了砍刀,就回擊龍哥,於哥以攻擊方式來實施正當防衛。當龍哥發現自己的砍刀脫落,以退為進的方式應對,在退得時候,於哥抓住這個有利時刻,把刀揮下砍了龍哥,使得龍哥喪失攻擊力。尊敬的法官,龍哥的退步不是龍哥喪失攻擊力,唯有使龍哥喪失攻擊力的,只有把龍哥砍傷或者砍死才是真正喪失攻擊力。尊敬的法官,在你死或者我死的恐怖暴力的關鍵時刻,任何一方不可能抱著僥倖,對方會發慈悲停止攻擊。除非龍哥被警察控制住了,那麼龍哥才會喪失攻擊力。所以我的於哥,並未超出防衛過當的防衛。在現場只要有一絲龍哥可能得以退為進繼而攻擊於哥的可能性,於哥的攻擊都是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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