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何看待寶馬車主與電動車主事件?

TDYC


寶馬車主與電動車主之間只是因為一點平常了不能再平常的小事引起的,大家之所以對此事高度關注,是因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很多像寶馬車主這樣的無賴纏身,他們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整天的研究法律的空檔,整天的遊走在法律的邊緣,整天的研究人性的弱點,從而規劃出自己最大限度的壓榨窮苦百姓姓的方案,萬沒想到此次竟遇到了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電動車主,栽了跟頭送了命,事後竟還有其友借題發揮說什麼支持電動車主的都是仇富心理在作怪,說什麼龍哥只是想嚇唬嚇唬人而宜的為其辯護,不能不說他們這些人的行為完全是基於自認為對老老實實的人有著十分自信的瞭解,吃老實人的瓜就是白吃又能抬高身價的百利無一害的好事,他們可以無憂無慮的為別人設圈套放高利貸,無憂無慮的耍流氓,出一點小事用錢擺平,是人人恨得要死的社會渣渣,他們仗著當今還未完善或已過時的法律條款,在加上某些無能的律師或本身就很奸詐律師的辯護為所欲為,實乃我中華一塊大大的心病;電動車主一個老老實實的窮人,無緣無故遇到了一場飛來橫禍,百般忍讓還被索命,精神崩潰之於失手砍殺惡魔還被無能的律師或沒有德性的律師以對待神的要求制其刑事責任,真不知道這個社會還有沒有窮人一絲活路?窮人要怎麼做才能有一個平安的生活?老實人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平平安安有錯嗎?電動車主現攤上了官司沒了自由,家中還有病兒急需醫治,真的好想幫幫他,沒有多還有少,每人拿出十到一百元我想有愛心的人還是可以做到的,希望電動車主家能發佈賬號,困難大家一起抗,不能讓英雄寒心!~!!


青昌藹然日用小百貨


海納百川dun

如果真的只是砍傷寶馬男(並且不是很嚴重)那麼白衣男的麻煩可就大多了!

首先,寶馬男開機動車衝入非機動車道還動手打人,可見其道德敗壞之極。

第二,兩個人打白衣男一個人,還要拿刀砍人,寶馬男的人生觀簡直不可理喻!在他眼裡道理法律全是浮雲。

第三,隨車帶刀,說明他準備一旦有必要隨時就要砍人。

而他認為的砍人的必要意然是“無論你多有理,只要我不高興”就要砍人,真不知以前曾砍傷過多少了!

第四,他車裡可能有更歷害的武器。

就這樣一個有數次犯罪前科的人,一個隨意踐踏法律尊嚴的人,一個大庭廣眾之下敢於揮刀殺人的人,他若不死,後果將會有幾種可能。

第一,回車再拿一把刀對砍!結果雙方一死一傷!

第二,回車拿出更為歷害的武器,結果白衣男死!

第三,直接開車撞自衣男,結果白衣男及周圍的群眾遭殃。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雙方都沒死,白衣男將面臨無盡的麻煩。

第四,如果都沒死,白衣男子肯定會被寶馬男子的朋友社團團員報復,到時候就是一個家庭了!

第五,這次沒有合理的判決,就真正的顛覆了人們的三觀,對於一個這種黑社會的團員,我們應該打壓他們,而不是讓他們欺負老實人!

我支持電動車男子無罪釋放,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捐錢給他打官司

覺得分析的不錯的,給個關注,評論 點贊!






海納百川duh


崑山龍哥!一位用生命演繹激情大戲的男一號,終究以生命的消逝而完美謝幕!觀影過後,敬仰之情油然而生,感謝龍哥用精堪的演技完美的詮釋了那句話:不作死就不會死[得意][得意][得意]下面,俺也開篇觀後感,影片開始於一個……燈火輝煌的街頭,突然襲來了一陣寒流!龍哥幾人正沉醉於酒後的鏡花水月時,前方的一位騎著電動車的白衣小哥出現在車前,嚇得眾人一身冷汗!停車下來男女兩人與白衣小哥理論一二:@¥#&%……無果?也許龍哥心急投胎,此時便挺身而出,幾人便圍追推搡小哥,龍哥因身材嬌小玲瓏,無法顯示自身氣魄,蹦高揮打幾拳見小哥無怯意也無退意,便使出混跡江湖多年的殺手鐧—青龍偃月大砍刀,揮刀便砍,一刀、兩刀、三刀……由於過於血腥,此處省略N個字!按於往常,被砍之人早已逃之夭夭,怎奈小哥不按常理出牌,龍哥內心已然崩潰,心裡動搖之際卻又失刀於地,說時遲 那時快,小哥於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以龍哥之前搶到青龍偃月,回首就是一刀(看到此處,我特麼回手就是一個贊)!此時影片已然高潮層疊,龍哥前方一邊奔跑一邊吟唱:“隨風奔跑自由是方向……”後邊小哥揮刀高亢:“追逐淚和閃電的力量……”就這樣內心已經恐懼到極點的龍哥一點點把自己推向死亡的邊緣……:“就這樣被你征服,切斷所有退路!啊,多麼痛的領悟,只是我走向地獄的每一步,都走的好孤獨……”影片接近尾聲,多麼想小哥能刀下留人,可惜,小哥只給了龍哥後悔的時間,卻沒有給他做人的機會……KO,龍哥毖於刀下,卒年36歲,影片完!感謝各大TV,感謝各大媒體,感謝龍哥,您一路走好,願地獄再沒有痛苦[鼓掌][鼓掌][鼓掌]


再來一杯2234


我簡單一點說吧:

第一,從法律上說白衣男奪刀以後不能分辨寶馬哥是否繼續具有殺傷他的可能性,何況對方人多而且寶馬男是往寶馬車跑,寶馬車上是否有更利器的東西?甚至是槍?或者寶馬男直接開車撞白衣男?這些可能性都很大的,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白衣男還是處於危險狀態,所以白衣男刀砍寶馬哥不是為了殺死他,而是為了自己消除危險,所以他的做法不僅僅是正確的,在我看來是非常明智的(相信任何人都會這樣做)

第二,從人情和社會生活角度分析,我自行車都抬到一邊已經讓你走了,你為何下來對我指手劃腳,你為何一時興起還拿刀砍我,而且砍一兩刀還不解恨?難道我這樣讓開道讓錯了?你非要把我砍死?可想而知這寶馬哥平時有多霸道?平時有沒有涉黑可想而知。老實人可以接受欺負,但是絕不接受過分的欺負。相信有人情味的人都會理解和寬容白衣男。因為他真的是無路可走。

總的來說雙方都有過錯,所以在此我強烈建議和懇求法官給予白衣男拘留十五天,以此來告訴大家對於特殊案例其實法律和人情都是重點考慮和分析對象。相信這也是群眾所期盼的。

白衣男,有人說你是英雄我不去肯定或否定。至少希望你會遇到好的律師,好的法官,全國人民相信你會很幸運…✊

我是衡陽縣“魅力秀廣場舞團隊”的老師王皓,謝謝大家!


湖南皓哥


事發後,輿論一邊倒地支持龍哥終結者於海民,但也有那些蹭熱度的聲音在一個勁地尖叫‘白衣男是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所幸的是,法律是公正的,是順應民意的,是倡導正能量的,剛剛警方已經通報‘崑山砍人案’:於海明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為我們中國的法律歡呼吧!這是正義和法律的勝利!普天同慶、民心所向、大快人心,眾望所歸!


趣聊每天熱點


結果嗎,用下面來說明。

歹徒出拳迅猛,對準良民太陽穴就是至命一拳,緊接著跳出良民還擊範圍。

雙手抱拳道:哥們,我先歇歇你若來犯屬於攻擊,不叫正當防衛。

良民說:兄弟,看來你對法律太瞭解啦!好,我也歇歇。

歹徒這時又出奇不意連出兩拳,封了良民的雙眼,又是一個跳出圈外雙手抱拳:哥們暫停,得歇歇。

良民:兄弟,我什麼時候能還擊呀?

歹徒:根據法律,我停下攻擊你再還擊就屬於防衛過度,屬於攻擊啦。

良民:天吶!好人怎麼這麼難當,我不幹啦,我要殺了你!

良民不再忍讓,衝上去一頓猛揍,直打的歹徒喊爹叫娘……

良民對歹徒說:是你逼我的……

歹徒:哥們,我鄭重地告訴你,你犯法啦……


關邑牧雲


車讓行人(包括非機動車輛)是常識

無論是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車讓行人是常識,雖然是電動車但因本身與汽車相比安全係數較低,所以汽車禮讓電動自行車也應該是常識。相信很多司機朋友遇到行人或者騎車的朋友都會下意識的降低車速,進行禮讓。然而這件事情的經過是,寶馬車沒讓行人造成了剮蹭,就算如此,在日常生活中雙方協商不成,報警後自然會有交警部門來進行協商解決。

這件事情的根本在於開寶馬的有黑社會嫌疑

上面講了如果是平常的交通意外,汽車與電動自行車剮蹭了,雙方一般都是協商賠償,協商不成了交警部門認定責任,然後該賠賠,該罰就罰,可以說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但是這件事情的不簡單之處就是,開寶馬的劉某有前科,本身具有黑社會流氓性質。自然反應就上去跟電動自行車主於某幹架,打架了肯定誰都不會讓著誰,更可恨的是劉某後來竟然去車上拿下管制刀具,對於某進行傷害,這樣就給以後出現人命埋下伏筆。

這件事情我這樣來看

第一、本身是一件很簡單的交通糾紛,報警協商解決了事。事件引發的根本在於寶馬車主劉某率先進行人身攻擊,並用管制刀具威脅到了於某的生命安全,所以個人覺得於某後期的行為肯定是正當防衛。

第二、寶馬車主劉某本身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就是違法的,並且用管制刀具故意傷人肯定是罪上加罪,可以說死有餘辜(如果今天不是遇到於某這樣身手好的,估計早晚會有人死在劉某手裡)。

第三、後面顯示於某追上去砍劉某,有律師認為是防衛過當,個人認為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能夠保持理性的普通人基本不存在(除非是專業受過訓練的),所以非理性情況下做出的保護自身安全的條件反射行為不應該是防衛過當。因為當時的情況當事人很難判斷劉某到底是要做出什麼行為,是回車裡拿出更多兇器還是逃命,都有可能。所以個人覺得也不應該算是防衛過當。


勇談房產壹貳叄


律師在防衛過當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就是以寶馬男逃跑來判定為沒有抵抗能力。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抵抗能力。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3、逃跑也是抵抗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往往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出其不意,攻其不備。4、不能確定為逃跑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或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的威脅情況,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如是對待持刀歹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活動能力,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


太陽島165567255


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崑山砍人事件,我認為理想判決應該是,劉某某在掃黑除惡期間,私自攜帶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質。劉某某違章闖紅燈走人行道,駕車撞了騎電動車的於某明,作為一起自身責任的交通事故理應妥善協商處置,但是,劉某某卻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攜帶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脅砍殺被肇事車撞的受害人於某明,非常囂張,行為惡劣,於某明偶然撿拾劉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極度恐懼中,連續砍殺面對自己不放的劉某某,應當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依法應當做出無罪判決!


全球財經解讀


人啊,遇事一定要冷靜、理智,三思而行,方為明智之舉。衝動是魔鬼,一旦情緒失控,必然要為之付出沉重代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