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0
筆者認為,網絡洗稿成為產業鏈條是對知識的蔑視。
知識能夠有價值,就在於創造,就如同經濟學裡理論中所說的一樣,創新為一個產業所帶來的質的改變,不受道格拉斯乘數的效應是至關重要的,而所謂的“稿子”要想具有可讀性,也必須是創新的產物,沒有人會喜歡咀嚼“二手的食物”。
但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市場中的需求也成為了洗稿盛行的溫床。之前北大有學者指出,當前社會很多人的閱讀都是碎片化的,淺嘗輒止,也正是因為如此,非深度閱讀讓人們失去了判斷一個稿子是否為原創的能力,而對於大量低質碎片化文章的需求為洗稿創造了條件。
一個社會有多尊重知識,有多尊重創造,未來就會有多大的未來。我們需要對原創有一顆敬畏之心,對偽原創嗤之以鼻,同時,也應當提升自己的閱讀能力,提倡深度閱讀,減少爆米花類讀物,只有思想的深度才能決定人生的內涵。
盤和林數字經濟觀察
首先,原創自媒體讀者是衣食父母,讀者的喜好決定了自媒體的收入及未來。可是,讀者的喜好並不是來自原創,而來自於有趣。當年某女搞行為藝術,說自己文化來自《知音》和《故事會》,大家鬨然大笑。然而,當一本《經濟學人》雜誌和一本《故事會》放在你面前,即使《經濟學人》是免費閱讀,別人送的,你依然會去翻看《故事會》。現實中更不用說《經濟學人》還要付費呢!所以,“洗稿”的成功意味著大家興趣比較同質化,缺乏多元文化。當然,這不是讀者的問題,大家可能工作壓力太大,尋求的僅僅是放鬆,而不是提升某一個冷門領域的興趣愛好和品鑑水平。或者說讀者更加歡迎碎片化的內容。讀者接受套路,而有人提供套路。這些現象的結果是,內容行業實際上很擁擠,同質化比較嚴重。改變這一點,需要讓社會更多元,需要更具備包容性的社會氛圍,尤其是包容不同的觀點和文化。
其次,版權當然需要保護。但是版權維權需要更加便利的手段和更加高昂的賠償。浩瀚文字中作者很難找到那些隱藏的抄襲者,即使找到了也很難界定。這不同於商標註冊那樣明確,而關聯的利益太少的話,誰也沒有動力為數千字打官司。有時候也就僅僅是讓對方刪除。所以洗稿成本較低。這方面,需要提高賠償金額,要讓洗稿者感覺到痛,要讓原創者感覺這種侵權訴訟有利可圖。才可以形成自我維護的正向循環。
最後,永遠記住,教育提高意識,所有版權保護良好的國家老百姓都覺得這些是應該的,並不只是自媒體領域,這是需要延伸到所有領域的。在美國,有人售賣盜版會被抓進監獄,而在日本,追連載的人去書店購買正版圖書視作一種對作者的尊重。甚至於,有些國家有人不小心在評論裡面透露了某部小說的一段劇情,都被視為不道德的現象。實質上,如今中國社會對於版權是阻礙創作發展還是助力創新思維都沒有一個定論,很多人人還在爭論。如今,最需要有個孫權一樣的人物,當著眾人的面一劍砍下桌角:“若有再議降曹者,必同此桌!”
保護版權,需要較真的人,這方面,難度和反腐是一樣的。至於很多人對於保護版權的爭論,我只說一點,發達的國家如今都在很好的保護版權,作用機理很複雜,我們只需要從結果倒推出版權保護的重要性。
凱恩斯
寫了十幾年文章,我還不知道“洗稿”是什麼玩意。字面意思理解,好像是幫公司的負面信息洗白了。比如有公司被一篇負面信息包圍了,然後找一堆人來寫正面文章,這不就沖淡了負面形象了嗎。
這次因為央視報道“洗稿”產業鏈,一瞭解,才發現原來“洗稿”不是洗白形象的稿件,而是篡改他人原創文章的文章。
“洗稿”有產業鏈,而且我還不怎麼了解,說明幾個問題,我寫的爆款文章不多,沒有受到抄襲之苦吧。偶爾有些文章,別人修修改改,或者直接署上別人的名字,我是不太在意的,因為之前的文章沒有變現渠道,要麼是所就職公司發工資給我,要麼是自己興趣寫成的。扔到網絡上去,總之是第一時間發佈的,要證明是自己的原創,那太容易了。
那個時候,我只求能證明是自己寫的就行。
本來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抄改改成為新文章,這不奇怪呀。我自己寫稿,之前也是借鑑別人的文章,慢慢練習成長,再寫出完全原創的文章來。
不過,現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來臨了,自媒體時代來臨了,流量分成制度實行得還不錯,對“洗稿”的討伐也有利潤了。看著自己辛苦寫稿才賺500元,他人抄襲修改下就賺5000元,甚至更多,當然覺得不公平,當然需要討伐呀。
1、“洗稿”讓人心生恐懼,還是因為規模的力量,因為科技的力量。
洗稿的目的就不純,洗稿完全不能認定為簡單個人寫作參考和成長的事了。
它是大規模的抄襲、篡改而謀取利益。這些機構不僅能製造出規模,渠道又廣又深,甚至把他人的原創文章給完全掩蓋,形成原創文章沒什麼影響,抄襲文章獨步天下的可能。
2、自媒體發達了,這是不可逆轉的。但持續產生內容的人畢竟有限,這是“洗稿”產業誕生的必然吧。
我本人一直靠寫字為生,經常會遇到一些人來問:一篇稿件1000塊,一個月不就能賺3萬了;如果單價提高,寫文章也能發財呢。
我就告訴他們說,極少人可以做到每天能寫一篇文章,即便能寫,也是評論性的,觀點拼湊性的,寫不了半年就會凋謝。
之前我在傳統媒體,那工作量可是一個月才寫一兩篇呢。現在做自媒體人,接一些寫稿的活,遇到一些客戶,他們甚至要求兩三天就出一篇稿子。我就只好叫苦不迭了,這個錢呀,還真不好掙。
其實兩天寫一篇文章,甚至一天寫一篇,也是可以完成的,但它不可持續。人的腦子是有高潮低潮的,是有所謂是否在狀態中的,有時你內心抗拒不想寫了,可能一個月都寫不出好文章來,有些人寫稿“中毒”(思想貧乏了,不認可自己了),一年都寫不出文章。
我最長的寫作堅持,是“恆明每日晨語”,每天都要寫上一兩段話,堅持了4個月。曾經寫自問自答,想著每天產生一篇,也只堅持了1個多月吧。
這次“悟空問答”堅持得好,從2017年12月開始寫,到目前8月30日,每天都能寫3、4條。
還不是因為問答形式比較輕鬆,可以自由發揮,自說自話?如果是文章的形式,我最多一個星期能寫兩篇。
3、利益,都是利益作祟。
如果洗稿一個月能賺10萬,僱2-3個人天天洗,這不就有利潤空間嗎。洗稿可以養自媒體號,可以接廣告,可以接價格更高的公關稿件。
總之,有利益的地方,就會有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看到,有些所謂的大號,都在洗稿。緊盯著熱門稿件,簡單進行篡改。被證明是熱門的,說明主題不錯,關注度高,這樣的貼身行動是很有效的。
寫原創稿的人知道:一手原創多麼辛苦。
選題是第一步,既要有時效性,又要有啟發性,選題成功是全文成功的一大半。然後文章構思,定好框架,最後寫就全文。
不容易呀。
洗稿方就容易多了,選題抄過了,原創文章最精華的部分抄過來。已經就有7、8成的成功因子了。
很多洗稿的人會辯解說,你看我文章60%的文字是不同的,甚至80-90%的文字是不同的,怎麼能說我洗稿呢?
拜託,我們是智能人類,不是目前還處於初級階段的智能機器,只要對比原創文章和洗稿文章,中心思想被你抄去了,文章結構被你抄去了,關鍵是選題,選題被你直接拿過去用了,還不能算抄襲?
4、相互借鑑與相互抄襲,有時“洗稿”的確界限難明確。
寫稿的人,都會借鑑他人的思路,我認為要完全杜絕“洗稿”現象也是不可能的。
衡量的關鍵一點,我認為可以是:是否惡意抄襲,是否持續抄襲。
偶爾借鑑下,不小心借鑑了選題,不小心認同了中心思想,這種可能是存在的。但你總是瞄準一個人,一個平臺去借鑑,就是洗稿了,就是惡意侵權了。
另外,你借鑑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寫作能力,和你借鑑是為了每天都寫出稿件,然後交差賺錢,性質完全不同。
我個人的觀點,凡事都留有餘地,完全打死“洗稿”是不可能的,也不必要。
相煎何太急,靠洗稿發不了財,都是在賺一些辛苦錢。
說有些人養了十幾個自媒體號,天天靠洗稿文章保持持續更新,找寫手,拉業務,七除八算,剩下留給自己的,也沒剩幾個錢。
如果把文章當成是一門批量生產的商業,那是低端而沒有啥前途的,幹著幹著自然就歇菜了。
這不,各種更嚴厲的監管也出來了,對文字這一行當感興趣的人,還不如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寫,一開始一個月寫兩三篇,慢慢練得寫快點,一個星期寫一兩篇,關鍵是找到自己的興趣所在,找準一兩個關注的領域,寫多了不就成為一個小專家了嗎,不就可以解決吃飯問題了嗎。
財經作家邱恆明
網絡洗稿成為產業鏈,很多時候我們原創作者辛辛苦苦花了幾小時寫的一篇文章,卻被洗稿公司用幾分鐘乃至幾秒鐘洗成一篇爆文,確實心有不甘。實際上,我們非常支持原創,同時不反對部分借鑑,而這一借鑑參考,需要備註好出處、作者名、引用標題等,而不是套用別人的觀點作為自己的觀點,甚至直接把別人的文章洗成自己的爆文。在國內,對於原創版權可能保護不周,洗稿頻繁,抄襲成癮,但在國外成熟市場,但凡論文、原創版權還是受到很好的保護,而抄襲者往往需要承受很高的代價。然而,原創才是平臺不斷髮展、作者不斷進步的核心動力,洗稿雖然可以短期暴利,但一旦遭到版權公司起訴,或原創作者聯名起訴,終究還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