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無證還醉駕 東津一男子違反交規受重罰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吳寶平、劉璋妍)常言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可襄陽東津一男子走親戚喝醉了酒,還駕駛車輛回家,途中避讓輪摩托車時,因酒勁發作和操作不熟練車輛撞上路旁花壇而無法行駛,其便躺在人行道上呼呼大睡。東津新區公安分局平臺大隊在處理時發現,其不僅無證駕駛,且涉嫌酒後駕車,因此對其從重處罰。

9月12日,東津鎮鄭灣村的鄭某到親家家作客,中午親家盛情款待,鄭某就喝了不少白酒。下午準備回家時,親家又熱情挽留,總奈盛情難卻,晚上就又留在親家家喝酒、吃飯。吃完飯後,鄭某又和幾個朋友到大埠街一KTV廳唱歌,期間又喝了幾瓶啤酒,眾人一直鬧到深夜。鄭某趁著酒勁,不聽朋友勸說,駕駛一輛“福田”牌輕型箱式貨車回家。當行駛至鹿鳴路唐莊村路段時,一輛摩托車突然從對面駛來,鄭某急打方向避讓,由於酒勁發作加上操作不熟練,把貨車開上了路邊的花壇,貨車受損嚴重,無法行駛。鬧騰一天疲憊不堪的鄭某,便躺在現場人行道上,呼呼大睡起來。

9月13日凌晨1時許,東津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此路段時,發現了花壇上的貨車和躺在地上的鄭某,遂上前盤查,發現他一身酒氣,涉嫌酒駕,便將其移送至東津移動警務平臺大隊處理。

平臺大隊民警通過調查還發現,鄭某駕駛的“福田”牌輕型箱式貨車的所有人為其兒子,其尚在駕校學習,並未取得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鄭某因無證駕駛和酒後駕駛分別受到罰款1000元和2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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