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朝陽出差,在酒店洗澡時摔了個跟頭,隨後向酒店索賠13萬元!這都是啥錢?
2018年8月,武漢一名男子來朝陽出差,在某酒店入住,入住當晚便發生意外摔傷,造成頭面部較大創口。
隨後男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酒店賠償醫藥費2051元、誤工費8000元、交通費4473元、後續康復費用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費用2萬元,合計13萬餘元。
摔了一跤,索賠13萬,這是摔得多嚴重?
據朝陽市中心醫院門診診斷:男子當時面部裂傷,顱腦CT未見異常,採取局部麻醉下清創縫合傷口,3日換藥,7日拆線,共產生醫療費1919元。
在酒店內摔傷,酒店是否都要承擔責任?
據法院調查,該酒店洗浴室內配有防滑拖鞋、防滑墊,並有警示提示語,已經盡到了“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而且酒店提供了防滑墊,而男子自己洗浴時卻未使用,沒有履行注意義務,即消費者本身存在過錯。
最終,法院駁回了男子的上訴,案件受理費由男子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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