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3 大義滅親郭滴人

大義滅親郭滴人

大義滅親郭滴人

1930年一個靜謐的春夜,月亮從中天悄悄向下窺視。龍巖縣蘇維埃政府大廳燈光明亮,這裡,正舉行執委特別會議。

平素帶著憨厚笑容,和藹可親的縣蘇維埃政府主席郭滴人,這時雙眉緊鎖,顯得十分嚴肅。看他那隻端茶杯的手略為發抖,可知他內心的憤怒不可遏制。會議開始,郭滴人站起來開門見山地說:“今晚特召集大家討論處置郭江文的問題,請大家打消顧慮,不要念江文與我有手足之情,也不要拘泥他為革命曾立下多少汗馬功勞,要把他當作一個普通公民,根據蘇維埃裁判條例,作出公正的判決!”聽罷郭滴人慷慨陳詞,委員們的心縮緊了。接著,由縣蘇裁判部長列舉原任縣蘇維埃政府秘書長郭江文的罪狀……

事情是這樣的。郭江文是郭滴人的堂弟,兩人從小同窗,一起參加革命,同舟共濟,配合默契。1929年9月,龍巖縣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深受群眾愛戴的郭滴人當選為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略通文采的郭江文擔任秘書長,掌管縣蘇維埃政府大印。自從進城後,郭江文逐漸流露出居功自傲情緒,滋長了圖享受、求安樂的思想。苗頭一露,就受到郭滴人嚴厲批評。但是,郭江文置若罔聞,繼續往腐化的邪路上滑下去,發展到私自接受巖東地主三百元賄賂,條件是開一張路條,悄悄放走在押的、民憤極大的土豪劣紳。

特別會議繼續進行。夜已深,門外傳來草蟲的微鳴。郭滴人宣讀縣蘇維埃政府裁判條例:“侵吞公款三百元者槍決”“勾結土豪劣紳危害人民利益者槍決”。對照條例,郭江文的罪行實有過之而無不及。裁判部長髮言,根據郭江文罪行確鑿,應判處郭江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郭滴人第一個舉手贊成,與會者一致通過判決。

過了幾天,郭滴人的嬸嬸、弟媳哭哭啼啼找上門來,要郭滴人刀下留情,原諒江文這一回。郭滴人耐心說服:“江文弟犯罪情節嚴重,觸犯刑法,此風非剎不可。何況是縣蘇維埃會議一致通過,個人無權更改。”婆媳倆聞言只好拭乾眼淚,迴轉鄉下。第二天,又哭將上門。郭滴人吩咐縣蘇值班人員:“她們若再來找麻煩,就說我下鄉去了。”

郭江文終於被依法處決。行刑那天,郭滴人眼睛溼潤了。他對縣機關幹部說:“郭江文之所以走到如此地步,是因為沒能防微杜漸,我也有責任。”並交代今後對郭江文家屬,不可以反屬對待,應和其他同志一視同仁。

郭滴人不徇私情,大義滅親之舉,在閩西革命根據地傳為佳話。●

(摘自《紅色文化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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