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重罰」外牆保溫材料不合格!未取得預售許可賣房!濰坊這兩家知名樓盤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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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分包,管理混亂!濰坊一樓盤

被提請停止預售資金撥付和網籤!

日前,濰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築業發展服務中心作出報告,提請濰坊高新區房管局對中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濰坊大觀項目停止預售資金撥付和網籤。

報告中表示,鑑於中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濰坊開發的大觀天下項目,其中1#、2#、3#、4#、7#、8#、9#、12#、13#、14#住宅樓,在2019年9月上旬外牆保溫材料抽檢不合格,濰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築業發展服務中心下達了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但限期已過,該項目遲遲不作整改。

「重罚」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未取得预售许可卖房!潍坊这两家知名楼盘被查处

經査,該項目還存在違法分包,保溫材料進場未按批次複檢,使用管理混亂,施工情況無法追溯等問題。為防止引發質量安全事故,按期給購房者提供合格的住房,濰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築業發展服務中心建議停止該項目預售資金撥付並暫停網籤業務。

昌樂一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賣房,

執法局開出首張罰單!

近日,昌樂縣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未取得銷售許可證明、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情況下,向客戶收取預付款性質的費用。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這是昌樂縣綜合執法改革以後,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履職,辦理的房地產管理方面的第一起行政處罰案件。

「重罚」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未取得预售许可卖房!潍坊这两家知名楼盘被查处

案件詳情

今年9月份,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到縣房產發展促進中心移交的涉嫌違法案件線索,反映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違法預售商品房,遂依法立案調查。經查,今年9月17日,張某夫婦來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初步瞭解後達成保留房源的意向,並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交款1萬元作為預訂款。該房地產營銷中心工作人員在明知意向房源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符合銷售條件的情況下,仍舊收取客戶意向金作為預訂款,並開具了收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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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售房需五證齊全

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情況下,向客戶收取預付款性質費用的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擅自售賣商品房的違法行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該房地產開發公司警告並處以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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