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本拿比向業主徵費 租客稱其為變相“罰款”

本拿比有租客發起網上請願行動,指市府向出租房屋業主擴大收費,最終無疑是一項“租戶罰款”。

請願網頁名為“租戶罰款”(renter fine),請願行動支持者認為,業主最終會增加租金,把額外開支轉嫁至租客身上。

請願行動支持者溫切利(Maria Rosa Vincelli)指出,市議會有近20億元儲備金,根本不須要增加收入。她更批評,570元的牌照費無疑是針對低收入租客的罰款。

本拿比向业主征费 租客称其为变相“罚款”

有租客更指出,相關費用與“房屋空置稅”剛好相反,阻礙業主把沒有使用空間出租。

本拿比市政府原本向出租物業一部分的業主徵收570元牌照費,另加50元申請費。有關費用去年首次推出,目的是取代設有第二套間物業業主徵收的公用事業附加費。

不過,市府打算明年擴大收費計劃,至包括並非住在出租房屋的業主。

有關方案受到大批業主的強烈反對,促使市府最近決定修改部分規定。其中並非居住在出租單位的業主牌照費,將會減至130元,並且豁免繳付50元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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