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1880年代,華工起訴舊金山市政部門,美國最高法院怎樣主持公道?

晚清時期,大量中國勞工前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謀生,有些是為了修建太平洋鐵路,有些就是為了在美國落地生根。由於華人有著吃苦耐勞的天性,因此,很快就在加州打下了一片屬於自己的商業領域。在當時加利福尼亞最重要的淘金聖地舊金山,華人的洗衣店生意做得風生水起,這些洗衣店價格低、服務好,對當地白人的洗衣店造成了極大衝擊。

1880年代,華工起訴舊金山市政部門,美國最高法院怎樣主持公道?

圖為今日的舊金山

我們知道,當時美國國內有著很嚴重的種族主義浪潮,華人的洗衣店激起了當地白人業主和相關工商界人士的歧視,這種歧視也影響到了舊金山市政府。因此,舊金山市為了排擠掉這些華人洗衣店,動了一番腦筋。

舊金山市政府決心通過市政條例來除掉華人洗衣店這個眼中釘。但是市政條例卻不能與美國法律相違背,否則就是無效的,因此,市政條例中不能明確把矛頭指向特定的群體,因為這樣毫無疑問就違反了《1870年民權法》。所以,1880年,舊金山市政部門最後在涉及洗衣店的條例裡這樣規定:任何在市內的木製建築中開辦的洗衣店,都必須從市政府那裡取得營業執照,否則就得關閉。看樣子這樣的規定是一視同仁的,然而事實卻並不是這樣,因為條例裡並沒有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的條件。因此實際的操作就是所有白人的洗衣店都得到了營業執照,而華人卻沒有一家洗衣店獲得執照。

1880年代,華工起訴舊金山市政部門,美國最高法院怎樣主持公道?

圖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當時有一家名叫“益和”的華人洗衣店,這家洗衣店通過了舊金山消防局和衛生局的檢查,但是最終負責發放執照的部門卻還是拒絕發放執照。

憤怒的華人們立刻組織了起來,他們決心仍然照常營業,並且成立了一個叫做“同心堂”的組織,他們採取統一的價格,劃分各自的營業範圍,並決心採用法律行動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名叫霍普金斯的警長逮捕了“益和”的老闆,於是“益和”決定起訴這名警長,他們聘請了當時美國大名鼎鼎的麥克里斯特作為辯護律師。並且直接將官司打到了加州最高法院,但是遺憾的是,加州最高法院沒有認同“益和”的訴狀。與此同時,另外一個名叫“和利”的洗衣店也起訴了舊金山市政府,並在聯邦巡迴法院提起了控告。儘管聯邦法院也不認同“和利”的主張,但是聯邦法院卻表示他們對舊金山市政府的做法感到憂慮,因為這樣做的後果是華人洗衣店都被趕走,剩下的洗衣店將會造成壟斷,同時,聯邦法院也認為舊金山市政府的自由裁量權過度了。

這兩次法律行動失敗後,“益和”與“和利”決心直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最後最高法院為華人主持了公道。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立即釋放被關押的華人店主,同時還裁定,華人雖是新近來的移民,還不是美國公民,但是也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聯邦最高法院還對舊金山市政府在執法過程中的不公正做法感到震驚,於是裁定說“儘管條例本身看起來是公正的,表面上也不偏不倚,但是,如果公權部門以不平等的方式去執行的話,這仍然是為憲法所禁止的。”

這起案件就是美國曆史上著名的“益和訴霍普金斯案”。這起案件在後來不斷被引用和提及,是所有美國法學生的必修之課。

時光荏苒,一百多年通過排華條例的舊金山市政府絕不會想到,在以後,將會有一個華人擔任舊金山的市長,而這個人就是李孟賢(1952——2017),他曾兩度擔任舊金山市長。

1880年代,華工起訴舊金山市政部門,美國最高法院怎樣主持公道?

圖為李孟賢

參考書目:《美國憲政歷程:影響美國的25個司法大案》

作者:寰宇大觀察(曾用名:環球大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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