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見解讀:如何適應AI為核心的創新環境

“自主創新的核心制度支撐無疑是知識產權制度,尊重知識產權是中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模式的必然選擇。”上海政法學院教授、知識產權研究中心負責人曹陽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下稱《意見》),專家表示,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多方面必要性與現實意義,新技術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難點在於如何適應以“機器”為核心的創新環境。

據悉,《意見》從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嚴格規範證據標準、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制度等方面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共7部分99條要求。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2年,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權利人維權“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局面明顯改觀。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並保持較高水平,保護能力有效提升,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北京市德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劉淑華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意見提出2022年、2025年兩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及目標,是一個科學決策,主要體現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部署由現象到本質、由眼前到到長遠的動態發展過程。

曹陽表示,《意見》提出要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這將主要惠及自主創新能力強的企業以及需要投入巨資進行自主創新的企業。他認為,現階段相關領域賠償力度較低,沒有產生震懾侵權的所需的“寒蟬效應”,導致侵權案件多發與易發。

11月2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在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同樣明確,我國要加快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成本。

曹陽認為,提高侵權成本將對潛在的侵權者產生強大的震懾力,尤其是在電信、生物技術與製藥、醫療設備等行業,這一震懾力將得到顯著體現。

劉淑華表示,《意見》的出臺主要針對我國知識產權侵權易發多發的現象仍然十分突出的問題。她表示,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雖然不斷加強,但“仍存在週期長、賠償低等問題,尤其是在一些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領域,權利人可能經常面臨‘贏了官司,丟了市場’的問題”。

此外,隨著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等行為日益複雜化,群體侵權、變相重複侵權等往往需要權利人付出巨大的金錢、時間成本逐一取得證據,對於一些權利人而言往往力不從心,不得不放棄維權。

事實上,我國知識產權的侵權懲罰性賠償在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中已經得到體現,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後的商標法也作出相關規定,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額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劉淑華介紹道,正在修訂的著作權法和專利法也將增加知識產權侵權的懲罰性賠償作為重點修改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是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必然要求,反過來它也將助力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國家政策。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認為,《意見》也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重要體現,旨在有效扼制重複侵權、惡意侵權、群體侵權等現象,從而推動我國更多自主創新成果的產生。

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加強傳統知識文化保護

多位專家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此次《意見》的一大亮點在於提出研究和探索新業態新領域保護規則和辦法。

曹陽表示,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與難點在於如何認知這些新技術所帶來的知識產權客體。傳統的知識產權客體都是在人的自主意識下創造的,而新技術帶來的技術革新導致知識產權創造模式發生了變革,一些知識產權客體不再需要人的介入或只需要人的有限介入。

曹陽介紹道,這導致傳統的以“人”為核心的知識產權制度不能適應以“機器”為核心的新技術、新業態領域的創新。簡單來講,我們面臨著這樣的難題:對於人工智能創造物,如人工智能寫的詩或者“人工智能所作出的發明”是否可以授予知識產權?如果授予知識產權,權利人是誰?

隨著技術創新的進一步發展,這一問題得到業內越來越多的討論。劉淑華認為,新業態和新領域的技術創新迫切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但同時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面臨著知識產權保護客體擴大、知識產權侵權日益複雜、維權難度日益上升等問題。

《意見》指出,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發展現狀,要研究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的保護。《意見》將強化制度層面的約束,編制發佈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制定合同範本、維權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勵企業加強風險防範機制建設。

與新業態新領域的保護相對應地,《意見》還強調要研究制定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保護辦法,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曹陽稱,傳統知識文化與新業態、新技術領域的保護方法與模式完全不同,前者是一種基於集體利益的保護,而後者則強調個體價值與利益。

“對於傳統知識與文化的保護,如中國的京劇、皮影戲等,它們基本已經處於公有領域,所以我們要關注的是創造與傳承群體的利益補償問題。”曹陽表示。

多位專家提出要關注“傳統知識的保護”與“涉及到傳統知識的利用的知識產權保護”之間的區別,曹陽進一步用花木蘭的傳統故事進行說明:“傳統知識保護涉及到傳統知識本身的保護,比如如何保護中國傳統故事花木蘭;而有關利用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包括對於花木蘭故事的衍生利用,如將其製作成動畫片的話,知識產權該如何保護。”

在這方面,專家認為,我國將進一步關注新技術與業態創新對現行知識產權體系的挑戰,採取措施推動創新,實現相關知識產權私人領域和社會公共領域、知識產權權利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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