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春節馬上就要到了,

“搶紅包”成為

很多人茶餘飯後

喜聞樂見的娛樂形式~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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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親朋好友間互發紅包、不涉及到營利的,不會構成違法犯罪。但微信群搶紅包也需謹慎,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建微信群搶紅包的方式,組織他人賭博並從中牟利。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近日,高要法院

審結了兩宗以營利為目的,

進行網絡賭博的案件,

兩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罪被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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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能讓很多人喜歡上的活動,

更何況群裡面飛來的紅包持續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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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高要區金利鎮的打工女孩何媛(化名)是一名手機控,每天對著手機樂此不疲,看著身邊有人利用手機做微商、開微店賺了錢,她也琢磨著通過手機掙點錢。


在一次微信聊天中,何媛被朋友拉進了一個微信群,群裡非常熱鬧,每天上千條信息,全部是各種“紅包雨”。何媛玩了兩天,發覺了群主賺錢的“貓膩”,她也動起了建群“搶紅包”賺快錢的心思。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2018年7月,何媛邀請好友們建立了一個叫“多多”的微信群,她作為群主制定規則,每天中午、晚上等空閒時間,組織群內成員下注,下注達到一定人數和金額後,由何媛發出隨機的拼手氣紅包,按每人搶到紅包金額的數字相加得出的數字,如0.16元是7點,1.12元是4點,即以玩撲克牌“三公大吃小”的方式進行賭博,點數大的贏點數小的,然後何媛就從每盤賭局中抽頭漁利幾十元至一百元不等。


為了吸引更多人參與,何媛又開設了“大多”“加多”等多個微信群進行賭博,群中成員又拉其他人員加入,參與賭博人員多達百多人。從2018年7月份至2018年11月中旬,何媛通過微信搶紅包開設賭場,共抽頭漁利人民幣約80000元。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法院判決


高要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何媛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他人以搶紅包方式進行賭博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開設賭場罪。


鑑於庭審後被告人何媛的家屬代其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80000元,且歸案後認罪認罰,悔罪態度好,據此,法院依法以被告人何媛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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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參與“搶紅包”,也被治安處罰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我被閨蜜拉入微信群后,加入‘搶紅包’隊伍,即是參與微信群賭博,到現在為止,我已輸掉了幾萬元,生活費都成困難了,還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處罰。”參與網絡賭博的小妍後悔地說。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原來小妍手機安裝了“搶紅包神器”,搶紅包成了小妍春節期間的最大娛樂。那天,她被閨蜜關嘉(化名)拉入一個叫“春天裡”的微信群,群裡的人都在搶紅包,搶了一陣子,小妍才明白,這是一個以微信搶紅包形式的微信賭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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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高要區金利鎮的全職媽媽關嘉原是經營微商的,但微商生意並不順利,後來,她發現了一個比做微商賺錢更快的行當,就是微信“搶紅包”。


2018年2月,被告人關嘉邀請小妍等親朋好友、閨蜜等組建了“春天裡”微信群,制定搶紅包規則,以營利為目的,組織群成員以上述案例相同的搶微信隨機紅包“三公大吃小”的方式進行賭博,每盤賭局抽頭漁利10元至100元不等,2018年2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關嘉通過“春天裡”微信群賭博,共抽頭漁利約180000元。


庭審後,被告人關嘉的家屬代其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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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高要法院審理查明後,依法以被告人關嘉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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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法官提示:
以營利為目的搶紅包涉嫌賭博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節假日,親朋好友之間互發“紅包”“搶紅包”以活躍氣氛、增進感情,是謂娛樂,不屬於賭博。但是,由群主或他人專門設定輸贏規則,並以營利為目的,在一定時期內持續發紅包、搶紅包,顯然已經不是單純的娛樂活動,而是違法犯罪的賭博了。



值得注意的是,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賭博為業者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其他積極參與賭博且賭資較大的,雖然不構成犯罪,但也承擔治安管理處罰責任,最高可處15日拘留,3000元罰款。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群眾要選擇合法健康的娛樂消遣方式,自覺遠離微信賭博,更不要組織賭博、開設賭場,切勿以身試法,以免付出身陷囹圄的慘重代價。


建微信群“搶紅包”賺快錢?肇慶兩人被判開設賭場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於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內容|高要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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