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永豐“峰尚國際”延期一年未交房 迴應稱合同日期有筆誤

永豐“峰尚國際”延期一年未交房 回應稱合同日期有筆誤

中國江西網—吉安頭條訊 記者黃思雲報道:近日,網友向《問政江西》反映,永豐峰尚國際同業主簽訂合同,約定於2016年6月30日交房,如今延期一年還未交房,開發商無任何說明。永豐縣房管局稱,開發商回應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是錯誤的,是簽訂時發生的筆誤。

網友表示,永豐峰尚國際方面除了未按時履行合同交房,另外存在在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開始收取定金預售預售,希望有關職能部門能夠加強監督和監管。

針對此事,永豐縣房管局回應,經核實,峰尚國際第1、9和5、6棟樓,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一部分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6年6月30日,而根據開發商辦理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合同中,第1、9和5、6棟樓的約定竣工日期分別為2016年9月23日和2016年12月25日,開發商以“正常情況下交房日期不會先於工程竣工日期”為由,解釋不存在延期一年未交房的情況,只是交房日期出現筆誤。開發商稱,業主可以通過司法程序進行維權。

另外,房管局調查得知開發商確實向第7棟樓的客戶收取了預約金,目前已經向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成企業如數退還向客戶收取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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