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喀什检察分院依法对王俊明徇私枉法一案移送起诉

  喀什地区叶城县原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明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喀什地区检察分院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该案由喀什检察分院指定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王俊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担任叶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依法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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