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朋哥。
今天聊重疾險理賠次數的選擇。
重疾險從重疾的理賠次數來看,可以分為單次理賠,和多次理賠。
先分別解讀一下:
所謂單次理賠的重疾,就是說重疾責任只能賠一次,理賠後,合同終止。
舉例:A女士購買的單次理賠重疾,在其30週歲的時候被確診了甲狀腺癌,保險公司提供了理賠,之後合同終止,A女士之後就沒有重疾保障了。
所謂多次理賠的重疾,就是說重疾責任可以賠多次,理賠後,合同繼續有效,日後再發生重疾,滿足一定條件,還可以繼續理賠。
舉例:A女士購買的單次理賠重疾,在其30週歲的時候被確診了甲狀腺癌,保險公司提供了理賠,之後合同繼續有效。在滿足間隔期(180天或365天)後,A女士再發生滿足合同里約定的重疾,可以繼續獲得理賠。
隨著產品不斷的更新迭代,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可以附加“癌症多次理賠”的單次重疾險,這種形態的產品,看似可以實現重疾多次理賠,但相對真正的多次賠重疾,有非常大的侷限性。
舉例:
A女士購買的附加癌症多次理賠責任的單次理賠重疾,
如果A女士首次重疾是癌症,那麼之後這份保單將只能給A女士提供癌症的復發、轉移等風險保障,不能保障其他疾病。
如果A女士首次重疾是癌症之外的其它疾病,那麼之後這份保單,也只能保障癌症風險,不能保障其他疾病。
那麼,單次理賠的責任夠用嗎?多次理賠的責任有必要嗎?
個人認為,多次理賠還是很有必要的,2點原因:
1、人的壽命在延長,醫學的技術在進步。
醫學技術的進步,導致的結果就是將會有越來越多的重疾都可以被治癒,或者至少是被維持,癌症就是最好的例子。在過去,癌症基本就等同於死刑,但在今天,很多都是可以被治療的了。
人類壽命的延長,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去罹患更多的重疾。
以前可能一個人罹患第一次重疾,人就不在了,所以完全不用考慮第二次重疾的問題。而現在,第一次重疾是極有可能被治療的,然後漫漫人生路,我們不敢保證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罹患過癌症,他老了的時候就不會再罹患心腦血管疾病,沒有這個邏輯。
可是我們去網絡上搜一下甲狀腺癌患者,絕大部分都是做個切除手術,就治癒了,而她們如果選擇的是單次理賠的重疾,那可能就今後都跟保險無緣了,或者說會非常的受侷限。
2、多次理賠,不一定是倒黴的罹患多次重疾
很多人覺得,罹患重疾,本身就是小概率事件,罹患一次就夠倒黴的了,怎麼可能還罹患多次呢?那也太倒黴了,死了算了!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並不是所有的多次理賠重疾險,都只能賠“完全不相干的多種重疾”。有些比較高品質的重疾險,其實是非常實用的。
舉例:A女士購買的某不分組不限制相同病因的多次理賠重疾險,若干年後,
比如罹患了癌症,理賠了第一次,1年後,為了癌症的治療,需要做器官移植,就還可以理賠器官移植。
比如罹患了急性心肌梗塞,理賠了一次。1年後,可能復發並且更嚴重,
需要做冠狀動脈搭橋術進行治療,就還可以再理賠一次搭橋手術。所以說,多次理賠的重疾險,所保障的並不一定是多次不相干的重疾,有些產品,是可以保障強關聯的多次重疾的。當然這種產品,也會更貴一些。
好,分析完畢,說結論:
1、首先需要確保的是保額充足。在保額充足的前提下,如果負擔的起,建議優先考慮多次理賠的重疾,尤其是孩子,因為孩子的生命週期更長。
2、如果確保保額的前提下,負擔多次理賠的重疾比較吃力,就考慮單次理賠。因為
多次理賠的責任再必要,也得把第一次的重疾風險扛過去。如果保額不夠用,第一次的風險都抗不過去,那後面的責任再好,也都是擺設了。ps:其實多次理賠的重疾險,也還可以細分為好多種,甚至有些多次理賠的重疾險,價格可能比一些單次理賠的產品還要便宜,我們下篇詳細介紹一下多次理賠重疾的分類,這篇就先到這了。
關於單次重疾和多次重疾,你心中有數了嗎?
以上是單次重疾和多次重疾的分析,供你參考。
朋哥做分析,你來做決定。
我是服務全國的保險經紀人朋哥,下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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