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荷兰:“生意人的天堂”

荷兰:“生意人的天堂”


荷兰:“生意人的天堂”

穷则变,变则通的荷兰,

如何成为“生意人的天堂”?

荷兰:“生意人的天堂”


荷兰:创造经济奇迹

起初,欧洲官方为了能把金银收进教会和政府的金库里,大多都在生财之道上设了关卡,犹太人和锡耶纳的三大家族,以及神话的美第奇都未能幸免。但随着贸易的发展和资本的积累,重商主义成了经济政策的重心,和英国王室一样,荷兰官方也开始为商业保驾护航,从而创造了令许多欧洲国家眼红的经济奇迹。


荷兰政府非常开明,但凡和商贸没有直接关系的行政服务,几乎都可以外包,别说市政厅办公大楼最初是租的,连打仗都可以雇兵。这一举措的最大利处在于控制了行政成本,避免了战争引起的苛捐杂税,从而为资本运作创造了相对稳定的环境和空间。因此,荷兰政府能够一门心思地推动资本扩张,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

17世纪初,荷兰对货币进行了改革,将各省五花八门的货币都统一为荷兰盾,后又对币值进行了确定。这种金币信用度非常高,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英国和亚洲之间的贸易。

都用荷兰盾付款,连波兰的粮食生产商都希望买家用荷兰货币结算。而同期的西班牙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却发行了大量的劣质铜币,其结果是,西班牙从殖民地采来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进了荷兰。

统一货币和稳定币值为储蓄担保做足了准备,政府又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资金。可以说,国家信用是发展的重要资本,这是荷兰最早发现的。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儿子出世时,荷兰送去了一个纯金打造的箱子作为贺礼,里面装满了由阿姆斯特丹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在当时的人们看来,那可是能够不断获得溢价的“纯金”啊!

荷兰政府还认为,企业最重要的工作是去发现市场、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建立一个新的贸易体系。因此,荷兰的公司发展迅速,与荷属东印度公司相比,英属东印度公司的资本小得多。


一个法国人曾说:“在荷兰,贸易使国家获利,也使个人获利,两者是并行不悖的。投资和贸易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事情对商人而言是绝对禁止的,只要他们遵循利润法则就可以了。”

贸易的自由使荷兰成了“生意人的天堂”。



“生意人的天堂”


由于风险投资的狂热刺激以及政府的大力推动,荷兰人将自己在金融创新中的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银行、证券交易所、国债市场、代理人、信用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等,说其是现代经济制度的奠基者也不为过。银行为证券交易所提供了结算上的便利,推动了资本上千倍地扩张。

1609年,阿姆斯特丹创办了能够提供高质量货币的贴现银行,只要交易双方都拥有该银行的账户,就可以直接转账,甚至取现,从而避免了货币转换及价值波动带来的风险。而且,买卖双方只见金钱不见人,有票据就能付钱,因而取消了身份限制,大大方便了结算和资本运作。

由于荷兰的银行所提供的货币和票据兼具安全性与便利性,加上荷兰商人在世界市场的迅猛扩张,阿姆斯特丹很快成了欧洲储蓄和兑换的中心,并在之后近九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1640年以后,阿姆斯特丹成了世界贵金属贸易中心。1683年,阿姆斯特丹的银行建立了新的贷款制度,规定可以用金块或硬币作为抵押获取最长六个月的货币贷款。这一制度创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繁荣的贵金属贸易使阿姆斯特丹的汇率能够保持稳定,反过来又巩固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到了1660年前后,阿姆斯特丹无可争辩地成了多边支付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并且一直保持到1710年左右。

荷兰的另一个金融创新体现在金融市场方面。同样是在1609年,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政府官员、大资本家,以及普通老百姓都参与了进来,共同享受着高风险带来的高利润。1605~1720年,荷属东印度公司的红利回报为22%,其中,1670年,荷属东印度公司的红利分配利率高达40%,交易所的股票牌价猛蹿到510%。


1612~1654年实现的利润总额约970万佛罗林,平均每年44万佛罗林,和股东们的收益相比,这实在是少得可怜。1724年以后,公司不惜借钱给股东发红利,1699年的一项账目表明,最初的650万佛罗林的投资所创造的价值约等于64吨黄金。整个17世纪,荷兰积累的资本比欧洲各国的总和还要多,对外投资是英国的十多倍。


欢迎“夏洛克”



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所是国债买卖的主要场所,也是欧洲最主要的债券市场,在这里还可以观察到外国的债券价格起伏。在1747年的一张证券行情表上,我们可以看到44种证券、3种荷兰的股票、25种尼德兰的公债券、4种英国的公债券,以及6种德意志的公债券。1796年,交易所还有39种外国债券的交易,尽管英国退出了,但波兰、西班牙、美国、瑞典等国却相继加入了。荷兰在欧洲、东印度和美洲的外国债券总资金超过3.4亿荷兰盾,难怪有人曾形象地说,荷兰就是一个由各国舰队守卫的账房。


整个17世纪,实际掌控“欧洲央行”的是荷兰人,连罗马皇帝都认为如果欧洲少了荷兰的资金将无法生存。而事实上,真正的“欧洲央行”是十来名阿姆斯特丹的头等批发商。他们聚在一起研究信贷业务,如果有需要,当场就能让2亿多佛罗林在全欧洲流通起来。因此,说阿姆斯特丹是“17世纪的华尔街”并不为过。

在中世纪,最常见的筹资目的是打仗,虽然利息具有剥削性,可为了招募并养活军队而抵押领地或城堡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当为了完成上帝旨意时,这一做法就更无异议了。

当政治动荡,就会出现高利贷,中世纪绝大多数时候以及文艺复兴早期均是如此,也就是说,低利率和政治稳定性密切相关。


尽管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非常巧妙地描述了对待借贷的传统态度,但到了17世纪末,欧洲绝大部分地区都开始伸出双臂欢迎“夏洛克”。合理的利息和高利息泾渭分明。古老的高利贷禁令开始改变,不过仍有人揪着不放。资本主义精神成为商界主宰力量,之后将会让贸易的重商主义体制主宰社会三百年之久。当面对割掉对方一磅肉,但不能让对方流一滴血的无奈抉择时夏洛克很知趣地溜走了,因为他深知为了要回钱非要和传统对着干是徒劳无益的。对方扭转了蓄意伤害的局面。一百五十年后,波西亚的辩护自然将更具技巧性。不幸的是安东尼奥,16世纪的威尼斯尚未出台《破产法》。要是当时有这法律,他就不用担心债权人对自己造成身体伤害。


事实是,自放贷出现之日起,人们就已经欢迎放贷者了,尽管一开始并不是明目张胆的。欧洲的贸易飞速发展,重商主义政策进一步推行,“以邻为壑”的概念已经摆脱其雏形,并成为一种体制,纳入国家官方政策,而不再局限于有待商榷的放贷行为。

不过,对这一术语的古老阐释并未消失,在关于借贷和利息的争辩中不时被提及。


荷兰:“生意人的天堂”

素材来源:《借钱:利息、债务和资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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