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企業是否可以幫職工補繳之前未替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

用戶3391880487296


如果屬於企業欠繳員工的養老保險,這是完全可以補交的。

第一,按時足額繳納社保是企業的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入職後的三十日內,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併為員工繳納社保,很多企業本著自己的社會責任,也在按照社保法的要求,積極履行企業的法定義務;有的企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造成了員工養老保險不能按時足額繳納。

第二,企業補繳員工社保的幾種情形。

一是企業主動補繳。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經營困難,是由於企業的責任而導致職工養老保險沒有及時繳納的,只要是企業的原因而導致職工養老保險欠繳或是沒有按時繳納的,都可以進行補繳。

二是事先報備緩交的。由於企業的原因,或是資金等問題,導致員工工資不能按時發放,員工社保不能按時代扣代繳,這種情況除了時效性比較強的醫療保險外,都可以申請緩交,社保部門一般都會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一般只要是企業事先和社保部門溝通和報備了的,一般不會繳納滯納金。

三是惡意的拖欠。凡是屬於惡意拖欠員工養老保險,員工通過和企業協商,或是法律途徑判定企業違法的,也是可以補繳的,但需要繳納一定的滯納金,這個滯納金因為是企業的責任,由用人單位來繳納。

總之,因為企業的責任而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應繳的養老保險的,企業是可以進行補繳的,積極主動補繳應當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是企業彌補自身過失的具體行動,是值得提倡和鼓勵的,也沒有任何的政策和法律障礙。


幫兄愛唱歌


根據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註釋本里第一百條[對不繳納保險費行為的處理)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因此,企業幫職工補繳之前未替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是應盡的責任。

我所在的企業,從一九九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年底,長達二十五年半,未給大部分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直接損害了職工的切身利益!

當然,企業前期是因為經營不善,就是給很少一部分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也是非常困難,不斷的分階段給予停保,至到二〇〇二年八月由於被工商部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後,企業的及少部分職工也被迫停止繳納養老保險。

企業全體職工在萬般無奈下,向法律部門,政府部門請求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

經過漫長的十幾年與政府部門訴求,直到二〇一六年年底,政府給我們企業的拆遷補償款終於到位,由於補償款有限,經予企業職工的安置只侷限於繳納養老保險到二〇一四年年底!



剛138161497


樓主您好,企業是否可以幫職工補交之前未提員工交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呢?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如果說是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那麼對於所在的企業單位來講是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必須要為自己的企業員工補交,他所應當補交的一個社保費用。

如果說不是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那麼應當來講企業是沒有責任和義務的,所以說,企業是不會補交這個員工的社保待遇的。所以,這個問題就要看你是否是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如果是存續期間那麼補交是沒有任何問題,如果不是存續期間的話,那麼這種情況就要根據自身的一箇中斷的情況來決定,自己來補交了。

因為勞動合同存續期間作為工作單位來講,社會保險法也有著明確的要求,就是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作單位,依法交納社保待遇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那麼如果不是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的話,這種情況一般來講,都是要個人來進行補繳,企業單位是沒有義務的。


懂社保


這個問題應該從兩方面看。

第一,培養職工的忠誠性。幫職工補繳社保,確實非常人性化,只要職工不是白眼狼,肯定會對單位更加盡心盡職盡責。

很多地區社保部門都知道,企業人事在辦理職工招用時可能會比較麻煩,流程複雜,一般會給予幾個月的養老保險補繳寬限期。比如青島市給予企業6個月,在6個月之內補交社會保險,不需要繳納滯納金。

第二,補繳社保的責任。

社保並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補繳的,必須要證明確實存在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才可以補繳。

如果向青島市一樣申請補繳保險,最重要的一方面是提供企業的工資表等會計憑證。雖然說很容易造一份假的工資表,但畢竟是造假,屬於違反社會信用的事情。

依據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的,應當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可以說,會給企業抹黑。



只要補繳上社保,相當於認同企業跟個人的勞動關係是從補交之日開始計算,裡面可能涉及到經濟補償金、工齡、帶薪年休假、病假等之類的待遇計算,又是非常複雜的。

財務部分也是問題,補繳社保肯定不能夠由企業承擔任何費用,因為這跟企業沒有關係,是企業為職工做好事。財務做賬就有障礙,收取職工社保費是不合法的。如果被勞動監察部門發現,或者被職工投訴(即使不是這個職工),一樣會被責令退回。

所以,正常來講,企業最好還是不要給職工補繳,如果涉及到騙保,問題非常嚴重。

對於失業下崗職工,國家一般會給予三個月的醫保補繳期,醫保可以補交上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能夠最大可能的消除職工失業轉換單位帶來的影響。

所以,還是建議職工自己補繳,能夠撇清很多關係與責任。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企業是否可以幫職工補交之前未提員工交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企業單位是可以補交養老保險費用的,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企業單位和員工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造成員工社保中斷的情況,那麼所得的企業單位是有責任和義務來補交這部分費用的,但是如果不是勞動合同存續期間,造成社保中斷,比如說是自己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斷的話,那麼所在企業單位是沒有責任來補交這個社保待遇的。

所以說,如果是所在企業單位原因,造成自己的社保費用中斷的一個情況,那麼就應當由企業單位來進行全額承擔這個社保的繳納。但是如果不是企業單位的原因造成,而是由於個人原因造成這種情況的話。那麼,這種情況就應該由個人來承擔這個社保的繳納費用啊。

所以說這個個人賬戶要根據你勞動合同關係來決定,你的勞動合同關係,是跟企業單位正常程序的話,那麼就應當由企業單位來承擔,如果勞動合同關係,在中斷社保繳費期間並沒有存續,這種情況就不應該有企業單位來承擔,你就只能個人來補交了,當然有些地區個人是無法進行補交的。


社保小達人


我上九年的班,企業給我買二年半的保險,假如是你也不要企業給你補繳嗎


用戶7062594241893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擴展資料: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只愛陌生人職場


各地政府是有安排的!一般是釆取"打亂後″統一按人頭和最低標準繳滿人數和年份!

也有的地方政府不要你單位繳了,全部視同繳費了,這種情況有許多,這個政策的執行後個人賬戶積累金就少了,因你沒繳就沒積累啦!

影響退休個人賬戶待遇部份的"工資″!

我所指為:企業退出體制或下崗買斷職工"社保繳納″政府的最終處理政策與辦法!

請參考!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打工者與業主存在著勞務關糸,勞動合同未失效業主應該補繳以前打工者末交的保險,


手機用戶50783148266


以企業名義,補繳員工的社保費,是可以的。什麼時候可以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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