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曾經你愛的那個“她”要結婚了,你會去嗎?

度娘情感兒


如果他邀請了我我會去,愛一個人並不是要得到她,如果她不喜歡我的話。我也希望他能夠嫁給一個深愛她的人。希望她能夠永遠幸福!


阿賓生活錄


如果邀請了我,我會去。

說一下我的故事,雖然沒有酒,但入了深夜,還是能說出一二三來。

我和他18年認識,同一個學校,不同學院不同專業,在一個羽毛球協會認識的。其實他不高,還瘦,外地,不善言辭,球技也沒我好!不知為什麼就在一起了。可能是他幫我做了一個月的實驗,或者是他在我最落魄最痛苦的時候陪伴了我(那會我身體不舒服,一個人住了一個月醫院),也可能是他長得像個老實人吧。

那段時光還是開心的,每天一起吃飯,一起打球,然後看書寫論文,倒也充實。

年前由於他的腳不太舒服,回去做了個微創手術,我放了寒假,就買了車票去看他。他是雲南昭通人,就是很遠很遠的地方,我坐火車坐到暈,繞過了貴州,才繞到他的城市。唯一的記憶,就是超級冷,風很大,感覺要把我的臉吹裂開來。

我從來沒去過那個地方,在大山裡,騎摩托車,摔了我兩跤,把手和衣服都磨破了,至今還有一條長長的疤痕!也算是對過去的紀念吧。我想說,沒有得一杯茶喝!住了兩天,沒地方洗澡,旱廁,漏雨漏風那種,我覺得很崩潰,都哭了!可能也是一種徵兆吧!

我想著,他爸媽養大他們幾兄妹,送他讀完書也不容易,窮就窮點吧,以後努力掙錢就是了!

19年上半年開始,我一面趕論文,一面備考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那會常常一天只睡三四個小時,整個人都快崩潰,每天靠咖啡續命!考得是雲南昆明的單位,公務員考試沒過線,事業單位筆試第一入面。

我7月份帶上行李坐上列車到了昆明,他建議住他姐家,但我不想麻煩人家,也不自在,就去租了房子,短租,要了我1500,我自己淘的錢,然後買東西,結果就是窮死了!我想說,錢都是我出的!包括被子,日常用品,電飯鍋等等!

然後參加了面試培訓,接著面試,很不幸運,被刷了下來!感覺有點難過!對方是11年畢業的985高材生,有什麼辦法!

昆明的工作實在是太難找了,然後林林總總,各種不順,他也不理解我吧!

壓死我最後一根稻草,是中秋節回他家,我還是沒有一杯茶水喝,我在那裡聽不懂方言,那天剛好他親姐姐結婚,擺酒請客,他也不叫我一起吃飯,沒有座位坐,他也沒招呼我坐,我也不認識別人,後面他叫我一起拿個碗去廚房舀一點菜吃算了,我也就覺得,也行吧,他給我碗裡夾了幾塊沒有味道的瓜(他們那邊習慣用瓜或者青菜燉燙,還不放鹽的那種),加了湯水,然後其他什麼都沒有。然後旁邊的人開始笑,我也不知道他們在笑什麼!其實我那會強忍住淚水!內心已經完全崩潰!

回來跟他提了分手,原因很多吧。然後北上姓李,他也沒來送我,一個人,踏上回家的路途。

然後畢業到現在一直待業,有時候想想,要是那會沒談這場戀愛,沒過去,在廣西,可以找一個很好的工作,不需要經歷太多,不至於現在,還在等單位招聘!

不過我也從來沒有恨過他吧,感情都是雙方的,無所謂的對與錯,只能怪自己了,那會還跟他說,分手了以後還是朋友,要是他去追女孩子,我可以幫忙寫情書!想想也是好傻!也是希望他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反正我感覺已經嫁不出去了!還是找份工作掙錢要緊!


徐木蘭小姐


曾經,我愛的那個她要結婚了!

從朋友哪兒聽到這個消息時我莫名的傷感起來。滿腦子出現的都是曾經的她,流趟的都是過去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回憶。

曾經的我有一套自己的所謂理論邏輯,在內心中告訴自己,喜歡不等於是愛,愛了不一定走入婚姻。學生時代內心的燥動終歸要歸於現實的無奈。她不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但卻是我第一次戀愛中的戀人。

時間忽然把我拉回了大學時期最後一個學期,臨近畢業,過完年後大家都在忙著面試工作出去實習,我也在選擇著我要去的城市,選擇著我要實習的公司。沒走之前我每個週六週日都會走家電賣場走做導購或發發傳單,我記不清是那一天她和我分到了一組,我騎著單車帶著她一起去體驗生活,我們是同校,她比我低一屆,我們不是一個省市的,但很聊得來,她活波開朗,家境不錯,現在我也不清楚她為什麼也會去做導購體驗生活。也許這就是緣分吧,臨近畢業她走進了我的心裡,由於我快畢業時間充足,除了週六週日一起去賣場,每天早上,我都帶她一起吃早餐,每天晚上下自習我都接她一起去操場散步,聊現在,聊未來,歡聲笑語中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

但是,大學的戀愛是美好的,大學的分別也是無情的,我們相識不到一個月,我就要走了,這一走有很多不捨,也有對前路的迷茫。當時我們十指相扣,還憧憬未來還能相遇,分別只是短暫的分離。

現在想想,年少時真傻也真好。最終我們沒有逃離大多數大學戀人的歸宿,即分別印分離,不在同一個城市怎麼有完美的愛情,如果有也只是柏拉圖之戀式的美好回憶。

曾經僅僅只是曾經,那美好已經過去,曾經的她也僅僅是腦海中閃現的回憶。剩下的除了祝福還是隻有祝福,錯過了就不要去打擾了,即使相遇了也只是相視一笑,擦肩而過走向各自的生活。

歡迎閱讀。








玩在當下玩出茗堂


作為女生我是不會去曾經我很愛那個“他”的婚禮的,因為放不下,因為看見他跟別的女人結婚會很難過,會心如刀絞,會痛苦不堪,所以我是定不會去的,能讓我去的只能說明一點,我是沒有真心愛過的,因為無所謂,不在乎,不會心痛難過,所以沒關係。


艾麗歡歡姐


在我看來,曾經自己愛的那個她,即使結婚了那也要根據彼此雙方的實際相處關係決定去或者不去!一句話,去和不去我都會在心理給她送上最好的祝福!


誰都年輕過,誰都有夢中喜歡的女人,能不能最終走到一起那就要看緣分了,一個人喜歡自己的異性朋友沒有錯,錯的是不能因為自己沒有得到對方而耿耿於懷甚至是懷恨在心,這是不作為,不理智的行為表現!

相識是緣分,努力了而最終不在一起那說明姻緣不到,該放手的就要放手,相祝而安才是最好的結局!假如有一天喜歡的人要結婚了至於去不去赴宴都是無關緊要的,在心裡送上祝福也是一件很不錯的選項!

當然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是好朋友,有一方曾經喜歡對方而另一方缺沒有感覺,做朋友可以,想要發展成為更親近的關係就不是對方想要的結局,只要及時跟對方坦白,也就不會有誤解!有個異性朋友也未嘗不是一件壞事!

所以說,題主喜歡的朋友要結婚了,很糾結自己是否到場祝賀,其實這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有正確的思想觀念,即便不去只要你心理有對方,並能夠發自內心的送上祝福也是很不錯的選擇!有句話說的好,人在做,天在看!你做自己該做的事,不要在乎別人怎麼想,老天爺都給你記著呢!

我是情感故事小屋!有喜歡我文章的家人們積極與我互動!感謝!


情感故事小屋


曾經已然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了,為什麼不把這麼美好的故事封存呢,時間會淡忘一切千真萬確,把最美好的那份祝福一併封存在心底,兩個人最終未能走到一起肯定是你們之間默契度不夠,遺憾肯定是會有的,畢竟愛過,如果還愛她去參加她的婚禮那麼只能傷害自己,如果不愛了,那就更沒必要去了,永遠記住一句古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過去了就讓她過去,開啟新的生活,你的感情生活才會更加豐富多彩[微笑]



大苑


會去



藏族帥哥一枚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看了有些作者的回答,大部分表示不去,但是,與我自己而言,我想如果她結婚了的話,那麼我一定會去,我就是要看看,她是不是真的幸福。

如果是真正的愛過,那麼送她這一程又有什麼不對的呢?我不喜歡她,但是我還愛她,只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陪她走一輩子,所以我想看看她最美的一刻,看看她最幸福的樣子。我只想做最後一次的道別,說最痛心的一句祝福,吃最扎心的喜糖,喝最醉人的喜酒。

如果真的愛過,那麼別留遺憾,想去就去,看看那個曾經一位要走一輩子的女孩,今天的她有多迷人。

我想去,只是我想看看她,穿上婚紗的樣子,別無其他,感謝閱讀。


小久先生


不建議去。很理解你想親自送上祝福的心情,但不打擾也是一種祝福。因為1.分手即永別。既然已從彼此的全世界路過,就沒必要再見面。曾經再美好的感情,在分手的那一刻已成過去式,從此一別兩寬、各自歡喜就好,時間會治癒一切沖淡一切。2.少了你的祝福,她會一樣幸福。在她人生最重要的幸福時刻,有親朋有摯友相伴,不缺你一個見證人。你的突然出現,可能會讓她尷尬,也可能讓你以為放下的心再起波瀾。總之,為了彼此更好的生活,還是不去為好。祝你幸福。



姜照月


曾經你愛的那個“她”要結婚了,我是不會去 參加人家的婚禮的,既然人家已經結婚了,找到自己的幸福,那麼就祝賀人家,希望自己愛的她幸福快樂。而不要去打擾人家的生活,既然已經錯過了,何必再去打擾人家,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人生沒有回頭路,沒有後悔藥,很多事情錯過了就意味著永遠的失去,人家不可能一直等你下去。錯過了就不要回頭,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過自己的生活。何嘗不可以,不要再去打擾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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