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謠言,別信!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有關疫情傳播態勢、虛假防治措施等流言和謠言在網上傳播,引發不少網民誤解誤讀,個別網民編造傳播虛假病例數據等謠言,極易引發社會恐慌情緒,嚴重影響網絡安全秩序和社會穩定,同時也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嚴重干擾。特別提醒:以下這些謠言,我們信不得!


謠言,別信!

謠言:渝中全域暫停餐飲經營活動


謠言,別信!


28日,某網站發佈題為“【獨家首發】渝中區暫停全域餐飲經營活動”的消息。經證實,渝中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從未發佈稿件中提及的消息,從未要求暫停全域餐飲經營活動。當日晚上,該網站發佈申明,對此次有誤報道“渝中區暫停全域餐飲經營活動”向公眾致歉!1月25日,渝中區商務委發出通告,要求取消大型宴會活動和大型人員聚集活動。同時,提醒小餐飲經營場所,做好顧客體溫檢測和經營消毒等工作,從未要求暫停區內所有餐飲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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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別信!

謠言:巫溪上磺徐某因去武漢拉魚染病去世


謠言,別信!


據巫溪有關部門通報,近日,有網民在網絡傳播“巫溪上磺徐某兒子武漢拉魚回來染病去世”的消息,經核實,巫溪上磺有位徐某是開著超市、在賣魚,不過全名與謠傳消息不符合。1月28日,有關部門證實:網傳消息反映情況不屬實,徐家人稱此消息純屬謠言,全家去年未去過武漢,家人並沒有生病。互聯網並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樹立法治意識,增強辨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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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重慶市兒童醫院禮嘉分院有確診病例,醫生全被隔離


謠言,別信!


近日,有網友在朋友圈傳播“在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兒童分院)就診,因有小朋友確診,醫生全部被隔離”的消息,經向該醫院宣傳科核實,醫院為看病患者衛生安全出發,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範採取消毒流程。目前並未發現有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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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穿戴毛領或絨線衣服外套易吸附病毒


謠言,別信!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轉發“吉大二院赴武漢醫療隊發回警示:不要穿帶毛領或絨線的衣服,容易吸附病毒!請廣而告知”的消息,就此情況,吉林大學第二醫院相關專家表示,看了前線發回的警示,並沒有這一條提示。另外,目前公認的病毒在乾燥的空氣中,僅可以存活5小時左右。如果落到光面物品上,如桌子等,比較容易消毒,好清除,而毛絨物體只是因其結構不容易消毒,也不容易被照射,所以比較不利於清除細菌,不利於消毒。因此,也就並不存在所傳的穿戴毛領或絨線的衣服外套容易吸附病毒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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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洗熱水澡預防新型冠狀病毒


謠言,別信!


在家裡洗(泡)熱水澡和高溫消毒是兩碼事,洗熱水澡保護易感人群不宜宣傳!”28日,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成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李蘭娟就網絡上的一些建議進行回應。她指出當前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方法依然是少去人多密集場所,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室內通風。


相關法條鏈接


1

《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網絡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行為(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有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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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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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網信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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