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經脈不可以看見?好好看看黃帝內經吧。及原文與後世圖的不一致,錯誤在哪裡?
《黃帝內經》靈樞·經脈篇記載
“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故也。”
有譯文:十二經脈,都隱伏在體內而行於分肉之間,很深,在體表看不到。所能看到的,只是足太陰睥經在經過內踝時無所隱蔽的緣故。
對於這點到底是“黃帝內經”原文錯了?還是翻譯錯了?還是後人寫錯了?原文到底是太陰或少陰或少陽或厥陰,亦或是外踝或內踝呢?不管是那種情況,反正內經這裡特別提到了在足部踝關節處能看到經脈。只是現在的中醫專家們不認識,就算看到了,也不認得。
我認為是後人寫錯了,即應該是太陰和內踝。您們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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