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跨營改增,這些業務發票如何開具?

文|金穗源商學院 許明信

營改增過渡期,很多學員對於一些日常業務的開票,仍是不知所措,下面通過案例,我們來分析:

跨營改增,這些業務發票如何開具?

【案例1】金穗源公司銷售開發產品,營改增前收到首付款50萬,營改增之後收到按揭款100萬。交房時收面積差價2萬塊錢,應如何開具發票?

【解析】房子的銷售跨營改增前後,一部分交的營業稅,一部分交的增值稅。在達到納稅義務的時候開具發票,第一張是付款50萬交過營業稅的發票,用編碼603,開具不徵稅的普通發票。第二張發票就是102萬,營改增收款的100萬加面積差異2萬,開具5%的增值稅普票或者是專票。

跨營改增,這些業務發票如何開具?

【案例2】金穗源公司銷售某套房產,營改增前收取全款166萬,營改增後完工交付,退還面積差異2萬,發票應如何開具?

【解析】這個案例涉及到退款,營改增前收到房款166萬,但因為面積差異退還兩萬,需要退營業稅。那麼沒開發票,要補開發票,應該是有166萬扣除2萬,按164萬開具增值稅編碼是603不徵稅的發票,退還面積差異2萬對應的營業稅需要到地稅局退還申請退稅。

跨營改增,這些業務發票如何開具?

【案例3】金穗源公司銷售某套房產,營改增前收取全款80萬,營改增後業主提出更名,發票應如何開具?

【解析】對於發生退房、退款更名和換房之類的業務,應首先該按銷售退回處理,然後,更名、還房時再重新籤銷售合同;“銷售退回”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再銷售就應當繳納增值稅。

發票如何開具,其實關鍵是對納稅義務時間的確定。比如,眾所周知,總局2016年53號公告增加了“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徵稅項目”,如602 “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 “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等,因為沒發生納稅義務,所以不需要進行增值稅申報,不需要開票,僅僅是為了配合業主辦理按揭等程序,開具的“收據”形式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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