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福清集中處理社區服刑違規人員

一人被提請撤銷假釋 兩人被行政拘留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4日訊 14日,福清市司法局召開社區服刑人員違規違法行為集中處理警示大會,3名社區服刑人員因多次擅自不假外出,被依法行政拘留或提請撤銷假釋。大會還宣佈對何某等13名社區服刑人員予以警告的決定,和對陳某等58名社區服刑人員佩戴定位腳(手)環的決定。

今年33歲的葉某是福清沙埔鎮人,2016年12月因合同詐騙罪被福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去年1月25日納入沙埔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

可在矯正期間,葉某違反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多次擅自不假外出,根據相關規定,葉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此外,社區服刑人員林某和假釋人員陳某忠,也因上述同樣原因,分別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和向原判法院提請撤銷假釋。

當天大會還宣佈了對何某等13名社區服刑人員予以警告的決定,和對陳某等58名社區服刑人員佩戴定位腳(手)環的決定。隨後,監獄民警為他們現場佩戴電子腳(手)環。

“我們積極打造‘互聯網+社區矯正’的監管矯治新模式,電子腳(手)環、定位手機、人證信息採集成庫將共同構築福清市社區矯正堅固的‘電子圍欄’,通過身份識別、實時定位等手段,充分發揮身份信息大數據平臺優勢,對全市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系統智能監管。”福清市司法局負責人說。

今年7月18日開始,福清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廳、福州市司法局直接指導和關注下,開展以全面清查社區服刑人員身份信息和不假外出情況為主要內容的清查整頓工作。清查發現,該局社區矯正管理工作總體較為平穩,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同時,在清查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電子手環配備率不足、同公檢法各部門協同聯動不夠等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警示大會對不假外出、不遵守社區矯正管理規定的社區服刑人員進行集中統一處理,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他希望全體社區服刑人員要以此為戒,堅決服從各項監管規定,積極改造,杜絕違規違法行為發生。

(記者 陳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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