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共八章二十六條,是國家和軍隊首次以軍事行政規章的形式,對傷病殘軍人的退役方式、安置辦法、住房和醫療保障等問題作出全面系統的規範,是軍地各級做好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據。
今年八月一日後,所有退役軍人的補助標準都提高了包括傷殘退役軍人的撫卹金也提高了,可參考下表:
類 別
新標準舊標準2018年8月1日起2017年10月1日一級戰殘80140元72850元烈屬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23130元兩參補助7200元660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5052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6600元6000元在鄉老復員軍人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
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烈士老年子女每人每月提高600元
關於傷殘退役軍人的安置補助
有戰友在後臺提問,傷殘退役軍人可以領取一次性安置補助嗎?
根據《關於發放傷殘退役軍人安置補助費的通知》規定來看,自2009年7月3日之後,由部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傷病殘士兵,可以享受一次性安置補助。補助標準參考下面:
1至4傷殘等級:15000元
5,6級:7500元
關於傷亡保險金問題:
一是犧牲的軍人保險金標準:
二是傷殘軍人保險金情況:
舉個例子:比如一個因戰一級傷殘軍人每月收入4000元,一年就是4000元乘以29,的總額。
@所有軍人注意,這些政策必須及時瞭解,因為這些都需要自己申請辦理,然後才可以拿到錢。
最後小編想說,沒有人想用健康的身體換取一筆保險金,當意外發生,唯有這些政策是這些軍人們最後的保證,希望看到此文的你,爭取維護自己的權益,該得的千萬不要錯過。
閱讀更多 為噯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