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你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首先,老闆的這種做法是一種懼怕心理,他怕自己的客戶被你帶到其它的公司

其次,這老闆的智商也讓人呵呵


夜來風雨潤物細無聲


不用他說,讓留都不留。我曾任職的一家公司就有這樣奇葩的 龜腚,離職後主管電話找我,一概掛斷。後來讓一個朋友(供應商)傳話給我讓我給公司打電話,我對他說他們知道我的毛病,通訊錄上沒有的電話一概不接。以後的事就不說了,不管怎樣,共事一場有些忙該幫還要幫。


Jeef狼四爺


這還用問嗎?刪就刪唄,現在有那麼多同步助手,雲服務啊,早就上傳了。上一分鐘刪完,我下一分鐘就下傳回來了。沒讓我刪,我也許不好意挖同事,挖客戶。讓我刪掉了,我就可以無所顧忌的挖同事和客戶了。刪完通信錄就說明和公司再無任何瓜葛了。


星火制袋


如果是一個懂法的老闆,應該在你入職時雙方就籤一個同業競爭協議,寫明,將來如果你離職,在若干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業務的工作,包括你自己創業或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若有違反,你須無條件做出若干賠償,同時,公司對你保留起訴權。這個同業競爭協議,一般懂法的公司,都會要求籤的。當然,它針對的是某些特定崗位,如,銷售負責人,業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骨幹人員以及掌握公司核心機密的崗位人員等等。一般能做到這種級別的,基本都是高管,至少是中層管理人員了,基本上都能夠具備基本的職業素養,知道簽約是不奇怪的事,也瞭解保密是基本義務,所以沒有人會拒籤的。當然也有人簽了之後,工作一段時間,因種種原因離職了或被競爭對手公司挖過去了,由於他能夠創造巨大的經濟利益,他新的東家願意為他支付鉅額賠償金,也是有的。但這種事原因、情形種種,處理起來也比較複雜,這裡就不展開了。只強調一點,員工為公司或曾經的東家保密,是起碼的義務,也是職業操守。否則有可能涉嫌犯罪,輕則要賠錢,重則要坐牢,就看是什麼性質了。


蒼天若海


只能說老闆情商不高或是懶。

在我們這,業務員的業務提獎是延遲二個月發的,而離職報告,是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的。提交離職報告的當天,業管部就會列出所有客戶清單,補充完客記所有聯繫方式後,公司會對每個客戶分配新的業務員,然後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就是陪著新業務員,把所有客戶都拜訪一遍,由新業務員向公司提交拜訪紀要,並評判客戶脫落的概率和原因。

說老實話,客戶因為業務員人品原因而離職跟著走的概率不大,通過上述制度至少還可以提高二成的維持率,至於聯繫方式,帶走就帶走吧。


雷154135693


[捂臉]我手機客戶通訊錄,有一個excel文檔,有詳細記錄業務信息,通訊錄只是一個號碼,重要的數據都在excel文檔裡,並且U盤,網盤,郵箱,電腦都有。尤其是U盤和網盤裡,是用閃迪提供的加秘軟件進行加密處理的文件。

有的時候自己真心想刪除,一時半會都刪不全的。

就算刪除了,你也擋不住客戶回撥的。業務就這樣,離職一定會帶走一部分客戶,沒有人捨得放棄自己養大且還能下蛋的母雞。

合理點的就是業務一旦成了,回訪客戶的事兒交給下一個部門去維穩,只有公司厲害才能持續合作。


莫問天塵


這種要求當然不合理。順便感嘆一句,你老闆可真奇葩,這難道是你老闆氣不過,想當面讓你出糗?

你老闆這行為不合理在這2方面

1、老闆沒權力讓你刪除所有同事的聯繫方式。

一方面,同事不是老闆私有財產。

另外一方面,任何人在公司正常途徑交朋友都是自由的,任何人管不著。

2、你手頭上的客戶是你自己努力積累下來的。

一般公司如果擔心員工離職帶走客戶,基本上會提供微信等社交工具給員工,也就是員工平時只能用公司的微信去與客戶接觸。

如果是這種情況,老闆讓你給出這些資源就行了,因為你也拿不走。那當著面讓你刪除幹嘛?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員工自己開發自己掌控,那麼客戶資源離職後帶走了,老闆也沒話說。

比如我呆的公司,有同事做了幾年業務,手上成交的客戶幾千人。這種信息公司能收回嗎?收不了。

因為這些資源都在這位同事手上,賬號信息都是這個同事的,老闆也沒資格收,也沒資格讓他方面刪除。

遇到這種事,如何解決?

首先,做過銷售的都清楚,客戶資源是相當值錢了,

所以不能刪,要把客戶資源爭取過來。

所以遇到此事思路:不順從。

遇到這類事,你有理,就無需順從,不用按老闆要求去做。老闆會跟你硬扛嗎?那就硬扛唄,反正損失在你老闆身上。

總結:

職場上,該低頭時是得低頭。但是遇到不合理的事情,該爭取一定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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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老闆的做法好像痴呆啊,雲通訊錄就是防這種老闆的[捂臉]


那拉提20177


當然不合理,但這樣的舉動能從側面印證你離職是多麼英明的決定。

離職時,老闆讓你當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樣的領導還真是不多見。

雖然客戶資源是屬於公司的機密,但他當眾要求你刪除這些也是侵犯了你個人的隱私,你完全可以拒絕他的要求,我可以刪除,但我沒有必要在你的監督之下刪除,又沒有犯什麼錯,正常離職,沒必要沒當做像個罪人一樣來看待。

但要說這個領導也是真傻,以為當面讓你把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刪除了,就萬事大吉了嗎?

第一,現在大家的聯繫方式有多種,刪掉了一個還有另外一種,總有一種方式能聯繫到。

第二,很多的信息現在都備份在了雲端,手機端刪除了,上雲端就能迅速恢復。

第三,領導越是這樣,越會激起員工的逆反心理,刪除聯繫方式無非就是怕員工挖公司牆角嘛,你越怕我越要這麼幹,本來沒這個想法的,那現在還真得動一動這樣的想法。

第四,領導這樣做,等於是公然與離職員工之間對立,職場的圈子很小,多得罪一個人自己以後的路也要窄一點。

既然領導都已經如此撕破臉了,我覺得作為員工也沒什麼遮遮掩掩的,直接拒絕他的要求,指出他沒有任何權限要求自己這麼幹。同時,也慶幸一下自己的離職是多麼的明智,因為這樣一個鼠目寸光的領導,只會讓你的職業生涯越來越黑暗,趁早離開,是對自己的解脫。

恭喜你,終於要離開了一個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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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HR


雷哥先說結論:當然不合理。


對於這件事情,雷哥認為,這個老闆是自作聰明,以為自己手段滿滿,可以消除離職員工給公司業務發展的隱患,其實不過是畫蛇添足、聊以自慰的昏招、蠢招而已。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老闆的這些招數根本起到任何作用,只是徒增員工的反感和厭惡而已。

說實話,老闆的想法真的愚蠢之極,以為刪除掉了離職員工手機通訊錄裡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就可以讓離職的員工無法再聯繫這些人,這真是讓人感嘆:這個老闆智商欠費。


如果離職的員工真的要起心動念去做損害前任東家的事情,那他早就會有了相應的動作,而不會等著你刪除一個通訊錄就可以了事。


而且,現在的手機都是智能手機,很多通訊錄或者聯繫方式,都可以通過雲端存儲的方式來得以恢復,你老闆笨到這個地步,簡直就是奇葩中的奇葩。


況且,如果員工真的有心要去做損害你公司利益的事情,那他直接去客戶的公司找客戶,還不是一樣可以達成聯繫上客戶的目的,難不成你一輩子還跟著他,確保他不會再聯繫客戶了?


所以,這個老闆多此一舉的行為,只能是讓離職員工更為心寒、更為憤恨。假如我是那個離職員工,被你老闆這麼無情無理的對待,我未來如果有機會,一定會跟你和你的公司對著幹,報這“一刪”之仇。


這樣一來,這個老闆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好處,而且還硬生生逼迫自己曾經的員工成為仇家,這犯得著嗎?


其次,老闆的行為是對個人隱私的直接踐踏和侵犯。

手機通訊錄屬於個人的隱私範疇,老闆以同意離職為要挾,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當面刪除同事和客戶的通訊方式,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中,對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進行了規定。


《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老闆保護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不受侵害,本身是合理合法的。例如,要求離職員工刪除或交還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這是合理的;要求員工遵守商業秘密規定或競業協議,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也是合理的。


但是,你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可能會聯繫單位的現職員工或客戶而要求其刪除聯繫方式,這就是違法的。


結語

綜上所述,雷哥認為,當老闆的,必須要有點職場的智慧,更要有點作為管理者的格局,還需要有點法治的思維。如果當老闆的只知道耍派頭,顯威風,擺架子,不僅無助於你的公司經營和管理,更會讓你的員工看清你的醜陋嘴臉,對你、對你的公司失去信心。


到那時,你才會知道,你的狂妄自大和自作聰明是多麼的招人討厭、惹人憤恨!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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