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貧困戶異地搬遷住進新房子,村內的老房子賣給他人,屬於違法行為嗎?有何依據?

學才識徳


嚴重違法,涉嫌套取扶貧資金。

  • 首先糾正一下您提問中的用詞,應該是易地扶貧搬遷。該項政策是中央為了落實脫貧攻堅任務而對於省定以上貧困村實施的一項精準扶貧措施,目的是為了徹底改善貧困的居住等生活條件。

易地扶貧搬遷的原因是原來所居住的環境,因為交通、經濟等問題不適合再居住,所以搬遷到更適合居住的地方居住。

  • 具體工作中,主要有兩種安置方式,一種是集中安置,就是把貧困戶集中安置到新建社區;另一種是給予一定貨幣補償,自己找地方安置。
  • 安置的前提是貧困戶需要搬離原有的房子,房子交由村委會統一處置。集中安置的對價就零負擔住新房(面積相當)。分散安置的對價是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貧困戶騰空的房屋需要交村委會處置,至於村委會怎麼處置房子,沒有明確的要求,一般的做法是採取土地增減掛鉤,實施土地復墾的方式進行。
  • 即便是如此,現實中,上級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加上房屋處置資金,也不一定夠新房建設資金,往往還需要其他項目扶持才行。

但願您所提的問題只是個人猜測,我們相信所有的扶貧資金都用在了真扶貧、扶真貧上來。


WANG啟源


我是信陽毛尖茶小柴,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我本人就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現在國家正是扶貧攻堅的時候,對貧困戶補助的力度非常的大。假如說貧困戶異地搬遷後,村裡的老房子就會歸村集體所有,不可以私下賣給別人的。再說現在農村的土地不可以隨便買賣。只可以承包給他人。



信陽毛尖茶小柴


現在不少的農民都是跑進城生活了,而農村卻還是老宅,一些人就想著將老宅賣掉,那麼農民個人能夠私自賣掉老宅嗎,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土地確權後,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地隨房走,有了房子就等於擁有了土地,而房子是屬於私人的,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房子可以進行出售。農村的房子有點特殊,因為農村房子下面還有宅基地,而宅基地只能夠農村戶口的人才可以擁有跟使用,農村的房子是房地一體的,想買房必須要跟宅基地一起買。一般農民賣房子只能賣給本集體以內的人,這樣除了房子被購買以外,還可以變更宅基地的所有人,而如果是集體外的人就不行了,因為有規定,集體以外的人是不能分配本集體的宅基地。

總之,如果是城裡的老商品房性質,只要你有證就可以賣掉。不過對於農村的老宅來說,限制就比較大了,不能夠自由買賣的,只能夠賣給同村的。





匆花丸子


農村舊房搬遷新房有些並非農民所願,在農村普遍可以看到無論在住宅面積上還是在結構上都優於入住新房。拆遷補償上更加漏洞大,加上投入新房費用,這對貧困戶簡直就是雪上加霜,奈何城鎮化必須如此!這對貧困戶也將成為了種考驗,才出此下策來彌補欠缺。說違法的只能是開發商忽悠著農民,讓他們有房卻無法長久住,還得促使他們成為農民工,去外地高價租房!


荷舞蓮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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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搬遷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無論是搬入新房還是給予住房安置補助,因為實質是房屋置換,原有的農村老房子都將被拆除。雖然不屬於農房置換的範圍,但按照“一戶一房”的規定,農民必須拆除房屋,即只能保留一戶。

村集體接收搬遷貧困戶移交的房屋和宅基地會議。房屋拆遷後,村委會負責將宅基地整理成耕地復墾。因此,貧困戶老家房屋拆遷的主體是村委會,而不是貧困戶,不存在強拆,因為村委會會會自行拆除貧困戶老家的房屋。村委會實施後,鄉、縣兩級扶貧部門將組織人員到現場查看房屋是否拆遷,房屋拆遷後房屋基地是否復墾,也納入村幹部工作考核範圍。如果落實不好,這是村幹部的責任。

如果貧困戶的老房子是比較新的或相連的,房子裡的東西就會被清空和堵塞。這也是一個非常人性化的措施,因為拆遷的聯排房會影響其他農民的生活,如果房子很新,拆遷也是一種浪費,所以堵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一般來說,拆除舊房子或舊房子的一部分是象徵性的。無論如何,農村自建房屋沒有房地產登記。一個家庭有幾處宅基地。村裡的人不說也不知道。因此,對本不應搬遷扶貧的“貧困戶”新房不予拆除。

搬遷後,貧困戶還需簽訂搬遷和退休協議,協議中還明確規定,騰出的宅基地是貧困戶在農村唯一的宅基地,房屋不能任意認定拆遷。作為一個貧困家庭,搬遷後的老房子已經被拆除,搬遷時的老宅基地已經從集體手中收回,被拆遷的房子也會出具產權證。按照“一戶一房”的原則,貧困家庭不能再申請宅基地,如果沒有宅基地,那麼肯定不可能建房子,因為你必須有宅基地才能建房子,即使你將來有錢,也沒有辦法在家裡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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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我感到我自己比這個貧困戶還貧困戶,他已經把我甩過了兩條街了。為什麼這麼說呢?你看,搬進了新房子,舊房子還賣了22萬,新房子的價值肯定不止22萬,按一般情理估算,新房價值大約三個22萬差不多吧。舊房變現22萬,再加上其他的積蓄,別說擁有了一套沒房貸的房子,單單二三十萬存款,也是大多數農民難以企及的啊!還竟然是個貧困戶。與之相比,無比汗顏,扎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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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確告訴大家,易地搬遷戶把老房子賣給別人是違反相關政策的,上升到法律上,有可能涉嫌套取扶貧資金。

眾所周知,易地扶貧搬遷是讓那些生活在土地貧瘠、交通不便,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貧困人群、房屋破敗達到D級的貧困戶搬離原址,集中安置到政府劃定的相對條件更好的區域,並且配套了後續扶助措施,有些地方甚至還分配了菜地。

按照我們湖南的規定,易地扶貧搬遷戶入住新家以後,原房必須拆除,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成為集體土地。收回的宅基地還必須進行復墾複綠,經縣級以上檢查督察組驗收。

所以按照你的說法,當地黨委政府和扶貧辦是有失職嫌疑的。


老劉說兩句


如果賣給同村的村民,是可以的,不違法,如果賣給本村以外的人,就不行,屬於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電工王哥


大家好,我來自貴州省,仁懷市農村的80後,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此問題。

本人初中未畢業,文化知識有限,如果回答得不好,請見諒。貧困戶異地搬遷之後,老房子賣掉肯定違法。一.老房子地基屬村集體所有,絕不允許買賣,即使是賣給同村人,也要同村人附和條件審批房屋地基的人才行。二.即然政府出錢給你異地搬遷,你已經搬遷到新屋,政府等於已經花錢在你的戶頭上了,證明你已經默認了政府的扶貧行為,所以你的老房子,地基怎麼處理不經過政府同意,私自買賣肯定違法。

以上兩點就是我個人觀點和認知。


一心一意187907777


所謂易地搬遷,是國家根椐2020年全國脫貧,進入小康社會而推出的一項扶貧的重大舉措,其目的是通過易地搬遷,將居住在交通不便,土地貧瘠,不宜居的邊遠農村人口,通過易地搬遷的辦法,向交通便利,經濟較發達,方便就業的地方搬遷,以達到扶貧脫貪的目的。

搬遷戶搬遷往國家投建的社區入住後,原來居住的宅基地,當然按規定由村集體收歸村集體,作為村集體用地,所以,原宅基地是不能流轉的,更不能用買賣這個詞。

搬遷戶搬遷入住國家投建分配的房子後,搬遷戶原承包的耕地,山林等,普遍由國家有關方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後,由村民集體收回作為集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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