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職務和職級怎麼區分?

穀米


在體制內工作,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晉升渠道,有的人通過職務提升體現自己的價值,有的人通過級別晉升體現自身價值,很多人簡單地理解職務和級別都是領導,待遇上沒有多大區別,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今天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職務和級別有什麼區別。


“職務”屬於領導,“級別”只是待遇,沒有領導職權

在體制內,擁有領導職務的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領導。職級並行改革後,職務和級別是不同的晉升渠道,通過職務晉升的公務員,屬於管理人員,擁有管理別人的權力,可以給下屬安排工作和任務。只有級別待遇的公務員屬於執行人員,只能執行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沒有協調和安排工作的權限。


“職務”工資更高,“級別”的工資待遇比較低

領導職務是權力和職責的象徵,管理和工作的權力和責任更大,付出更多,級別相同的情況下,領導職務一般比純粹的級別人員待遇要高一些。比如說,科長是二級主任科員待遇,比純粹的二級主任科員工資要高出一部分,這部分是對工作責任和貢獻的一種肯定,也體現了勞動的價值含量。

在職級並行改革之前,領導職務都對應相應的級別,職級並行改革後,領導職務可以晉升更高的級別,享受更高的級別待遇。所以說,如果一名公務員既是領導職務,又兼任更高的級別,說明這名公務員更加優秀,對單位和事業的貢獻更大,這是對人才的尊重和肯定。


“職務”晉升層次高,“級別”晉升層次低

在晉升的層次上,職務和級別都是十級,職務有副科、正科‘副處、正處,副廳、正廳、副部、正部,副國、正國,級別有一至四級主任科員,一至四級調研員,一二級巡視員。從這裡可以看出來,級別的晉升最高能到正廳級,再往上就需要走職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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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等文件精神,職務是公務員的職位稱謂,擔負領導職責;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職務和職級的區別,換言之就是領導職務公務員與職級公務員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區別之一:領導職務公務員是“官”,職級公務員是“員”。

領導職務公務員作為領導者和管理者,必須履行領導職責,職級公務員不具有領導職責,一般在機關從事具體工作,依據隸屬關係接受領導職務公務員指揮。通俗講,就是領導職務公務員是“動嘴的”,職級公務員是“跑腿的”,除保留政治待遇的職級公務員外,其他職級公務員即使自身職級已超過了領導職務公務員所對應的職級,也依然要接受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領導和指揮。

區別之二:領導職務公務員責任重、待遇多,職級公務員責任小、待遇少。

按照權責對等原則,領導職務公務員手中權力大,肩負的責任也大,承擔的任務也重,操心的事情也多,職級公務員“無官一身輕”,就輕在既無太大權力,也不用承擔太大責任,更不用想那麼多事、開那麼多會、操那麼多心,幹好本職工作就萬事大吉。而待遇方面,職級公務員僅享受工資、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生活待遇,領導職務公務員則還有享有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區別之三:領導職務公務員提拔難、程序嚴,職級公務員晉升易、程序簡。

首先,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基本上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的領導職數都會比職級職數少,有的還要少很多,這就是意味著提拔領導職務機會偏少、難度較大,晉升職級機會增多、難度降低。加上領導職務畢竟是官,爭取一官半職是絕大多數公務員的追求,競爭領導職務的激烈程度絕非晉升職級可比,也使得提拔領導職務更加困難。同時,提拔領導職務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環節多、要求嚴、卡得細,比如干部檔案必審、個人報告事項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信訪舉報問題必查等要求,稍有瑕疵就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而職級晉升則是執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等規定要求,晉升程序相對簡化,標準要求相對寬鬆,部分職級的晉升甚至只需要採取談話方式進行考察瞭解即可,不用嚴格落實“凡提四必”要求,使得職級公務員的晉升工作簡單高效、頻率加快,有利於“小步快跑”,實現持續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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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李論


在2019年6月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前,公務員區分等級以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為標準,領導職務分正國職、副國職、正部職、副部職、正廳職、副廳職、正處職、副處職、正科職、副科職十個等級,非領導職務分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八級級別。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可以相互轉崗任職,非領導職務除了不能享受實職的崗位津補貼以及實職所擁有的權力外,其他待遇與實職領導一樣。不少非領導職務人員因為工作需要,實際上也負責協助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分管具體的業務工作和部門,在行政權力上並不見得小。某種程度上來說,非領導職務也具備一定的領導職責,這從兩者稱呼中都有“職務”兩字就可以看出。

而新公務員法實施以後,領導職務沒有變化,依舊是十個等級。非領導職務被職級替代,更多的是享受待遇。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職級由原來的非領導8個等級變為了12個職級,巡視員分一、二兩級,調研員分一至四級四個等級,主任科員分一至四級四個等級。科員分一、二兩級,不再有辦事員。

領導職務的晉升保持慣例,副職晉升正職,需要在副職崗位上任滿兩年,下一級正職晉升上一級副職,需要在下一級正職崗位上任滿三年。這是晉升的基本條件。能否晉升,還取決於很多因素。當然,條件足夠也可以破格,不過不多見。

職級晉升相對麻煩,首先要滿足任職年限條件。在晉升一級調研員之前,每一個職級晉升都需要在下一個職級崗位上任職滿兩年,比如一級科員,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必須一級科員任滿兩年,同理,一級主任科員晉升四級調研員,也必須在一級主任科員崗位上幹滿兩年。滿足了任職年限要求,還必須看職級比例是否突破,也就是說看有沒有職級名額,比如地市級機關,一至四級調研員的比例為20%,假如一個單位有50個公務員,那麼就有10個一至四級調研員名額。有名額,符合條件可以晉升,沒有名額,條件再好也只能等。這比原來的非領導職務晉升相對要複雜,也因為名額限制,受到很多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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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就是“官職”,職級是指官職的級別。比如局長、主任之類的,就是職務,也叫職位。而職級就是指級別,國級、省部級、市廳級(司局級)、縣處級、鄉科級,都是級別。行政體系的領導職務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有: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職務和級別是互相對應,但又不是完全一一對應的。比如同樣是局長,部委下設的局,其局長為廳級、副廳級,也可以叫司級、局級,副司級、副局級。省裡面的局很少,多為副廳級,或者是正處級。而市裡面的政府部門多半稱局,為正處級。縣區也一樣,政府部門多半稱局,為正科級。不完全對應,是指同樣是市裡面的局,雖然多半為正處級,但也有副處級的。同樣是市局的局長,多數都是正處級,但也有副處級,還有高配一級為副廳級的。其他職務也都例似,比如縣區的政府部門正職,多半為正科級,也有副科級,還有高配一級為副處級的,比如公安局局長、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等。

2015年實行的縣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使許多長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有了享受更高一級職級待遇的機會。但同時規定,雖然可以享受更高級別待遇,但卻與擔任更高級別職務沒有關係,退休時也要按其職務對應的級別退休。新《公務員法》職級並行政策,則突破了職級限制,不僅可以享受更高一級職級待遇,而且有對應的職務出現時,可以平級調任,擔任更高一級職務。舉例說明:2015年某縣局局長正科15年,享受調研員待遇,即副處級待遇,遇副縣長空缺時,不能因為是副處級待遇而調任,而是要通過職務晉升才能擔任副縣長一職。同樣退休時也是按正科級退休,而非副處級。新《公務員法》執行後,同樣是縣局局長符合條件,晉升四級調研員,也是副處級,如果遇到副縣長出現空缺,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調任副縣長職務,而不用晉升。


職言管語


職務指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相當於級別待遇,並且,職級還可以向領導職務晉升。

比如,縣人事局副局長是副科級領導職務,四級主任科員雖然不是領導職務,但享受的級別待遇和副局長基本上是一樣的。

職務與職級並行改革之前,公務員職務序列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包括鄉科級、縣處級、市廳級、省部級和國家級,每一級還包括正職和副職,比如,縣人社局局長是鄉科級正職,屬於正科級領導職務,縣長是縣處級正職,屬於正處級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在廳級以下單位設置,基本上與領導職務一一對應,包括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調研員、副巡視員、巡視員,比如,縣人社局除了局長、副局長之外,一般還有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這都屬於非領導職務,主任科員就是正科級職務,副主任科員就是副科級職務,與相應的局長和副局長享受的待遇,除了職務工資少幾十塊錢外,其他方面基本上是完全一樣的。

職級並行改革後,取消了非領導職務,全部改為了職級。職級也是在廳級以下單位設置,包括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至四級調研員,一至四級主任科員,一級二級科員。其實,巡視員與之前是沒有任何變化的,只不過就是改了個名稱,一級巡視員對應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對應副巡視員。調研員和主任科員與之前相比,又多設置了兩個層級,四級調研員和四級主任科員分別對應副處級和副科級,二級調研員和二級主任科員分別對應正處級和正科級,一級和三級只不過是在副科與正科之間、正科與副處之間又多設置了一個層級。

職級和之前的非領導職務一樣,雖然不是領導職務,但相應層級的職級與領導職務享受的待遇基本上是一樣的。職級並行也就是為了解決那些職務上得不到提拔而待遇上可以提升的問題,比如,一個人一輩子當不上副局長,當同樣可以讓他享受到副局長甚至局長的待遇,並且,職級還可以晉升為領導職務。

總之,職務可以看成是有實權的崗位,職級雖然不掌握實權但可以享受同樣的待遇。


中省直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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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和行政級別是不同的兩個概念:行政職務是公務員所處的工作崗位,比如說局長、副局長、科長、副科長、縣長等,屬於行政職務;行政級別是指公務員所享受的級別,比如科級、處級、廳級、省級等。一般行政職務對應相應的行政級別,但也不是絕對的,比如縣長屬於縣處級,科長可能是科級,也可能沒有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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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考試小百科


職務,是你做事情的權限(崗位)

職級,是你享受的待遇……職務與職級,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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