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牛蛙、中華鱉、烏龜還能吃嗎?

自野生動物“禁食令”發佈後,牛蛙、烏龜、中華鱉……到底還能否繼續食用受到廣泛關注。對此,昨日,官方給出答案了。


牛蛙、中華鱉、烏龜還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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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中華鱉、烏龜還能吃嗎?


中華鱉、烏龜、牛蛙現在可以食用嗎?


據中國水產雜誌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在3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就記者提出的農業農村部近日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並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從目錄看中華鱉、烏龜、牛蛙,鱷魚等動物均不在禁食範圍之中,這是不是意味著這些動物現在可以食用了的問題給出回應。


張顯良表示,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重要目的就是加強對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指導,根據水生野生動物不同類型以及《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象、管理範圍以及不同類型水生野生動物的管理要求。從管理上,水生野生動物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要求管理。另一類是珍貴、瀕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動物,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管理。《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相關決定以及有關解讀明確,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


對於介於陸生和水生之間的兩棲爬行動物,比如龜鱉類和蛙類,如何確定按照水生動物還是陸生動物進行管理。張顯良表示,《通知》出臺後,為進一步界定兩棲爬行動物的管理,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協商,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以及農業農村部公佈推廣的水產新品種等作為劃分依據,明確兩棲爬行動物由農業農村部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也就是包括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鱉和蛙類中的牛蛙、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可以養殖食用。


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存在“黑白名單”嗎?


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印發實施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人工繁育的動物哪些允許食用、哪些禁止食用。對此,北京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所長時坤3月5日說,

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不存在網傳的“黑白名單”


據時坤介紹,對陸生動物而言,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中所列允許食用的動物種類,其人工養殖種群是被允許食用的,但其野外種群和該目錄以外的其他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均屬於禁止食用範圍。對水生動物而言,野生動物保護法已規定禁止食用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其他水生動物不在決定禁止食用範圍。


時坤說,長期以來,濫食野生動物一直是誘發亂捕濫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主要原因,不僅危害野生動物種群安全和生態安全,也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很大隱患。但由於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管理範圍有限,不少對公共衛生安全具有很大風險的陸生野生動物,如蝙蝠、鼠類、鴉類等,沒有納入該法管理範圍,制約了打擊濫食野生動物行為的效能。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專門出臺的決定,不僅彌補了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空白,同時對允許食用的動物範圍作出了十分清晰的原則規定。”時坤解釋說,一是決定明確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這表明,人工養殖的動物只要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就可以按其規定的方向進行利用。列明為食用的,就允許食用。二是決定明確除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外,其他水生動物沒有列入禁止食用範圍,其管理適用漁業法的規定。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綜合中國水產雜誌微信公眾號、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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