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快件在未經允許下到了菜鳥驛站,然後收到短信要自取,該投訴快遞公司,還是菜鳥驛站?

愚理見地


首先我認為,如果這件事情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比如家裡有人也從來都讓自己去取快遞,或者大件重物也得自己去取等等,是可以投訴的。因為菜鳥驛站建立的初衷是為了方便不在家無法隨時收取快遞的人,那作為快遞員,送貨上門是你的基本職責,上門無人才應該放到菜鳥驛站。如果你知道這家基本都沒人,每次打電話都要求你放到菜鳥驛站就好,那麼你也許可以不再打電話而直接給他放到菜鳥驛站,但不是這種情況的,快遞員應該起碼打個電話確認一下家中是否有人可以接收快遞。

但是關於投訴,我的觀點是即便投訴,也是投訴快遞員而不是菜鳥驛站,因為從事件權限上來說,這種現象投訴快遞員有用,而投訴菜鳥驛站無用,畢竟放不放到菜鳥驛站是快遞員決定的,而不是菜鳥驛站決定的。但是,實際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卻是來自快遞員和菜鳥驛站雙方的。快遞員之所以願意放到菜鳥驛站,除了省力省時,菜鳥驛站應該也會有很多招攬快遞員放到他那兒的措施,所以儘管這件事情應該投訴的是快遞員,但投訴不是解決問題的首要選擇,應該首先跟快遞員溝通,表達希望他能送到家裡或者打個電話,如果態度不好再投訴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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