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22(1160)喜报:我院荣获“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2020/1/22(1160)喜报:我院荣获“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1月2日,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命名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为2019年“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院将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作为提升“两个文明”的重要抓手,狠抓单位“软件、硬件”建设,在组织管理上,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坚持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卫生管理措施。通过强化督促、检查,绿化美化院内环境,从而促进单位卫生条件的改善。凝心聚力,人人参与创卫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自愿行动。

把荣誉作为标杆,载誉前行。今后,我院以打造一流的工作环境为目标,将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为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继续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又讯:在我院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同时,我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刘光朝同志获孝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表彰,被评为2019年度孝感市爱国卫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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