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108
交警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定是依據當事人的行為在發生事故時所起作用或者過錯的嚴重程度;交警會對交通事故的事實進行調查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認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警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定,只能根據發生事故時當事人的行為的作用力大小;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只是對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雙方作用大小進行的評價,分為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責任或者全部責任;而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的賠償,這依據民事賠償的原則來進行確定。
民事賠償責任首先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法來解決:
第一,申請人民委員會調解,
第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