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終於有答案了,未來將這樣處理

土地是農業生產最為重要的資源,也是農村居民朋友最為重視的一項資源,我國也正在通過農村土地改革工作來保障農村居民的土地權益,近些年我國的土地制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隨著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開展之後,農村居民將能夠根據靈活使用土地,讓土地可以為農村居民創造更多的經濟收入,除此之外,農地入市、土地入股、土地抵押貸款等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極大的提高農村的土地價值,農村居民也愈發重視農村土地資源了。所以我國正在逐步推動完善農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確權登記工作,那麼在確權登記完成之後,子女還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終於有答案了,未來將這樣處理

對於農村土地的繼承問題,許多農村居民並不太瞭解但是土地卻又是關係農村居民朋友生產生活的重要資源,尤其是在土地改革工作開展之後,農村居民愈發重視農村土地資源了,在這裡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農村的土地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宅基地,一類為承包地,但是無論是農村的宅基地和農村的承包地其所有權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農村居民即使獲得了土地確權登記證書也不能夠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所以無論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都不能夠進行繼承!那麼當父母去世之後父母名下的這些土地又將會如何處理呢?

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嗎?終於有答案了,未來將這樣處理

承包地處理方式

一直以來我國承包地都是採用的家庭承包制度,即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按照農村家庭戶口進行分戶承包,並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同時在2020年出臺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國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將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延長30年,到2057年才會到期,由此可見到20157年,農村居民的土地將不會得到任何改變,都是以當前家庭作為承包單位進行承包地的承包,所以只要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在同一個戶頭之下,那麼土地承包關係就不會發生改變,但當子女將戶口遷出、與父母分戶從而導致與父母是兩個單獨的戶口,那麼當父母去世之後,父母的土地將不能夠由子女繼續承包,而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作為機動地,在經過農村集體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之後,分配給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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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的處理方式

宅基地與承包地有著一定的差別,承包地主要是作為農業種植生產,土地上的附著物僅僅是農業種植作為,而宅基地則是用於農村居民建房使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為住宅,而住宅擁有著​經濟價值屬性,屬於農村居民的私人財產,同時住宅的使用期限也很長,即使子女與父母不是在統一個戶口,只要父母使用的宅基地上擁有房屋,那麼子女就能夠繼承父母的房屋,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則是“地隨房走”,即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歸誰,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歸誰。當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因自然災害損毀之後,其宅基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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