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身份證被別人辦理了信用卡使用,銀行不管,額度是1萬,報警有用嗎?達到立案標準嗎?

哈哈的小牛


信用卡被冒用後。,報案是必須走的一個流程,這有助於後面事情的處理。其實你應該正確做以下幾件事:

1.報案拿到報案回執。這個很有用,一方面有助於你同銀行的談判,另一方面後續如果對方是團伙作案,公安局也會依此來對他進行量刑處置。有很多涉及金融案件中,就是因為受害人不去報案,結果在判刑時無法認定此部分數額,讓犯罪分子減輕處罰。


2.不要去同銀行先商量,先去向銀保監局投訴。這個方法最管用,本屆銀保監局對於投訴的處理還是相當及時和處罰嚴厲的。銀行有時候會拖延推責,但當面對銀保監局追責時,會同受害人協商各種方案,已求得受害人未來撤回投訴,免於處罰。

3.這種情況大概率事件是被人冒用證件,進行信用卡申請。其實銀行查證此事非常簡單,拿信用卡申請資料一核對簽名,再加上錄像作證就一切清楚了(如果時間過長,錄像沒有了,簽名已經足夠)。

A.如果是紙質信用卡申請資料,那是最簡單的,核對信息,核對簽名,一切真相大白。冒用方不可能同你的資料完全一致,最少簽名不一致,留存手機號碼不一致。

B.如果是電子信用卡申請資料,也是非常簡單。因為冒用人需要到櫃檯進行面審領卡,並進行信用卡激活工作,同樣會有簽名和預留電話的資料留存在銀行。

4.銀行在這近幾年大量發展信用卡業務,包括同很多中介公司進行合作發放信用卡,才造就了近年來冒用信用卡事件大量發生。這同銀行信用卡管理不嚴有著極大的關聯,所以如果向銀保監會投訴,基本上問題一抓一大把。



總結一下:單項授信就1萬,可能夠不立案標準。但是如果等警方破獲此類案件,合併處理時,報案就有用了。

舉個例子,就相當於丟失一輛自行車去報案,可能不立案但有報案回執。如果警方破獲系列自行車偷盜團伙案件,此次報案就會合並,作為其量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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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性?

目前的信用卡辦理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到銀行的網點填寫申請單辦理;二是直接在網絡上申請辦理。

對於網點申請信用卡:銀行核發卡面之後,直接郵寄給你,此時你是不需要再去櫃檯激活卡片的,因為在申請的時候,銀行工作人員已經和你面對面的驗證了你的身份,所以不用再通過激活來核實你的身份了。你可以自行撥打銀行的可以電話或者在手機APP上進行激活使用。

對於網上申請信用卡:特別是首次申請信用卡,銀行核發卡片之後,都會要求申請人必須親自去網點辦理激活(無法通過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激活),這樣做的目的,其實是進行二次審核,畢竟沒有親自見到本人,銀行會對申領人是否是本人有所懷疑。讓持卡人去網點激活信用卡,其實也是為了讓銀行能夠確認申領人的身份,以避免有人冒領信用卡。否則的話,只要有個他人的身份證號碼,都可以任意冒用他人的信息進行申請辦理信用卡了。

因此無論是網點申請還是網上申請,最終都有一步你必須要到銀行的網點進行核驗,而且核驗的時候,都是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網點辦理的,因此你要說被冒用信息辦理信用卡了,只有兩種情況:一是銀行工作人員與他人合謀(核驗環節流於形式);二是有一個與你長相相近,且能拿到你身份證原件的申辦。

第一種情況責任在銀行,第二種情況責任在你本身,沒有保管好身份證,而且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高。

如何解決?

如果是上述第一種情況,那麼你都無需擔心,首先你可以撥打銀行客戶,簡述相關情況,由銀行內部先行調查;如果銀行未解決,你可以向當地的政務服務平臺或者銀保監會投訴,基本到這一步都可以解決的。實在還不行的,直接報案,以詐騙罪報案,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各地不一,但是一般都在2000-5000元之間,1萬元肯定達標了。

如果是上述第二種情況,那麼這個問題在你本身,應該很好查詢得到是誰在使用你這張卡,從刷卡消費的記錄的地點、習慣就可以判斷出,再不濟還可以到其最近一次刷卡的地點調取監控,這種情況只能你們自行相互協商解決了(一般都是親朋好友,畢竟涉及身份證),如果解決不了,仍然可以報案解決。


鯉行者


如果不是本人辦理,跟銀行交涉銀行不理會,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銀行!銀行拿不出你面籤和激活的證據,就是違規激活信用卡,銀行要承擔責任的。


你報警性質變了,變成你和盜用你身份證的人之間的關係,銀行看熱鬧,這是種手法,直接起訴銀行。不能慣著銀行這種愛答不理的態度。


借春秋


如果信用卡確實不是你本人辦理、持有的,這種情況必須報警,否則你無法證明這張卡不是你辦理的,也無法證明現在的持卡人不是你!

這雖然是一個信用卡問題,但是,不存在是否達到立案標準的問題,因為這不是持卡人惡意透支的問題,而是屬於非法辦理信用卡的盜竊行為,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從您說的情況看,到銀行打印徵信才發現,自己名下有一張1萬額度廣發銀行信用卡,不是自己辦理的,現在仍然在用,而且按最低還款額進行還款,您要求掛失銀行不同意,說必須等到賬單還清,報案擔心額度不足5萬不予立案。

首先,要糾正一個錯誤的概念,就信用卡惡意透支超過5萬元才立案的說法。這是針對持卡人本人來說的,而且惡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消費後被證明沒有還款意願的。像您遇到的這種情況並不屬於信用卡的惡意透支,一是信用卡消費不是持卡人本人;二是銀行違規辦理信用卡;三是信用卡侵佔仍在發生,維權銀行不予配合。

其次,我認為這種情況按盜竊報案是最合適的,有人盜竊了您的身份信息,銀行沒有核對您的身份信息,由於他們的主觀故意和疏漏,造成了您名下形成負債,相當於自己的資金被盜了,完全可以報案。

最近青島膠州有一個“被貸款”的案例,和您的情況很類似。黃先生到銀行辦理房貸時發現,自己的徵信報告有一個逾期,銀行不予貸款。但是黃先生本人並沒有辦理過貸款,銀行要求黃先生證明不是自己辦的貸款,從黃先生開具的證明看,貸款期間黃先生在看守所服刑,根本不可能出來辦理貸款。

從上面的例子看,您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可能的。但是您和銀行交涉,銀行肯定要你證明這張卡不是你自己辦的,你怎麼證明不是你辦的呢?所以找銀行要說法根本不可能,除非能像黃先生一樣證明自己被限制了自由。

所以,您可以通過銀保監會進行投訴,但是很難說清楚這張卡和您的關係,即便說清楚了,銀保監會只是處理銀行違規,無法處理騙您信用卡的人,我認為維護自己權益最好的方法就是報案!


互金直通車


被人冒名辦理了信用卡,道理上當事人、信用卡辦理人和銀行三方都有責任:第一方看看你是不是在身份證管理上有什麼漏洞,比如丟失過,比如你自己的親戚和朋友拿過或者借過你的身份證,如果沒有那麼你就沒有責任;如果有以後要加強身份證信息的管理。


現在不說你的責任,僅就冒名辦理信用證而言,冒名辦理人肯定是有法律責任的,但是由於你無法確定是誰辦理的,所以只能通過報案的方式加以解決。你所說的五萬元才夠立案是指五萬元的信用卡詐騙可以判刑,但是不到五萬元並不代表就不可以立案,這一點必須明確的。

所以,報案是你最正確的選擇,同時也證明你的信用卡確實是被冒名辦理的,否則你怎麼敢報案呢?而如果你不敢報案,那麼銀行也就不會很重視,甚至有可能懷疑你是與信用卡辦理人串通也未可知。所以,必須報案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和前提。

最後,當然是銀行。無論是在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的信用卡申請還是在網上銀行辦理的信用卡申請,銀行都具有審查、核實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如果身份證信息被冒用辦理信用卡,銀行必定要承擔審核不嚴、風險的控制不力的責任,這也是你需要向銀行討說法的重要依據。

同樣的道理是,只有銀行能夠提供信用卡辦理人的信息和情況,比如信用卡申請簽名、郵寄地址和相關信息,這對找到冒用信用卡的人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從目前看,你掛失肯定是不可能的,因為有授信額度未還、有最低還款額,所以銀行不給你掛失是正確的。但現在如何做呢?

首先是報警,不要管報警有用沒有用。有的人說報警沒有用,但是即便最後沒有用也要報警,這表明一個態度,表明你的信用卡是被別人開卡的,而不是你自己開卡的,同樣,公安部門可以到銀行調取開卡文件和材料,有利於找到冒名開卡的犯罪嫌疑人,對你也是一個能夠明白清楚到底是什麼人開的卡,以便於後面的處理。

其次,向銀行支行書面申訴,同時附上報警受理文件。明確告訴銀行自己的信用卡是被冒名開辦的,與自己無關。要求銀行凍結信用卡,並負責銷卡和消除這張信用卡的信用記錄,如果這張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記錄,則要求銀行消除這張信用卡的不良信用記錄。同時明確,如果再發生消費和透支由銀行承擔責任。

其三,向銀行總行投訴,同時附上報警文件和向支行的申訴,要求銀行總行進行處理並給本人一個滿意的交待。一般銀行總行會直接自己處理或者轉交給分行零售銀行部進行處理。但一般情況下會給你一個說法,如果這個說法你滿意,比如銷掉了信用卡,同時沒有不良記錄,那麼這件事也就結束了。如果你對結果不滿意可以繼續向總行投訴。

其四,向當地的銀監局進行投訴,投訴時附上報警文件、向銀行的申訴和向銀行總行的投訴,要求監管部門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要求銀行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這張信用卡發生任何損失由銀行全部承擔,如果這張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記錄也要求一併消除。一般情況下,銀監局會要求銀行總行或者分行進行處理並回復處理結果。

如果你對處理的結果仍然不滿意,當然你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消除對你的影響同時賠償你的精神和經濟損失。



財經文化評論


很理解你現在的心情!他人冒用你的名義辦理信用卡,透支消費、逾期還款,影響的卻是你的信用,誰碰到這種事,都是非常焦急的!

現在,除了與銀行正常交涉之外,進行報警、亦或者投訴,都是很有必要的。只要“迫使”銀行願意與你來平等協商,那麼所有的問題都能得到解決的!

首先,要明確是誰的“過錯”

通過你的表述,顯然這是銀行未盡到審查的義務,造成他人信息被“冒用”,由此引起的透支,損失自然是由銀行來承擔的!

一般情況下,銀行客服都會矢口否認、試圖推卸責任的!此時,你最應該做的,不是與銀行客服互相扯皮,而應該儘可能的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信息!

  1. 打印出個人徵信報告,查看是哪家銀行的(比如廣發)、何時辦理的信用卡!

  2. 致電銀行客服並進行投訴,告知其個人身份證信息已被“冒用”,並要求將此張信用卡凍結、提供全部的消費記錄、逾期信息等(也可通過櫃檯打印),且注意錄音。

其次,金額比較大可以選擇報警,如果金額比較小,可直接向當地銀保監會進行投訴的

像題主這種1萬元的透支,如果銀行一味推諉,可直接先向銀保監會投訴(12378),“迫使”銀行儘早解決問題的。

一般而言,在投訴後72小時內,銀行就會主動與你取得聯繫、協商如何解決的!此時,除了解決銀行信用卡透支之外,一定記得要求銀行出具“徵信異常證明”,並要求恢復你的信用記錄!

總之,遇到這種事情,先與銀行投訴部門進行交涉,實在不行就投訴至銀保監會,甚至還可以通過起訴解決!只要證實身份證是被“冒用”的,那麼銀行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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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肯定要報警,不管有用沒用,都要去報警,還要拿警方的回執。因為這個事你還是要找銀行,銀行不管什麼樣的處理結果都是需要警方回執來走工作流程的!

個人建議還是要找銀行,首先卡不是本人辦的,然後讓銀行提供卡在什麼地方辦的,怎麼辦的,又是怎麼審核髮卡的,卡片寄到什麼地方的,又在什麼地方使用過,可能通過這些線索找出誰辦的卡,很有可能是你熟悉的人,這樣就好辦了。

如果被網絡盜辦的,這些人套路深,基本很難找到,這個就只能找銀行吵,咬住銀行審核不合規這點,記住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域舞之境


這個你靠銀行是解決不了的,沒有壓力是解決不了的,建議去銀保監會去投訴,通過上級部門的壓力來解決,調取當時辦卡的信息,確定不是本人申請,讓銀行撤銷那張信用卡,或者找媒體來解決也會更快點,當地肯定有關於民生類的節目或者媒體,去曝光采訪這樣壓力傳導會更快點。


柒柒夏公子


單憑身份證就能批下信用卡?開什麼玩笑呢? 我拿身份證,還提供了社保卡(已經購買了一年半的社保),工作證明及其公司的電話號碼,還有工牌工號,申請交通信用卡還有中信銀行信用卡及其招商信用卡全部撲街,反而申請的工商信用卡反而被批了(哪個說的四大銀行的信用卡不好通過的,其他什麼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的信用卡好批的,啪啪打臉!),關鍵是額度還只有8千塊錢!!!


頭像是我女神非本人


你的卡很可能是自己在辦理某些業務時銀行直接開卡,不可能是別人用你的身份證去辦理的(現在這種情況可能性太小了),這種情況你要確認你的卡有沒有使用?沒有使用可以直接不予理會,沒走開卡的信用卡無法註銷,但超過開卡時限會自動作廢。如果使用了,就去查賬單,沒有密碼就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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