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領了結婚證3年,還沒擺喜酒,雙方各住各家,平時少見面,對此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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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即為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擺酒席與否不影響夫妻關係的法律地位。


用戶曦睿


遲早要黃!如果是本地,這太不正常;如果是異地,山不轉水轉,遲少一人要過去。我有一親戚也是你這種情形,異地,男方軍人,男方買了房,女方也不過去,現在離了。時間打敗了愛情,距離拆散了婚姻!





總渠紅報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領了結婚證3年,還沒擺喜酒,雙方各住各家,平時很少見面,那你們這算結婚嗎?不知道為什麼都已經領證那麼久了,還不擺酒席?既然領證了,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了,為什麼還各住各家,為什麼還要彼此之間不見面?

我覺得是這樣的,如果領證了,就說明是一家人了,那就應該住在一起,當然不知道你領證的原因是什麼?是買房子還是為了給老人安心,既然都是成年人就應該履行成年人的義務和責任,不是小孩過家家,應該跟對方真誠的去溝通,結婚了就應該住在一起。

如果是我,我接受不了這樣的事情,可以接受領證不住在一起,因為畢竟有的地方,在大家看來領證還不等於結婚,但是,不常見面就是不正常的,因為兩個人既然確定了戀愛關係,那就說明彼此是在乎對方的,經常不見面恰恰說明了彼此在對方心裡都沒有那麼重要,而恰恰一個男孩最重要的是,如果喜歡一個人就要跟她結婚,看來男孩也不是很著急,所以我覺得,那真的要考慮這段婚姻要不要再繼續了,結婚不是兒戲,離婚也不是,希望你倆能夠慎重考慮彼此的這段婚姻了。


婉婷流浪者


領了結婚證就說明你們兩已經是合法的夫妻了,所以同居是沒什麼的,這主要看兩個人怎麼想。

領證之後,法律上是夫妻,住在一起是很正常的,想要各住各家也可以,這都是看個人的。而且現在的思想都已經很開放啦,已經領了結婚證證明你們是合法夫妻了,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可以住在一起。辦婚禮只是一個儀式,是向親朋好友分享你們的幸福,讓他們一起見證而已,如今很多人都是懷孕了才辦婚禮呢!

除非你們家庭很保守,介意婚禮形式的話也可以等辦了婚禮再同居。


HF大勇


如果是因為工作的原因分居的話,只要感情還在,就沒有問題,但是我個人還是建議你們儘量把工作調到同一個地方,一起工作,生活在一起,這樣能促進感情的加深,否則長時間分居的話,感情會越來越淡,導致有一天這份感情總會走到盡頭。

如果是情感原因導致分居的話,還是早做處理,要離要和大家好好商量,好好談,好聚好散。


跑滴滴的楊老頭


你們已領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法律上有結婚制度:一.有結婚證;二.結婚證和儀式相結合。

按照常理,你們領了結婚證,一般就會擺酒席,夫妻倆就在一起生活了。為什麼三年了,都還是分開住,而且見面很少?這不符合常態。當初要去拿結婚證的原因是什麼?是誰說不擺喜酒?又是誰安排要分開住?平常又少見面的理由是什麼?你自已一定要好好想一想,具體情況我們不得而知,所以在這無法具體回答你。

上面就是我的分析!我是海州灣姐姐,喜歡我的回答,請點👍關注我,謝謝!


海州灣姐姐


已經領結婚證了,說明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你第一步該做的事就是辦結婚儀式,這樣在雙方的心理就增加了夫妻的意識。第二步就是你應該跟她溝通,兩個人既然是夫妻就要生活在一起,是你過去還是她去你那,你們自己研究決定,不要為了工作把家庭耽誤了,你把這些都跟她說明,我相信她會理解的。

最重要的是你們應該多交流,相互要信任,不要懷疑她做對不起你的事,這種想法很傷感情的。 把你的想法大膽的告訴她吧!我是女人,很理解,我和我老公幾乎沒有分開過,我覺得這樣很幸福。

大膽的告訴她,讓她早點體會這種幸福吧!。


廣德小熊


其實,結婚擺不擺酒都沒有關係,但我有幾個問題想不通的是:

第一,你們結婚已經三年,既不住在一起,又不經常見面,那你們要結婚做什麼?是為了想告訴別人我已經結婚了?

第二,你們夫妻倆都是同志?還是因為抗拒被迫結婚而這樣?

第三,你們雙方是不是都有生理障礙?不能履行夫妻之事?


詹禮治


夫妻關糸成在。能好則好,能分則分。形同陌路,久拖對雙方都不好也不利。和好解脫都應當機力斷了,這對雙方都好,解決的方也有很多。


手機用戶範世界


頭腦發熱,稀裡糊塗就領了結婚證,應該同居過(合法的),三年,怎麼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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