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從銷售渠道入手,遏制“瘋狂電動車”

■ 社論

立法與執法結合,治理好“瘋狂電動車”將不是難事。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會同質監、公安、消防部門,聯合約談北京大中型電動車經銷商及部分銷售門店代表。市工商局表示,7月起,工商部門將嚴查仍在違規銷售電動車的商戶,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目前,不少商家已接到通知,市場震盪已經產生。

此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擬立法規定禁止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和四輪車。此外,《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二審稿中也明確了上路要求,擬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北京這一輪電動車整治行動,力度之大,規定之嚴,確實罕見。這表明,這些年來違規電動車橫衝直撞,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多年來屢治不愈、民眾多有不滿的狀況,已經引起了決策層的高度重視。解決這一問題,已經刻不容緩。

電動自行車為什麼越開越快、近乎失序?相關技術規範的缺失是一個重要原因。目前,我國尚無一個國家層面的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這也導致各地在具體的治理過程中缺乏依據,時松時緊,沒有一個確定性的制度約束。而電動自行車也就多年來一直在“機動車”和“人力自行車”之間模糊不清、搖擺不定。

此外,也與不少商家為了招徠顧客而私自為車輛調速有關。據新京報記者暗訪發現,店老闆僅用10秒就可以完成電動車調速。很多電動車在生產和銷售中,根本就沒有安裝限速裝置。還有,由於種種原因,儘管有關部門屢屢限速,但路面上鮮有按規矩行駛的電動車。以外賣小哥為例,一直以來,儘管有數據表明,每年都有交通慘劇發生,但就是慢不下來。

此次北京市出手施策,直指違規電動車諸般要害,一方面,根據《草案》二審稿從生產、銷售、上路等多個環節入手,預將實施全鏈條治理,封堵了所有可能的漏洞,因而具有極強的針對性,這也讓公眾對此充滿信心。比如在上路方面,不僅擬規定限速15公里,也將採取電動車行駛證制、號牌制等等同於機動車的管理措施,堪稱史上最嚴。

另一方面,執法環節也加強力度,注重從銷售渠道入手,等於扭住了電動車違規運行的關鍵環節。而在“逐出市場”的罰則震懾下,這些經銷企業想必會衡量得失,不至於繼續無視相關規定而自行其是。這實際上也是一種源頭治理。

立法與執法結合,治理好“瘋狂電動車”將不是難事。除此之外,或也還需採取常態化的巡查治理制度,就像對機動車那樣,將納入規範管理的所有電動車及駕駛人納入管理視野,規範騎行行為。

這其中,尤其需要強化老年代步車的管理。事實上,老年代步車已經成為當下威脅城市交通安全的突出隱患,被人稱為交通事故“火藥桶”。相關數據顯示,多年來,其引發的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一直佔據著相當大的比例。可以說,許多市民可能都在期盼,通過有力的措施,遏制“火藥桶”再“發力”,讓其不再成為拉客的黑車、不再進入高速路,而回到其本來的“定位”之上。

期待北京市的治理努力取得顯著效果,這不僅會為本市民眾帶來福祉,也會為全國其他城市的治理積累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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