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快遞員不通知本人,直接放樓下便利店需要拿1元取貨,這樣合理嗎?

天天奇葩說


網購已經成了一個新的生活方式,而且已經慢慢融入到我們的生活中,快遞就是這中間的橋樑。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產業鏈的日趨成熟,卻暴露了很多問題。

快遞員不發短信不打電話,直接把快遞扔到樓下便利店,自己不查詢快遞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到的,而且拿快遞的時候還要給便利店一元錢,這種情況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

首先肯定的,快遞員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接放在便利店是不合理的。根據快遞的含義以及相關規定,一般來講快遞公司是有義務更是有責任送貨上門,並經收件人簽收確認,否則可以向快遞公司或國家郵政總局進行投訴。

但是隨著近年來快遞鏈條的快速發展,以及更多快遞公司的泛濫,很多快遞公司都是在為了追求快速配送的前提下不擇手段。換句話說,快遞公司有自己的標準,他們按自己的標準行事,很多人即便是舉報投訴基本也不會掀起什麼浪。

當然,不打電話不發短信直接私自放樓下便利店這種情況畢竟是在少數,大多數快遞員會通知你快遞放在便利店,或者是打電話聯繫不到人的情況下才會選擇。

因為快遞員手裡可能有很多份快遞等著配送,所以他沒有時間等待,或者繼續催促,這樣的情況我們大多數也能理解。但直接放便利店確實就太過分了。

至於要不要投訴,其實就看用戶個人了,以目前快遞員每天需要配送的量來看,想要每一件都配送到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一定會有一部分甚至不小一部分都會放到自取點,而這種事情已經成了常態,幾乎是所有快遞公司的準則。我想即便是投訴也很難顛覆這個行業吧。


小拉車


我有遇到過比你還悲催的快遞事件,當時果斷投訴了快遞員!

剛入冬的時候網購了幾雙棉襪子,店家給我發的是郵政快遞,我們那邊郵政快遞網點剛剛建成,我不知道具體在哪個位置,想著等快遞員給我聯繫的時候問問。快遞飄了四五天終於到達了目的地,滿心期待等待著快遞員打電話,但始終沒有音訊,網上顯示貨已被他人代簽,還發送到手機一個信息,10開頭的號碼,讓去快遞網點領取。信息有電話號碼,我撥打過去竟然是空號,一看號碼少了一位數!這快遞員都這麼不專業?自己的號碼少一位竟然沒發現。

當時天氣越來越冷,我著急穿棉襪子,可又聯繫不上快遞員,網購顯示記錄也已簽收。快遞包裹在網點放了三天也沒人再聯繫我,無奈的我只好選擇了投訴,又聯繫了賣家,讓賣家也幫我投訴一下這個粗心的快遞員。

最後在賣家的幫助下,我最終成功聯繫到了快遞網點,並且把這件事給他們說了,他們承認了是自己的失責,對我進行了賠禮道歉。快遞員也不容易,但投訴已無法撤銷,希望下次他們能多多改善服務吧。


一勺雞蛋


這種情況很常見啊,其實問題的關鍵在於快遞員不通知本人就放代收點這件事兒,其實有時候自己沒在家,人家幫忙代收了,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無可厚非,不合理的地方是不通知本人,因為有時候我就在啊,明明可以自己拿,但他不通知我我還得給代理點保存費。但是為了這樣的事情投訴快遞員就有點過了,他們每天派件量很大,難免有疏忽,受到投訴對他的影響比較大。我的處理方法是,第一次我會付錢給代收點,但是也會給快遞員打電話,告訴他以後先要告訴我,我同意了才能放。但不排除他根本沒放在心上,第二次還有這樣的情況,第二次再出現,我會在第二天他派件的時候讓他去代理點把東西拿出來給我,他來付這一塊錢。


匆匆青蔥


我已經遇到過很多次了,不過不是放在樓下便利店,而是直接放在那些智能的櫃子裡,例如什麼速遞易,雲櫃。


不可否認,這些櫃子的出現方便了快遞員,也方便了我們,但是隨之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快遞員放完之後往往都不會再打電話過來告訴你一聲,而是由系統直接發短信給你,這就導致有些人會經常忽略看短信,讓快遞在櫃子裡放了好幾天,然後還得額外花幾塊錢去付這個保管費,我認為這是不適合的,至少我買了一個九塊九的東西,結果要付五塊錢保管費,當時就是因為快遞員沒有告訴我已經把快遞放下來了。

所以我認為,如果快遞員打算這種方法放在櫃子裡的,應當打個電話提醒一下領快遞的人,問他是否在家,是否可以放在櫃子裡,而不是自己自作主張,而對於那些逾期未拿要付費的,可以直接聯繫快遞員,讓他幫你拿出來,那就不需要付費了。


李欽宇律師


網絡購物已經成為大家購物的一種習慣,無論物品大小、距離遠近都會通過網絡購買,快遞更是網絡購物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們小區快遞員送快遞通常都是先往快遞櫃送,這時會向收件人手機發送一個提取碼,看見提取碼就知道快遞放在哪裡了。當快遞櫃滿了就打電話聯繫收件人,然後雙方商定將快遞放在指定位置,例如:送到家或者放在家門口、小區物業、小區內的理髮店等等。

有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忘記了,去快遞櫃取的時候,快遞櫃提示會收費,這時候一般會聯繫快遞員,第二天給其他人送件的時候,幫忙取出來或者重新放一遍,因為快遞員自己從快遞櫃裡取件是不收費的,這樣只是舉手之勞,每天快遞員都會來小區送件。

放在小區物業的快遞,物業不會另外收費,小區還有個對外營業的理髮店,快遞員還會把快遞放在理髮店裡,那裡放上好幾天都可以,也不收費。

題主所說快遞員的做法的確有些欠妥,既然是快遞就應該送貨到家,這一點大家都知道,如果家裡有人還送到樓下便利店,還必須由收件人交上一元錢,誰都會心裡不痛快,不是錢多少的問題,快遞小哥為圖自己方便而強加了一種消費在收件人身上。

都知道快遞小哥不容易,風裡來雨裡去給大家提供方便,一般情況下只要做的不太過分,彼此相互體諒一下也就不去計較了,遇見問題提前跟收件人溝通一下,那是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尊重,多一份尊重就不會走到被投訴的境地,投訴不投訴主要還是看態度!


惠風和暢207547485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明確一點,快遞公司是否有義務必須送貨上門?

本人查閱了國家郵政總局2007年9月12日發佈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其中第二條對快遞的定義:快遞服務 express service;courier service快速收寄、運輸、投遞單獨封裝的、有名址的快件(2.2.1)或其他不需儲存的物品,按承諾時限遞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點、並獲得簽收的寄遞服務。根據此標準快遞公司是有義務更是有責任送貨上門,並經收件人簽收確認,否則可以向快遞公司或國家郵政總局進行投訴。

而根據第五條相關規定:5.2.3 自取方式自取方式主要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a) 投遞2次仍無法投遞的快件,可由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b) 相關政府部門(如海關、公安等)提出要求的,可由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c) 收件地址屬於尚未開通快遞服務的區域,通過與寄件人協商,可採用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的方式。

《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既已明確了快遞員在未經收件人允許的情況下擅自把快件放在代收點或者代收櫃是違反規定的,也可以投訴。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投遞服務管理規定(暫行)》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快遞企業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前,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快遞櫃驗收權之爭的話題,在社會上引起普遍討論。大多數人的觀點,“放進快遞櫃雖然是方便,但放之前必須要先徵得我的同意”,這也是小編的態度。


剁手開箱


我看好多人都所答非所問,囉囉嗦嗦說了一堆沒用的。那我就說一下我個人的見解。首先現在國家郵政集團公司新修訂的《郵政普遍服務》裡就規定包裹投遞到戶,城市全部按址投遞,農村地區5公斤以下包裹按址投遞、5公斤以上包裹可投遞領取通知單。所以說這些貨都應該按址投遞到戶的,如果家中無人或者有事無法接受的話快遞員理應當給本人打電話通知然後按用戶要求放到需要存放的地方而不是不通知用戶私自放在便利店裡收取費用讓用戶取,這種情況下用戶是可以投訴這個快遞員的。你可以打電話投訴的,理應當有專門的投訴管理部門的,如果出現無人受理的情況下你可以撥打本市郵政管理局的電話,這個部門是專門受理普遍服務的管理部門,再不濟了這不是315了。可以去消費者協會去投訴的,一定有人會管理的。

當然,我們可以體諒一下快遞小哥的辛苦,夏天大太陽曬著的時候小哥冒著中暑的可能性在幾十度的高溫跑家串戶的送著快遞,下著暴雨的時候小哥還在送著快遞,下暴雪的情況下小哥冒著路滑的危險還在送著快遞。送一件快遞也就是掙八毛到一塊五左右,東西多的時候連飯都顧不上吃,水顧不上喝,辛辛苦送一天貨掙不了多少錢,你投訴一下的話也可能一下子扣人家幾百塊錢,好幾天就白辛苦了。所以,能溝通就先溝通一下,能體諒就體諒一下,實在不行了你在投訴就好了!


快樂天天送


又說到快遞問題上了,有些快遞員真的很好,但有些快遞員真的素質很低,氣人的要命。



本文所說,快遞員1沒打電話,2沒發短信就擅自把快遞扔到了樓下便利店,我認為這是快遞員極其不負責的一種表現。

我的觀點與提出問題的作者相同,我也同樣認為這根本不是一塊錢的事,但是哪怕你給我打過電話,或者是發過短信以後,你把快遞扔到便利店我都表示理解,畢竟快遞是按照送件數量的多少掙錢的,但是咱們幹什麼都應該有個職業素質吧? 您可以在完成自己本職工作後,(我指的是正常通知客戶拿快遞)如果對方同意,或者暫時收貨地址不在,作為快遞員,你就可以放在一個公用場所,讓客戶自己去拿。



不通知,不理睬,直接放快遞這確實讓人生氣,如果換我,我可能會電話聯繫快遞員,問清緣由,然後再決定是否投訴,畢竟這年頭幹什麼都不容易,也希望大家能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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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唧呱唧那些事兒


從相關規定來說,這位快遞員沒有按照快遞公司和有關部門的要求來做;從服務行業來說,並沒有真正服務好消費者、收件人。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樣的快遞員還是極少數的,大部分都可以及時送上門,以及電話短信告知。

本人主要談談便利店代收快遞問題。

為了給附近居民提供便民服務,不少便利店做起了代收快遞的業務。有一些便利店開通了菜鳥驛站,對於居民來說自然是免費的,快遞員送到店後,系統自然發一條短信和密碼給收件人,可謂方便快捷安全,也減少了快遞員的業務量。

但是,去年很多連鎖便利店沒有繼續與菜鳥驛站合作,還要不要幫忙代收快遞呢?以及代收快遞要不要收費呢?

為了方便消費者,增加便民服務,自然是要代收快遞的。

一位做便利店的朋友選擇了收費,儘管有不少人建議他繼續免費代收包裹,增加客戶粘度。

首先,是解答顧客質疑:咱們都是老熟客了,為什麼要收這一塊錢?

這是一個責任問題,雙方達成了一個保管協議,我收的這一塊錢相當於風險金。假如快遞確實是在我便利店在發生遺失或損壞,二話不說馬上掏錢原價賠償,因為我是收費了的。

當然還是需要一定投入的,在快遞存放區域,增加攝像頭,保證快遞公司、便利店工作人及收件人都是在監控下進行交接,當面解決問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由於快遞量增加,還添加一個貨架,儘量少快遞上架,避免快遞雜亂無章。

其次,工作量增大了,整理有序、快速取件

把包裹按照不同的快遞公司或者按照收件人分類,顧客來取包裹的時候,就可以快速找到。

不過,便利店工作人員有必要提醒快遞人員,及時告知收件人代收快遞是提供有償服務的。


便利店掌櫃


我們也遇到這樣的情況,至於快遞員不不通知收件人的前提下,直接把快遞放樓下便利店,而且取件時需要花一元取件,這樣是否合理,下面我來分析一下!

按規定,快遞必須是送貨上門的,這也是做快遞的服務宗旨,只是由於很多住的是樓梯房,讓快遞員上樓梯一件一件的把快遞送上樓確實很辛苦,出於理解,一般都是自己下樓取件!

但是快遞員在沒有經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把快遞放在樓下小賣鋪,甚至沒有電話告知收件人就直接放在小賣鋪,這是一種不負責任不尊重收件人的行為,作為收完人完全有權利對快遞進行投訴!

我之前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由於自己不在家,讓快遞員把快遞放在小賣鋪,回家後再去取回,而之後人家乾脆就把快遞直接把快遞放小賣鋪,而物流信息顯示簽收,之後我就直接打電話到快遞公司,說這個快遞單我沒有收到快遞要求退貨退款,這下他們急了,電話一個一個打過來道歉,最後快遞員自己到小賣鋪把快遞取回後打電話給我下樓簽收,以後就再也沒有發生這樣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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