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雲南臨滄:在逃23年人員被勸返歸案

6月20日,在雲南省臨滄市紀委監委及鳳慶縣委的統籌協調下,經鳳慶縣紀委監委及相關部門的紮實工作,潛逃緬甸23年的在逃人員李慶被勸返歸案。

李慶,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三岔河鄉農經站原站長,涉嫌挪用公款罪,1995年4月潛逃緬甸。“這是監察體制改革後,臨滄市首個勸返歸案的外逃人員。”鳳慶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龔世華介紹,“2018年是監察體制改革的開局之年,縣紀委監委主動彙報,爭取上級的支持,同時不等待、不觀望、主動作為,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把李慶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作為追逃工作重點。”

在上級紀委監委領導下,鳳慶縣紀委監委畫出追逃工作的作戰圖,及時成立追逃專班,下設勸返組和審查組,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追逃追贓具體工作,明確工作方向和重點,細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專案組工作人員多次到李慶家中,耐心向其親屬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勸其親屬勸說李慶早日回國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和深入細緻的工作,在法律震懾、政策感召和親情召喚下,李慶主動投案自首。(雲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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