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四川樂至一高三班主任高考結束當晚被學生家長帶人暴打,你對這事怎麼看?

周口視窗


看到這條新聞,心中很不是滋味。

難道每年畢業季,真的是“有仇報仇,有恩報恩”的終極時刻?

如果是這樣,“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師恩三載,應該情深似海感激無盡才對,怎麼反而恩將仇報呢?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替兒子打老師的行兇者,夫妻倆的身份,竟然雙雙都是人民教師!

俗話說,“和尚不親帽子親”,作為同行,當老師的諸般為難處,自己難道不理解麼?有什麼矛盾,不能坐下來好好溝通,非要像黑社會一樣用暴力解決麼?

這下好了,教師群體形象在社會公眾心目中本就不咋的,這一鬧,就抹得更黑了!

所有的評論都劍指打人行兇者,並呼籲嚴懲暴徒,保護教師合法權益。這些觀點的立場都是正確的,我也就不再贅言了。

6月10日下午,樂至縣警方已對包括住建局劉副局長在內的兩名打人者處以行政拘留15日,各罰款1000元的處罰。這已充分表明,家長的行為極端錯誤,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不排除後續還會被行政、紀律處分的可能。

但我心中,卻隱隱有些疑惑:僅僅因為孩子屢次上課玩手機、遲到被老師批評教育過幾次,家長便暴打老師,為孩子洩憤,未免有悖常理。

這之前,雙方是否曾發生過激烈衝突?是否存在嚴重誤解?到目前為止,尚無任何這方面信息,不敢草率推定。

但家長身為教師,幫手中一人還是住建局黨組成員,就算素質再差,斷不至狂妄愚蠢到不問青紅皂白便動手打人的地步。

真相尚未浮出水面,事件未完全塵埃落定之前,我認為,還是應該“讓子彈先飛一會兒”再說,不必急於做出是非判斷,更不必馬上聯繫到“師道艱難”的話題上去。

我知道這樣說有風險。不得不說,我們有些同行,已偏激得聽不進任何不同意見。只要見到老師受學生、家長、社會傷害的案例,便失去理性,主觀武斷地對後者施加道德審判,並大肆釋放內心蓄積已久的憤恨。

我也是一線教師,也和大家一樣,拿著低廉的薪水,頂著社會的謾罵和誤解,承擔著無盡的責任,同樣滿腹委屈甚至抱怨。

但我也常常警覺,網絡上鋪天蓋地的同類負面信息,正在一點一點地,將我圍困於信息繭房,將我塑造成負面人格,從而漸漸失去對客觀事物的準確判斷力——這是相當危險而且可怕的事!

因而有時候,我會強迫自己跳出固定視角,選擇另外一個立場,去觀察與思考同一件事,這樣,才經常會發現自己的狹隘和短視。

“師道艱難”之際,我們更需要內心的安定,才能從容地“直面慘淡的人生”,等待“陽光燦爛的日子”到來。

願與大家共勉!


毫米


看了這個新聞,真的是氣得發抖。作為一名老師,我特別能夠理解這位被打老師的痛苦。

現在,有些學生真的是不能管,不敢管。老師按照學校規章制度管理他們,他們不服管,敢於跟老師硬懟,甚至還敢跟老師動手。

他們之所以敢這麼囂張,是因為他們背後有個不明事理的熊家長。

比方說,我有個同行,他就在某個鄉鎮中學當老師。他告訴我,有些學生是真不敢管。前兩年,他管了班上一個刺頭學生。回家後,他就被人從後面拍了黑磚,拍黑磚的還罵他多管閒事。他在醫院躺了半個月。拍黑磚的家長拿了一些錢了事,也沒有受到什麼懲罰。

他們學校還有個老師,因為管理學生,被學生記恨,半夜學生糾結幾個社會青年,把他家的車子砸了。

老師找到學生家裡理論,家長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百般否認、百般狡辯,急眼了就是我家沒錢,我兒子未成年你能把我兒子怎樣的態度,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你能把我怎樣的模樣。

熊學生後面通常都有熊家長。新聞裡這個舒姓家長就是典型的熊家長。

孩子在學校不守紀律,老師教育是天經地義。但是,作為熊家長不是這樣想的。他們認為那是我的寶貝兒子,你一個老師憑啥管啊。

他們不尊重老師,不服氣老師,他們的孩子又怎麼可能尊重老師,服從老師的管理呢?

聽說這對熊家長自己本身還是老師。這樣的人居然還為人師表?簡直就是教師隊伍的恥辱。

這件事一定要有個公正的說法。對於毆打老師的行為,應該嚴懲。

舒姓夫妻也不適合再做老師。因為他們不配為人師表。請將他們開除出教師隊伍!


我是柳柳很忙,您身邊的教育專家、心理問題專家。

請關注我。更多教育、心理、人際關係前沿知識推送給您。

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給我發信息,樂意為您答疑解惑。

歡迎您點贊轉發。您的點贊轉發,都是在幫助他人。


柳柳老師


作為家長,本應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縱容

通過新聞可以知曉,舒某作為學生,高一時就被學校留校察看,並且多次違紀,玩手機玩朋友,每次舒某家長來也就是帶回家反省幾天,之後因為舒某再次違紀玩手機,叫來其父親舒偉帶回家但是在舒偉的軟硬兼施之後,最終還是回到學校。

而在畢業之際,自稱舒某同學的人協同另外一位男子,在舒某父母在場的情況下,公然毆打老師!

不得不說,作為家長不僅不配合老師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教育,反而縱容其子胡作非為,並且在舒某的同伴毆打情況下,竟然未加以制止!這樣寵溺自己孩子的父母,究竟能教育出什麼樣的混球?

作為老師,竟然不能感同身受,卻還為虎作倀!應當懲處!

舒某父親舒偉曾是樂至縣某鄉鎮中學副校長,目前是樂至機車小學教師,舒某的母親是樂至縣城西小學教師。

舒某父母作為老師,本應感同身受理解杜某作為老師背後的不易,但是很可惜不能感同身受也罷,竟然能夠縱容自己的孩子夥同他人在畢業之際,對老師進行毆打!

這樣的父母身為人師,如何指望其能夠正確的育人?表面上看是舒某及其朋友毆打的杜某,但是這背後如果沒有父母的縱容,舒某又何來這樣的熊心豹子膽?

作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應當嚴懲!

事後,樂至縣住建局有人前來看杜某時,瞭解到,兩名打人者中,其中一人系樂至縣住建局公職人員劉劍。

身為公職人員,本應知法、守法、用法。而不是知法犯法!本案中劉劍無論是出於兄弟義氣還是任何角度,在明知毆打他人是違法行徑時,竟然公然毆打老師。

雖然目前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人員舒某某、劉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教育部門及時安撫被打教師;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但是我想說,這個事沒完!也不應該草草收場!相關的人員不應當僅僅收到治安處罰就完事,是誰給了他熊心豹子膽竟敢身為公職人員、身為學生,敢這樣毆打自己的老師?


麋鹿說法


應依法嚴懲暴打教師的暴徒!

據6月10日的《成都商報》消息(全國各大網站幾乎都有轉載):2018年6月8日晚,四川省樂至縣某中學高三(14)班班主任杜老師因在校期間教育屢次上課玩手機、遲到和影響班級的學生,遭溺愛之家長帶來兩人暴打,以洩私憤,致使他全身多處皮外傷和頭痛頭暈,他當時抱著的3歲娃娃也可能被打到或受到驚嚇。目前,受傷的杜老師依然躺在醫院的床上。

“育你三年,卻換來一頓毒打。”一句話,戳痛了多少人的心??!!

一、我總是試圖現尋找教育人本身存在的問題——但,我沒有找到!

在任何時候,我都認為,分析問題,先找自己的原因。所以,作為教育人,一旦遇到有關教育的事件,我總是試圖先從教師身上入手:我們的出發點是正確的嗎?我們的方式有瑕疵嗎?還有沒有更好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的方式?我們處理問題的程序有沒有問題?我們說話的語氣雨點是否給人不舒服的感覺??等等等的

但在這件事情上,至少從目前披露的消息和細節來看,杜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行為,幾乎是無懈可擊的:

第一,對於屢教不改的學生,施以一定的教育,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

第二,不接受家長的吃請,是教師的師德紅線之一,教師沒有任何問題。

第三,在被毆打的過程中,教室一直保持理智,無任何“互毆”情節!

即使教師有錯,也有法律法規懲治!何況,教師的行為,無任何不妥之處??

二、我總是試圖為家長的所作所為找一點點理由——但得出的結論卻是,精心策劃,蓄謀已久!

或許是受辯證思想教育太久,我一直以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反之,“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所以,我試圖為家長找到一個理由,但是,從目前公佈的細節來看,家長所為,純乎是精心策劃,蓄謀已久:

第一,多次“約酒”。作為教師,甚至作為曾經擔任過副校長的教師,對於師德規定,肯定是瞭如指掌的——明知教師不能接受家長吃請,還多次“約酒”,忽然想起某地家長髮紅包一事,細思極恐啊!

第二,分工合作。從新聞中可知,有人用“文”邀約,見邀約不成,便動起“武”來,直奔主題,問起舒某的表現,然後就是耳光和拳腳。我真的有些懷疑,如果不是經常這樣做,這是否是經過預演?

分工明確,程序井然,這是否是一種“精心策劃、蓄謀已久”的事呢?我想,讀者自有見解!

三、我總是想給那位副局長一頂“見義勇為”的帽子——但,卻被“暴徒”牢牢定格!

家長和老師之間發生矛盾,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舌頭和牙齒,不也有時會發生矛盾嗎?但不知道什麼時候,舌頭和牙齒髮生了矛盾,腳也參與進來。在這次事件中,“一個光頭”“另一個男子”,不知道是什麼身份,總之,有一個人,是當地某局的某位領導!

“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我從小受這種俠義文化的影響,所以,我試圖找到“一個光頭”“另一個男子”見義勇為的證據。但是,找來找去,我找到了一個詞“暴徒”——用強暴手段迫害別人、擾亂社會秩序的壞人!

請原諒,直到現在,我也不願將一名正在接受“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的人,與暴徒聯繫起來!

可沒有緣由,不分皂白,舉手一耳光的行為,與暴徒何異?

四,我總是試圖為當地的處理點一個贊——但,卻不得不說一句“違法成本太低”?

毫無疑問,當地的處理,是非常迅速而及時的,引用的依據也是非常適當的!媒體報道:“6月10日18時許,(某地某部門)向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發來關於樂至中學某教室被打的情況說明。目前,兩名違法人員已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從目前的情節來看,如果被打教師不能構成輕傷或以上的話,打人者是不能被處以刑罰的,因為,《教師法》中第三十五條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t;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讓人欣慰的是,據媒體報道,“6月10日上午,記者從(某地某局)瞭解到,樂至中學班主任杜某被打的情況屬實,目前,有兩名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查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說,一旦尋釁滋事罪成立,涉事的公職人員(包括教師),將被開除公職!

作為同行,我為舒某的父親舒老師(暫時還是稱一聲“舒老師”)感到恥辱!

作為一名社會公民,我為涉嫌打人的某局的領導劉某,感到悲哀!

“馬門立雨”的老總,創了尊師重教的一代佳話!如今的老總故鄉人,卻在高考結束的當夜,對恩師拳腳相加!

我想,鑑於這件事在全國引起的惡劣影響,當地一定會依法依規妥善處理,還老師一個公道,還教育一片晴空!


三水三心


首先我給大家說一下這件事發生的全部經過,恢復現場。

2018年6月8日四川省資陽市樂至中學的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的當晚接到學生家長的邀請前去赴約,結果不成想卻被學生家長帶人給暴打了一頓。據被打的班主任杜某稱,因之前處理過該學生上課玩手機遲到等多項違規違紀行為,當時也和他家長有過多次溝通,要求配合學校教育。但是該學生家長卻屢次縱容學生,使得該學生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可能他記恨在心便實施了此次報復行為。當時這位杜老師被打的身上多處皮外傷而且伴有頭痛頭暈現象,他那3歲的小孩也被打了而且受驚嚇過度。

在這裡我想說的是,高考剛剛結束那個教育了你三年的班主任用他的心血換來的不是你的感激之情,而是一頓毒打。老師平時管你教育你有錯嗎?如果你是那種特乖巧的孩子老師會沒事找你麻煩嗎?自己做的不夠好現在反過來找別人的茬。你這當父母的難道也沒有智商嗎?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難道也不知道嗎?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真的很寒心,雖然只是一場小事而已,但由它所反映出來的社會問題卻值得我們深思。


職業農民的故事


教學久了,什麼學生都有

教學久了,更加佩服敢和學生生氣、和領導論理的老師。這樣的老師才是敢管、真抓實幹的正義之師。

回顧事件經過:

真相和處理結果:

【四川樂至:高三班主任被家長帶人暴打,打人副局長被拘15天】8日,有網貼稱,因在校期間管教了上課玩手機、在校談戀愛的違紀學生,樂至中學一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當晚,接到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邀約後,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稱,因處理學生上課耍手機等違紀問題,可能有怨氣的學生家長便想報復。他在兩次拒絕邀約後,被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帶來的兩人毆打,致使他全身多處皮外傷和頭痛頭暈,他當時抱著的3歲娃娃也可能被打到或受到驚嚇。事後瞭解到,毆打他的人還包括樂至縣住建局的公職人員劉劍。記者從樂至縣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等部門瞭解到,杜某被打屬實,涉事學生家長系樂至縣兩所學校的老師,劉劍系樂至縣住建局黨委委員、房屋徵收局副局長。目前,包括劉劍在內的兩名打人者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各罰1000元的處罰,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我的評論:聽多了怎麼虛與委蛇,怎麼隨波逐流,才更加懂得真誠、負責的可貴。尤其在當下,教師壓力大,學生承壓能力弱,頻頻出事,教師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情況下,還有這樣無私奉獻,對學生嚴加管教的老師,令人欽佩!

另一方面,家長如此蠻橫,不講理,一味包庇、溺愛自己的孩子,數十年後,這樣的孩子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李天一”?這樣的家長會不會成為下一個“夢鴿”呢?老師被打,尊嚴被殺,精神受傷,拘留十五日,各罰款1000元就結束了?打人如此便宜和簡單麼?這處罰能起到懲戒和警醒作用嗎?能讓老師心裡有安全感和安慰嗎?

法律不縱容,要為負責任、講道理的人保駕護航,不要讓這樣的老師寒了心,不要讓一些喪心病狂的做法再發生!


心靈聊齋


我也是高三老師,我要對家長說:

是老師錯了!千錯萬錯是老師的錯!

這下你高興了吧,教育部門說不定也很滿意。

我對家長說,老師錯在以下幾點:

1.一錯:沒有為你的孩子開設紀律綠色通道。沒有睜一眼閉一眼。為了孩子,更為了班上其他同學,嚴肅紀律,眼睛裡容不得一粒沙。

2.二錯:沒有做一個稱職的媒人。老師沒與你溝通好,不知道你和你的孩子一樣渣,早就想把讓孩子嫁了、娶了。不知道你根本不想讓你的孩子讀大學更不要說好一點的大學,你想的是早點當爺爺做外公。老師沒有及時知道你的想法,沒有為你孩子牽線搭橋。

3.三錯:不知道你想讓你的孩子早點在監獄裡吃飯的,可是老師的教育打破了你的計劃。老師,害人不淺啊。

4.四錯:錯在不相信這句話——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孩子會大洞。老師相信後天的教育,不相信渣的家長教育不錯好孩子。

5.最後一句話:

教育孩子,師之要務,為師者何錯之有?

毆打老師,渣之所為,打人者國法難容?






隔壁王叔英語備考


現在,家長打老師,算不上是多麼稀奇古怪的事了;老師因管教學生,被學生的家長毆打了一頓的新聞,已曝出過很多次、很多次了……

但如果,打老師的家長,其本身也是老師呢?

那麼,這就使我們就無法不感到萬分的驚訝和奇怪了!

近日,真的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拍案之驚奇,咄咄之怪事!

6月8日,在高考結束的當晚,資陽市樂至中學的高三班主任杜某由於平時對學生舒某在學校談戀愛、在上課時玩手機等違紀行為有過多次管教,使得舒某的家長“懷恨在心”,竟然慘遭到了其家長帶人圍堵式的毆打!

更殘暴而毫無人性的是:當他們在毆打班主任老師杜某時,其時他手上還抱著三歲的女兒!而這群惡毒的打手,竟然也照打不誤!

不敢想象,在那一刻,可憐的孩子,會是多麼的驚恐?在那以後,她幼小的心靈,會有多大的陰影?
(被學生舒某家長帶人毆打致傷的班主任老師杜某。)

而讓我們不可思議、瞠目結舌、又特別地氣憤不已的是:帶人毆打老師的學生家長,夫妻倆還皆都也是老師!而且,有一個還當過中學的校長!

或許,別的職業的人,或者難以體諒老師的苦和難,或者難以理解老師的心和願。但同為是老師職業的學生家長,怎麼也會對一個能嚴格要求自己孩子的老師產生誤解、心有芥蒂呢?甚而,還滋生了不滿、行以著報復的暴力手段呢?

據報道介紹,這個學生舒某,在高一時就被學校留校察看,後來,仍是多次違紀,上課耍手機,學校耍朋友。

就在高考前的“五一”前夕,舒某再次因耍手機被逮到,因高考臨近,身為班主任的杜某不希望舒某的行為影響了班上的其他同學複習,所以就叫來了舒某家長,希望將舒某領回家複習。但“五一”過後,舒某的家長又來“求情”,軟話說舒某在家無人管教,硬話又稱班主任杜某這樣做是剝奪了兒子舒某受教育的權利。杜某“招架”不住舒某家長的“軟磨硬泡”,便又讓舒某回到了班級複習備考。

可見,舒某就是一個問題學生,而且還屢教不改。

又可見,舒某的父母就是不合格的家長!

這樣的家長,把兒子“培養”得如此的頑劣成性,不反思自己的教育之過,還繼續對兒子在護短與縱容,更荒唐而霸道的是,又還遷怒於班主任老師的嚴格管教;自己管教不好自己的兒子,還不滿意班主任的恪盡職守認真負責。

所以又可見,舒某的父母作為老師,也一定是不負責任的老師,也一定是放任學生自流的老師,也一定是沒有教育水平或教育之道的老師。

一句話,也一定是不合格的老師!

能誤己之子的人,又怎可能不會誤人子弟呢?

結語:

舒某的父母作為家長,可以對其毆打老師的惡劣行徑予以拘留和罰款的懲處;但是舒某的父母作為老師,竟然也有著這等毆打老師的昏聵行徑、違法行為,當然“罪加一等”。

那麼,我們就要試問:這樣的人,他還能勝任教書育人的職責嗎?也就是說,他還能有著繼續當老師的資格嗎?

對這樣的人,除了行政處罰之外,其實,更應該的還是要將其踢出教師的隊伍!


偶來三徑


“我育你三年,換來的是一頓毒打”,想想也真是“虐心”啊,班主任教了學生三年,畢業了被學生家長帶人一頓打,想想都覺得氣憤!



事情經過:6月8日,資陽樂至中學一高三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當晚,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稱,因處理學生上課耍手機等違紀問題,可能有怨氣的學生家長便想報復。他在兩次拒絕邀約後,被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帶來的兩人毆打,致使他全身多處皮外傷和頭痛頭暈,懷抱的三歲孩子也被打好幾下,出現嘔吐現象。

目前,兩名打人者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拘留15天、各罰1000元的處罰,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班主任管理學生,沒收手機多次,多次交給家長,家長屢次又讓孩子往學校帶,班主任也多次叫家長帶孩子回家反省,因此結仇。看來白眼狼時有出沒。

當然,打人者的打人理由,不只是收手機那麼簡單,應該是孩子調皮搗蛋,屢屢受到班主任的批評,家長認為是班主任教育方式方法不對,是老師造成了孩子不學的結果。高考之後,反正孩子也不可能考出好成績,以毆打老師發洩怨氣,拿老師做出氣筒。估計這種因素很大。

孩子不聽話,孩子不學無術,可能跟班主任教育方法有關,但更與家長有關。如此蠻橫無理的家長,怎麼會教出聽話的孩子?老師收手機,家長給手機,家長對孩子過分溺愛,護犢子行動可見一斑。孩子沒教育好,做家長的不反思自己的原因和責任,反而倒打一耙,找老師出氣,的確是無良之舉。



看結果,打人者受到了處理。不論是誰,參與暴力毆打他人,這是知法犯法,理應嚴懲。你說呢?


文軒閣


因在校期間管教了上課耍手機、在校談戀愛的違紀學生,資陽市樂至中學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當晚,接到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邀約後,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人員舒某某、劉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教育部門及時安撫被打教師;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同為老師,教書育人,老師教育你兒子,你確用拳頭回報老師,不教育自己的兒子,這更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愧為人父。我認為應該開除公職,老師知法犯法,怎麼這會就都容忍了?老師上課教育學生打一下還開除呢,這會有公職的學生家長打老師還打娃娃,怎麼就只拘留十五天!

說實話,姓舒的夫妻不配做人,不配做老師。教師苦口婆心教你那不掙氣的兒子,你們卻這樣對待,上樑不正下樑歪。班主任老師寒心了,管那麼多幹嘛!人家的父母會管,必須還你一個公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