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律師說法|生父教唆兒子盜竊,生母多年不聞不問,父母行為於法不容,孩子將何去何從?

律師說法|生父教唆兒子盜竊,生母多年不聞不問,父母行為於法不容,孩子將何去何從?

人們常用“父愛如山,母愛如水”來表示父母對孩子無私的愛,然而卻有這麼一對父母在離婚後,父親王狀多次教唆未成年兒子小明去盜竊,母親張香則多年來對兒子不聞不問。讓我們看看法律上對失格父母有什麼懲罰措施吧。

案情介紹

2011年,小明的父母王狀和張香離婚,小明隨父親一起生活,但實際上小明仍在老家由爺爺奶奶繼續撫養和照顧。

2016年,已經16歲的小明被父親接到身邊一起生活。然而就在小明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憧憬時,王狀不僅沒能給予他作為父親應有的關愛和教育,反而教唆小明夥同他人實施盜竊,致使小明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王狀亦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三個月。

考慮到小明尚未成年,需要監護,姑媽王花於2018年4月訴至法院,要求撤銷王狀、張香的監護權,並申請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

小明從小由爺爺奶奶撫養照顧,且小明的爺爺原系扎花廠職工,有退休工資作為生活來源。爺爺奶奶均表示願意也有能力能夠照顧、監管好小明。張香對於撤銷其監護權無異議,並同意小明的爺爺奶奶為小明的監護人。王狀也意識到自己的過錯,表示同意由其父母對小明進行監護。

有請律師分析本期案件......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嘉賓律師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李名揚 福建覺岸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市律協 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

經濟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以上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並且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

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法院判決

檢察機關認為,王狀教唆未成年兒子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權。小明的母親不履行監護職責,未能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違反了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王花作為小明的姑媽,向法院申請撤銷父母親對小明的監護人資格,並申請指定小明的祖父、祖母作為監護人,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明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處於緩刑考驗期內,確定合適的監護人對其進行監護、教育尤為重要。根據法律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系除父母之外的第一順序監護人。本案中,小明的父母作為小明的法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對其進行撫養、教育和保護。在兩人離婚後至今,張香作為母親對兒子長期未盡監護人職責;王狀作為父親不但不盡監護職責,反而將兒子引上犯罪的道路,自己也因犯罪鋃鐺入獄。兩名被申請人在孩子的成長中起到一定的負面作用,現小明的姑媽王花依法申請撤銷兩名被申請人的監護人資格,於法有據,應當予以支持。小明的祖父母將小明撫養長大,現二人均表示願意且有能力監護好小明,小明亦同意由其祖父母作為其指定監護人。

供稿:福建覺岸律師事務所

特別說明

凡本公眾號註明“部分文字來源”文章,文字部分摘自自媒體和媒體,轉摘內容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小編個人觀點,僅供各位看官學習參考,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如需轉載本公眾號原創作品,需標明出處“漳州普法”。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點滴見證漳州法治進程

"漳州普法"

zzpfwx

輕觸識別關注

律师说法|生父教唆儿子盗窃,生母多年不闻不问,父母行为于法不容,孩子将何去何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