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促進立法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邁進

法制網福州4月1日電 記者 王瑩 今天下午,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省司法廳召開全省行政立法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2018年,福建司法行政機關和有關部門緊緊圍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科學制定、認真實施年度立法計劃,共完成立法項目審查60項,有力服務保障福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2018年以來,福建司法行政機關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著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強機構改革立法保障、著力保障數字福建建設、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審查或起草了60項法規規章,在重點領域立法取得新成效;聚焦“放管服”改革、生態文明建設、產權保護、公平競爭、著名商標、民營經濟發展等領域,提請修改、廢止8項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6項省政府規章,法規規章清理實現新進展;完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事後監管機制,共備案審查政府規章10件、規範性文件856件,做到有備必查、有錯必究,備案審查監督得到新加強。

會議強調,2019年,福建司法行政部門將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省政府2019年立法計劃,堅持政治引領、加強黨對行政立法工作的領導,堅持服務大局、發揮立法對改革發展的引領保障作用,堅持質量優先、促進立法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邁進,堅持依法依規、認真做好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為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外,隨著市縣機構改革任務全面落地,設區市司法局承擔起行政立法工作任務。會議要求,福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勇於擔當,積極作為,在組織領導上再加強、機構建設上再完善、制度保障上再規範、能力建設上再提升,切實為行政立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為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開創新福建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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