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錄音證據如何取證才合法?

東友律師團


你好,我是銘探調查!

在訴訟案件中,想要獲得有利的判決,經常需要很多證據,以至於有“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的說法。在證據的呈現形式紛繁複雜的今天,錄音證據往往成為了證明案件事實的關鍵。那麼“錄音證據”的合法性和取證方式需要我們如何把控呢?下面做一些簡單的介紹:

  • 錄音或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是有法律依據的。在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了幾種形式的證據,其中第四項是“視聽資料”說的就是錄音錄像證據。所以,錄音或錄像是法律允許的證據形式之一,這個問題是沒有任何爭議的。

  • 很多錄音證據是在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之下偷錄取得的,那麼這種偷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國法律規定,非法取得的證據是不可以作為有效證據的。那麼偷錄就一定非法嗎?並不是。具體分以下兩種:1、 如果是與對方當面或電話溝通過程中,偷偷錄製雙方溝通的過程取得的視聽證據。一般認為屬於合法取得,有效。2、 如果是採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場所等安置偷錄設備,或者是採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證據,一般認為不屬於合法取得,無效。

  • 想要錄音證據具有更大的作用,還有幾點需要注意。1、錄音質量要清晰,取證時候最好在相對安靜的氛圍下。2、談話內容跟案件相關性越高越好,最好取證方在談話時引導對方說出對案件判決能夠取得積極作用的內容。3、最好能在錄音內容中明確對方的身份,通常通過打招呼的稱呼就能完成。4、錄音內容中有語音播報的時間地點更好。5、要保留錄音的設備即錄音的原始載體。6、不要對錄音進行編輯剪接處理,原始文件法院採納的可能性最高。

在很多民事訴訟的案件中,證據成為了重中之重,取證難成了大家打官司的主要麻煩。關於如何取得更有利的證據,以及如何取證,我的頭條號還有更多專門的文章做出瞭解答。如何挑選取證公司,什麼樣的偵探公司才值得委託,也有文章進行了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出軌取證外遇調查偵探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來說只要該錄音證據具有可辨識度,能夠準確探明是什麼人在說話,說了什麼話,並且前後連貫,沒有被惡意剪輯、拼接,那麼一般都會認定該錄音的證據效力。因此,題目中所言“錄音證據如何取證才合法”,目前在中國的語境下是不太符合時宜的,只要你不是通過極端違法的手段得到該錄音,比如通過脅迫、偽造等方式,那麼該錄音就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

具體來說,對於錄音證據,法院一般會通過多種方式審查其真實性,然後決定是否予以採信,具體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1條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從法條上也可以看出,法院在審查錄音證據的真實性以後,並沒有提到要審查該錄音的來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錄音證據具有證據效力,但是其是否具有證明力還需要通過舉證、質證才能讓法官做出認定,因此題目所言“錄音證據合法”只是第一步,要達到勝訴的目的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祝你一切順利。


冰焰


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溝通方式也從書信、郵件等慢慢轉變為電話,生活越來越快捷方便,而與此同時,若引發糾紛後舉證難、取證難的問題漸漸浮出水面,遇到問題,往往回想,早知道,我就錄音了,可錄音真的能保證勝訴嗎?

【事件】

1.勞動爭議

小紅在一家公司任職,沒簽勞動合同,沒上社保,工資每月現金髮放,公司效益不好裁員,公司找小紅談話讓其離職,小紅找到律師,說公司讓她離職有錄音,她可以打贏官司嗎?

2.民間借貸

小強的哥們打來電話,說家裡有事急用錢,10萬,小強二話不說,取了7萬,家裡拿了3萬現金,湊齊了給哥們送去救急,可一晃都一年了,哥們從不提還錢的事兒,小強迫於無奈,給哥們打個電話做了錄音,問律師,這個官司我能贏嗎?

你是不是也常常遇到一些事兒,不知所措!


一、錄音合法嗎?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因此,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其合法性是被認可的。

二、錄音證據的效力?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因此,該錄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無疑點,其具有真實性,而且有其他證據佐證,其證明力在司法實踐中是被認可的。


【分析】

小紅如果僅有錄音,無任何其他證據材料佐證,其具有很大的敗訴風險;小強除了電話錄音外,有銀行的取款記錄相互印證,其勝訴的可能性大。

生活中,雖然我們有錄音取證的意識,但一定要注意取證的技巧,防止獨證、孤證,而是結合證據的各種形式,例如: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增強證明效力,才能達到勝訴的結果。

【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東友律師團


生活中或者影視劇中都會出現錄音或者偷錄的情形,大多數人都會有疑問:什麼樣的錄音才是合法的,才能在法庭中被採納呢?

在司法實踐中呢,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如果是與對方當面或者電話通訊過程中,偷偷錄製的電話錄音,一般法庭認為是合法有效的,會予以採納.

如果是採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場所等安裝偷錄設備,或者採取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證據,一般認為不屬於不屬於合法的,不予採納。

注意事項

1.錄音取得途徑、方式要合法。

錄音中所體現的內容必須是對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採取威逼利誘等手段使對方違背自身真實意願的表達。

2.錄音內容要有關聯性。

錄音中的內容要與案件本身有關,不能侵犯個人隱私,最好錄音中要有談話的時間,地點,雙方當事人身份要表示清楚。

3.錄音要有完整性。

錄音必須是未經他人剪輯、修改、增加的,不能是偽造、變造的,必須保證內容的完整性、客觀性、連貫性。

4.錄音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

錄音作為視聽證據要與其他證據相互形成證據鏈,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單獨的錄音證據不能被法庭採納。

注意以上幾點,錄音才能合法,才能作為證據被法庭採納。

還請各位幫忙點贊、關注,你的鼓勵是對我最大的支持!


法安天下丶


一、要以合法的手段採取; 二、談話內容要有時間、雙方身份丶地點等一些基本要素; 三、錄音證據要儘早,一般要在起訴庭審之前取得; 四要根據案情設定談話內容的關鍵點; 五、談話的語氣、溝通方式要事先設計好; 六…錄音取證要用本來的事實,而不是對方對事實的看法;七、注意控制談話的時間和節奏; 八、注意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 九、要提供完整的錄音證據,而不能擅自剪輯、截取;十丶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要有文字版。

根據法律規定,允許“視聽資料"作為證據,但視聽證據首先必須是合法的,否則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


葉公來幫忙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鍾延成律師:

在司法實踐當中,一般完整、清晰的錄音,沒有後期加工剪切的,法院一般都會認定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錄音本身必須由明確的意思表示,內容表示明確,沒有爭議,不是虛假情形的意思表示。如果你想要錄音證據負有進一步的證明力,可以考慮公正錄音,公證機構配合之下錄音取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