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縣委編辦“四個一”規範“屬地管理”工作

一是編制“一個清單”,擺清楚屬地管理事項。緊緊圍繞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重點工作等7個關鍵領域,全面梳理縣鄉職責不清的屬地管理事項,編制《廣饒縣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包含“屬地管理”事項52項,基本涵蓋了當前基層“屬地管理”工作重點、難點內容。

二是曬出“一本明細”,分清楚縣鄉兩級職責。分清縣鄉兩級主體責任及配合責任,對縣級部門、鎮(街道)在辦理“屬地管理”事項工作中分別承擔的具體職責任務,進行了理清細化,形成縣鄉上下聯動、分工合理、運行高效的“屬地管理”工作運行機制。

三是暢通“一條路線”,標清楚具體辦理程序。牽頭組織縣級部門和各鎮(街道),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部門“三定”規定和縣鄉職責任務分工,聯合繪製52項“屬地管理”事項具體辦理的“說明書”,逐項標註工作流程、環節和任務。同時,將縣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作為“鄉呼縣應、上下聯動”響應平臺,52項“屬地管理”事項全部納入“響應”平臺。

四是出臺“一套制度”,講清楚監管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清單動態管理辦法、交辦事項准入機制、“鄉呼縣應、上下聯動”工作機制、依單監管問責、部門考核評價機制、派駐機構統籌管理等有關配套制度,真正形成縣鄉聯動順暢、縣鄉監管執法“一盤棋”的工作格局,有力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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