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腐敗跨越12年,安徽一70後原區委書記被提起公訴

來源 | 安徽高層參考轉載於安徽紀檢監察網


近日,蕪湖市鳩江區原區委書記茆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茆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合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擔任蕪湖市弋江區副區長,鳩江區副區長、區長、區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資金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茆斌簡歷

茆斌,男,漢族,1973年9月生,安徽蕪湖縣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4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10月入黨。

1994年12月至1997年9月,任鏡湖區民政局辦事員;

1997年9月至2007年2月,歷任鏡湖區政府辦科員,政府辦副主任,區委辦主任,副區長;

2007年2月至2010年8月,歷任弋江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0年8月至2018年3月,歷任鳩江區委常委、副區長,鳩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

2018年3月,任鳩江區委書記。

2018年10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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